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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信服: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2023-04-27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致: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深信服”或“公司”)委托,担任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
法律顾问,根据《证券法》《公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
执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
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事宜
已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北京市
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
公司债券之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和《北京市金杜律师
事务所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
的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北京市金杜律师
事务所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
意见书(二)》(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 意见书
(三)》(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鉴于发行人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告了《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1-1
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22 年年度报告》),本所现就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新增报告期”)或自 2022 年 3 月 7 日至《北京市金杜
律师事务所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以下简称“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下简称“补
充核查期间”)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变化情况进行核查,出具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法律意见书》 律师工作报告》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的补充,并构成《法律意见
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
律意见书(三)》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为准。除
非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另有明确,本所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
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中发表法律
意见的前提、假设和有关用语释义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所必备的法律文件,
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发行人在其为本次发行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按照中国证监 会及深
交所的审核要求引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但发行人作上述引用时,不
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有权对上述相关文件的内容进行再次
审阅并确认。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以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
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事项进
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对本次发行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1-2
    本所及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对发行人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第一部分 《问询函》回复的更新

    《问询函》问题 3:2022 年 3 月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为 37,366.80 万
元;其中 2022 年 2 月新增对河北燕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43.00 万元,目的
为在数字经济赋能平台建设和运营提供成效服务业务等领域进行合作。 发行人
子公司长沙深信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屋租赁。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3)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
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类型,目前是否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
资质等,是否持有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及商业房产,如是,请说明取得上述房产、
土地的方式和背景,相关土地的开发、使用计划和安排,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
经营、销售等业务。请发行人律师核查(3)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本所律师已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中对前述问题进行了回复,截至本
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该问题的回复意见无更新事项。



          第二部分 《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更新

    《二轮审核问询函》问题 2:据前次问询回复,发行人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
发起设立广州琥珀安云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琥珀安
云二期”),发行人拟认缴金额合计不超过 30,000 万元,拟以自有资金 12,000
万元认缴首期出资份额,发行人有权推荐两名投资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
委员。2022 年 7 月,发行人已实缴 4,800.00 万元。琥珀安云二期将投向企
业数字化转型的核心 IT 领域,包括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云计算、数据科学
(AI、BI,数据库)、机器人领域。发行人认为前述领域属于与公司主营业务,
因此未认定其属于财务性投资。


                                 4-1-3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机器人领域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发行
人对投委会委员的推荐机制以及投委会委员的投票标准、琥珀安云二期投资方
向变更机制、已投资标的(如有)等情况,说明发行人未认定其属于财务性投资
的理由是否充分、谨慎,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理解与适
用一的相关要求。请发行人律师核查(1)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本所律师已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中对前述问题进行了回复,截至本
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该问题的回复意见无更新事项。



          第三部分 《三轮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更新

    《三轮审核问询函》问题:根据发行人第二轮问询函的回复,发行人当前资
金储备 71.71 亿元,预计未来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21 亿元,
扣除前次募投项目后续支出、本次募投项目资金需求以及发行人 12 个月的运营
资金储备 80.20 亿元后,资金缺口为 14.36 亿元。发行人称 80.20 亿元的运营
资金储备是根据 2022 年 1-9 月平均月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测算,保留该笔资金
主要是因为发行人需要持续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以保持自主创新的领先地位、
应对技术迭代风险。


    根据发行人第二轮问询函的回复,发行人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投项目之一网络信息安全服务与产品研发基地项目(以下简称研发基地项目)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 62.01%,其中 29,006.13 万元已
支付,8,581.44 万元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研发基地项目原计划在 2023 年 4 月
完工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但实际工期累计延后约 8 个月。发行人预计研发基
地项目将在 2023 年底完工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拟在 2023 年 4 月召开董事
会履行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对该项目建设时间进行延期。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在手资金、业务需求、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
波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发行人根据 80.20 亿


                                  4-1-4
     元运营资金储备测算资金缺口的合理性及必要性,是否符合《注册办法》第四十
     条“上市公司应当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要求;(2)发行人披露研
     发基地项目进度延后并“预计该项目将在 2023 年底完工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的程序是否合规,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6.3.5 条相关要求。


          请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审慎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在手资金、业务需求、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波动、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进度、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发行人根据 80.20 亿元运营资金储备测算资
     金缺口的合理性及必要性,是否符合《注册办法》第四十条“上市公司应当理性
     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要求


          (一)公司经营成本主要为工资等刚性付现支出,为维持公司平稳运行,应
     对经营风险,需要预留一定期间的可动用资金,作为运营资金储备


          1、公司经营成本主要为工资等刚性付现支出,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大


          根据近三年审计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 1-3 月,公司经营性现金支出情况具体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3,007.40     209,626.29    247,088.27        146,583.5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8,535.66     437,898.67    378,540.20        284,399.20
       支付的各项税费                 20,623.37      59,761.92     58,392.27         53,706.0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3,470.29      85,083.02     87,237.73         81,470.5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5,636.72      792,369.90    771,258.47        566,159.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月均支出            71,878.91      66,030.82     64,271.54         47,179.9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2,845.22      36,491.56     31,545.02         23,699.93
          月均支出
          公司平均月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额呈逐年增加趋势,2020 年度、2021 年

                                           4-1-5
度、2022 年度、2023 年 1-3 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月均支出为 47,179.94 万
元、64,271.54 万元、66,030.82 万元、71,878.91 万元,其中公司支付给职工以及
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月均支出为 23,699.93 万元、31,545.02 万元、36,491.56 万元、
32,845.22 万元。


    综上,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大,且经营成本主要为人员工资等刚性付现支
出。


    2、公司为保证有充足的准备应对经营中的不确定性,需要预留一定期间的
可动用资金,作为运营资金储备


    根据公司出具的书面确认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出于公
司稳健、安全经营的需要,一般而言,公司日常至少需要保留满足未来 6-12 个
月资金支出的可动用资金量。考虑到不同季节下的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入流出不平
衡情况以及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等因素,为防止公司在特定季节以及激烈竞争情况
下出现资金短缺的情况,公司需要保持 12 个月资金储备。

                                                                             单位:万元
                   2022 年      2022 年         2022 年        2023 年
       项目                                                                    合计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第一季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
                   183,122.94    227,597.72     308,807.00     169,077.08    888,604.74
    入小计
经营活动现金流
                   167,513.29    217,221.82     190,898.31     215,636.72    791,270.14
    出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
                    15,609.65     10,375.90     117,908.69     -46,559.65     97,334.60
现金流量净额
    以 2023 年 1-3 月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月均支出为基础,按照 12 个月进行测
算,则运营资金储备需求为 862,546.89 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12 个月           18 个月         24 个月
 以 2023 年 1-3 月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月
                                           862,546.89      1,293,820.33     1,725,093.77
 均支出,测算需保留的可动用资金量
 占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货币资金、
                                               108.12%         162.18%         216.24%
 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余额合计的比例
    经查询公开信息,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4-1-6
           票问询回复文件、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
           监管问询函回复文件、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 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问询回复文件、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在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问询回复文件中,描述了其为应对市场竞争、行业政策或竞争格局的变化,
           考虑到稳健、安全经营的需要,以月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为基础,需保留 6-24 个
           月的可动用资金储备。


                (二)公司需要持续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以保持自主创新的领先地位、应
           对技术迭代风险,该部分支出均为构建长期竞争力所需的资金投入,需要有充足
           的资本支撑


                根据公司出具的书面确认与承诺、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近三年审计报告、
           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
           为保持自主创新的领先地位、应对技术迭代风险,公司持续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
           最近三年,公司研发人员数量、研发费用和研发费用率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处于
           较高水平:

                                                                                               单位:万元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公司      研发人                    研发费       研发人                    研发费   研发人                   研发费
                      研发费用                                 研发费用                          研发费用
           员数量                     用率        员数量                    用率     员数量                    用率
启明星辰     3,002      93,873.80    21.16%         2,464       84,567.61   19.28%     2,072      64,321.42   17.64%
绿盟科技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1,237       50,330.96    19.29%       928      35,720.03   17.77%
  奇安信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3,793      174,840.33    30.10%     2,899     122,808.92   29.51%
 任子行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892        19,840.20   28.53%       904      17,828.63   20.31%
  北信源     659        14,051.05    25.88%          682        15,139.17   22.42%       593      11,102.11   17.32%
迪普科技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516        22,979.31   22.30%       526      18,257.53   20.48%
安恒信息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1,255        53,559.86   29.42%       912      31,172.50   23.56%
山石网科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611        29,924.51   29.14%       489      21,221.62   29.26%
   平均     1,831       53,962.43    23.52%        1,431       56,397.74    25.06%     1,165      40,304.09   21.98%
 深信服     3,572      224,777.56    30.32%        3,550      208,790.12    30.68%     3,018     150,924.18   27.65%
               注: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截至 2023 年 4 月 23 日,同行业上市公司中仅有启

           明星辰和北信源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



                根据公司出具的书面确认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目


                                                            4-1-7
前取得的经营成果主要取决于公司长期以来进行的持续的技术创新积累 及产品
升级换代。未来,为保持并巩固当前取得的经营成果需要进一步的技术及产品升
级,公司需要不断保证充足的研发投入,从而构建技术壁垒,巩固竞争优势。


    (三)长期以来公司发展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自身经营积累,同时构建长期
资产等项目投入辅助采取股权融资方式,以保持公司的运营资金储备在安全水
平,使公司有较充足的资金安全垫坚定投入研发,以及应对经营风险。本次募集
资金有明确的投资方向、作为长期资金匹配公司长期固定资产及研发投入,具有
必要性


    根据公司出具的书面确认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土
地、房产、机器设备等可抵押资产占比较低,通过银行抵押借款等方式获得的运
营资金较为有限,长期以来公司的运营资金主要来自自身经营积累。同时,对于
构建长期资产的项目投入,公司辅助采取股权融资的方式,以保持公司的运营资
金储备在安全水平,使公司有较充足的资金安全垫坚定投入研发,以及应对经营
风险。


    根据公司出具的书面确认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本次募
投项目是基于上述公司一贯的经营策略下实施的。本次募投项目投向深信服长沙
网络安全与云计算研发基地建设项目、软件定义 IT 基础架构项目等构建长期资
产的投资,属于着眼于未来的战略投入,对资金的使用期限较长。以可转债方式
募集资金进行投入,是将长期资金匹配公司长期固定资产及研发投入,具有必要
性。根据《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深信服长沙网络安全与云计算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12,959.10   21,803.25    23,116.65
 软件定义 IT 基础架构项目                       38,334.00   50,270.00    65,974.00
                    合计                        51,293.10   72,073.25    89,090.65
                           其中:募集资金投入   27,476.70   43,189.25    50,809.65
                                自有资金投入    23,816.40   28,884.00    38,281.00
    (四)与同行业相比,即使成功实施融资,公司资金储备水平仍低于同行业
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同时与公司的市值、业务体量相比,公司累计融资规模较小

                                    4-1-8
     根据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2020 年以来,同行业可比上市
公司中启明星辰、奇安信、任子行、迪普科技、安恒信息和山石网科 6 家公司完
成或正通过资本市场募集资金实现业务发展。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假设各
公司均成功实施融资,公司可动用资金能满足的现金流出月份数仍低于同行业可

比公司平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当前资金储备(含拟       当前资金储备(不
   公司      募集资金)/月均现金      含拟募集资金)/月               对应融资情况
                 支出(注 1)         均现金支出(注 2)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启明星辰                     19.24                    7.14   拟募集资金总额 413,764.32
                                                              万元(进行中)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奇安信                      19.10                   19.10   集资金总额 571,892.26 万元
                                                              (已完成)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任子行                       4.89                    2.07   拟募集资金总额 23,000.00 万
                                                              元(注册生效)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迪普科技                     37.43                   37.43   募集资金总额 101,500.00 万
                                                              元(已完成)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安恒信息                     14.05                   14.05   募集资金总额 133,332.16 万
                                                              元(已完成)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山石网科                      8.45                    8.45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26,743.00 万元(已完成)
   平均                       17.19                   14.71   -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
  深信服                      14.87                   13.03
                                                              额 121,475.60 万元(进行
                                                              中)
    注 1:当前资金储备(含拟募集资金)/月均现金支出=(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最近一期财
务报表账面资金储备+实际或拟募集资金总额)/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中最近一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月
均支出;
    注 2:当前资金储备(不含拟募集资金)/月均现金支出=(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最近一期
财务报表账面资金储备+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中最近一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月均
支出;
    注 3、若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科目明细情况未披露,则向前采用最近一期披露数据。

     同时,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占公 司
2023 年 3 月 14 日市值比例约为 2.00%,占比较低。


                                            4-1-9
    公司上市以来累计融资的金额占 2021 年度收入、2022 年 9 月末总资产比重
低于同行业水平:

                                                                     单位:万元
                                           上市以来累计融资   上市以来累计融资
        公司        上市以来累计融资       金额占最近一年收   金额占最近一期总
                                               入比例             资产比例
       启明星辰               284,128.37             64.78%             32.68%
       绿盟科技               169,703.99             65.05%             39.95%
       奇安信                 571,892.26            98.45%             44.79%
       任子行                  85,635.00           123.16%             48.63%
       北信源                 175,967.00           260.63%             60.37%
       迪普科技               146,431.23           142.13%              42.11%
       安恒信息               237,961.79           130.72%             52.92%
       山石网科               121,630.94           118.44%             57.94%
       平均                   224,168.82           125.42%             47.42%
       深信服                 209,149.06            30.74%             19.76%
    (五)基于上述经营策略,公司的在手资金亦主要用于保障日常业务经营及
前次募投项目的投入等


    根据《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理
财产品及定期存款余额为 797,779.19 万元,其中包含前次募集资金及预收货款及
服务款合计 62,525.88 万元。


    根据公司出具的书面确认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日常运
营资金需求大,且主要为工资等刚性支出,为维持公司平稳运行,应对经营风险,
需维持一定的运营资金储备。同时,公司需要持续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以保持
自主创新的领先地位、应对技术迭代风险,该部分支出均为构建长期竞争力所需
的资金投入,需要有充足的资本支撑。
    结合公司当前资金储备、未来三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前次募投项目资金需
求和本次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当前资金储备在满足公司 12
个月的运营资金储备和前次募投项目后续支出需求后,若要进一步满足本次募投
项目的资金需求,则存在资金缺口 151,154.97 万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募集资金不超过 121,475.60 万元(含本数),可以有效补充公司资金缺
口。

                                    4-1-10
                                                                         单位:万元
 序号              指标                  数值                 计算过程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账面
                                                   货币资金、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
                                                   余额,具体为:73,524.59(货币
  1      当前资金储备①                 797,779.19
                                                   资金余额)+96,015.10(交易性
                                                   金融资产余额)+628,239.49(定
                                                   期存款余额)=797,779.19 万元
         预计未来三年经营活动产生                  按照最近 12 个月的经营活动现
  2                                     292,003.81
         的现金流量净额②                          金流量金额 97,334.60*3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前次募投项目后续支出需求                  之网络信息安全服务与产品研
  3                                      37,572.52
         ③                                        发基地项目的后续投入金额(以
                                                   2023 年 3 月 31 日时点计)
         公司 12 个月的运营资金储备                  2023 年一季度公司平均月度经
  4                                     862,546.89
         需求④                                      营活动现金流出*12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扣
  5      本次募投项目资金需求⑤         205,800.02 除已经投入的土地使用权及其
                                                   他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已投入
                                                   资金)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银行借款
  6      偿还银行借款⑥                  49,327.97
                                                   余额
                                                   过去三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未来三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7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72,926.54 (扣除过去三年与前次募投和
         现金⑦                                    本次募投相关的在建工程净增
                                                   加额)
                                                   按照过去三年净利润的 10%测
  8      未来三年分红支出需求⑧          12,764.03
                                                   算
         资金缺口⑨(负数代表缺口,
  9                                     -151,154.97 ⑨=①+②-③-④-⑤-⑥-⑦-⑧
         正数代表盈余)
      根据近三年审计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2020
年末至 2022 年末公司员工人数累计增长 21.22%,2020 年至 2022 年研发费用累
计增长 48.93%,上述测算尚未考虑公司未来进一步加大人才储备力度、大幅提
高研发投入所带来的经营付现成本潜在提高。


      根据公司出具的书面确认与承诺,作为高研发投入的科技型企业,公司主要
的支出为研发、销售、管理各环节人员的相关支出,该等支出均为刚性支出。如
果未来出现竞争者持续进入、原有竞争对手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下游市场规模增


                                      4-1-11
速放缓等情形,公司可能面临经营收入增长不及预期、支出持续提高的风险,公
司的现金流状况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


    (六)公司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上市公司应当理性融资,合理
确定融资规模”的要求


    除上述必要性外,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
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
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之“四、关于第四十条“理性融资,
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理解与适用”的相关规定,逐条对照如下:

              相关规定                                  是否符合
                                       本次发行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一)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债 券 , 不 适 用 相 关 规定 。 本次融资规模
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
                                       121,475.60 万元,占 2023 年 3 月 14 日公司
次发行前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
                                       市值的比例仅 2.00%。
(二)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
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
十八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
者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   本次发行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的,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六个月。前   债券,不适用相关规定。
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
优先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
金和适用简易程序的,不适用上述规定。
(三)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前上市公司不符
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条件或者本次重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不适用
组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
                                       相关规定。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时须运行一个
完整的会计年度。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之“第二
                                       节 本次发行概况”之“三、本次发行基本情
                                       况”之“(二)本次发行基本条款”披露了本次
(四)上市公司应当披露本次证券发行数
                                       证券发行数量;
量、融资间隔、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并
                                       本次发行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本次发行是否“理性融
                                       债券,不适用融资间隔相关规定;
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之“第七
                                       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披露了募集资金金
                                       额及投向。


                                   4-1-12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结合在手资金、业务需求、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
波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发行人根据运营资金储备
测算资金缺口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上市公司
应当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要求。


    二、发行人披露研发基地项目进度延后并“预计该项目将在 2023 年底完工
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程序是否合规,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6.3.5 条相关要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 6.3.5 条规定,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作以下事项时,应当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
见:(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二)使用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三)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五)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六)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七)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公司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以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还应当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根据公司出具的书面确认与承诺, 网络信息安全服务与产品研发基地项目”
原预计在 2023 年 4 月完工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但受政府对项目所在片区的
统一设计与施工要求、政策性停工等影响,“网络信息安全服务与产品研发基地
项目”建设工期有所延后,目前该项目已完成主体结构及外墙建设工作。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文件、第二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文件、《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
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召开
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期限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
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将“网络信息安全服务与产品研发基地项目”

                                  4-1-13
的实施期限延后 1 年,即计划完工时间延期至 2024 年 4 月。独立董事、监事会
以及保荐机构就上述前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前次募投项目“网络信息
安全服务与产品研发基地项目”延期事宜,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就前
述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6.3.5 条相关要求。


          第四部分 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情况的更新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就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批准和授权仍在有效期内,上述董事会、
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内容继续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已获得发行人内部必要的批
准及授权,发行人本次发行已通过深交所审核,尚需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一)发行人系由深信服有限以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值
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 12 月 28 日,深圳市市监局向发行
人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6171773F)。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739 号)及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深信服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8]206 号),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起在深交所创业
板上市交易,股票简称“深信服”,股票代码“300454”。


    (三)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发行人在巨潮资讯


                                 4-1-14
网披露的公告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公示系统,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
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26171773F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 1001 号南山智园 A1 栋一层
  法定代表人         何朝曦
  注册资本           41,688.0425 万元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一般经营项目是:无。许可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
                     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网络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
                     相关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以及相关技术咨询(以上
  经营范围           均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货物及技术的出
                     口(不含分销);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成立日期           2000 年 12 月 25 日
  营业期限           永续经营


    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及
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予终
止的情形,发行人股票不存在依法应予终止交易的情形。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系依法设
立并有效存续且其所发行的股票已在深交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不存在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发行人具
备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一)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


    发行人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明确了转换

                                    4-1-15
办法,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


    2、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


    根据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发行人本次发行
将按照转换办法向债券持有人换发股票,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是否转换,符合《公
司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具备健全
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 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以下简
称“近三年审计报告”)、发行人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募
集说明书(注册稿)》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发行人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80,937.56 万元、27,285.79 万
元、19,416.94 万元,平均净利润 42,546.76 万元,按照合理利率水平计算,发行
人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符合《证券法》第十
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


                                  4-1-16
议规则(修订稿)》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
金将用于深信服长沙网络安全与云计算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及软件定义 IT 基础架
构项目,如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将用于核准用途,不会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符合《证券法》第十
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4、如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正文“第四部分 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情况的更新”
之“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之“(三)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相
关条件”部分所述,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发行条件的规定,符合《证
券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及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项至第(六)项的相关规定


     (1)根据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调查表、其住所地
公安主管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出具的《人员诚信信息
报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并经本所律师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
www.csrc.gov.cn,下同)、深交所网站(网址:www.szse.cn,下同)、信用中国
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下同)、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
( 网 址 :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 , 下 同 ) 、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网 址 :
http://wenshu.court.gov.cn/ , 下 同 ) 、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网 ( 网 址 :
http://rmfygg.court.gov.cn/ , 下 同 )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 网 址 :
http://zxgk.court.gov.cn/,下同)、12309 中国检察网(https://www.12309.gov.cn,
下 同 )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信 息 公 布 栏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html,下同)等
网站查询,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任
职要求,符合《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4-1-17
    (2)如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正文“第四部分 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情况的更新”
之“五、发行人的独立性”和“八、发行人的业务”部分所述,发行人具有完整
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
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


    (3)根据发行人近三年审计报告、发行人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报告期内的
定期报告、近三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鉴证报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及
承诺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发行人内部
控制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发行人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
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均由普华永道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符合《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四)项的规定。


    (4)根据发行人《2022 年年度报告》《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发行人
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符合《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五)
项的规定。


    2、本次发行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


    (1)如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正文“第四部分 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情况的更新”
之“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之“(一)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所述,
发行人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 可的情
形,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的情形。


    (2)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调查表、其住所地公安
主管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出具的《人员诚信信息报告》《机构诚信信息报告》、发行人
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并经本所律师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深圳证监局网站、
深交所网站、信用中国网站、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中国裁判文书网、
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12309 中国检察网、国家税务总局重大


                                  4-1-18
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等网站查询,发行人或者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根据近三年年度报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的调查表、
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发行人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最近
一年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
项规定的情形。


    (4)根据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提供的调查表、其住所地公安主管部门出具的
无犯罪记录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证券监督管
理机关出具的《人员诚信信息报告》《机构诚信信息报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
确认及承诺、并经本所律师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深圳证监局网站、深交所网站、
信用中国网站、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中国裁判文书网、人民法院公
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12309 中国检察网、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信息公布栏等网站查询,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的情形,亦不存在严重损害发行人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
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3、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发行方案、《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深信服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析报
告(修订稿)》、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提供的调查
表,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1,475.60 万元(含 121,475.6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拟用于深信服长沙网络安全与云计算研发基 地项目
和软件定义 IT 基础架构项目。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就本次募



                                   4-1-19
投项目已取得相关审批或备案文件,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以下规
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
接或间接投资于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
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1)如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正文“第四部分 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情况的更新”
之“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之“(二)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
条件”部分所述,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
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近三年审计报告、发行人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报告期内的
定期报告、《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发行人的
财务负责人, 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发行人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
率 分 别 为 32.57% 、33.29% 及 36.63%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净 额 分 别为
131,787.41 万元、99,144.08 万元及 74,556.38 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
余额不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 50%。发行人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
和正常的现金流量,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5、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4-1-20
    据发行人近三年审计报告、发行人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
本次发行方案、《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
业信用报告》和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及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发行人在巨潮
资讯网、深交所官网披露信息,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不存在《管理
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下述不得发行可转债的情形:


    (1)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其他债务有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
仍处于继续状态;


    (2)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用途。

    (四)本次发行符合《可转债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本次发行符合《可转债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及未
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符合《可转债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
定。


    2、本次发行符合《可转债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
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债券持有
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符合《可转债办
法》第八条的规定。


    3、本次发行符合《可转债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发行人已对转股价格的修
正条款、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则与方式进行了约定,符合《可转债办法》第九条和
第十条的规定。


    4、本次发行符合《可转债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4-1-21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发行人本次发行可转债方
案及《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约定了赎回条款,规定发行人可按事先约定的条
件和价格赎回尚未转股的可转债;约定了回售条款,规定可转债持有人可按事先
约定的条件和价格将所持可转债回售给发行人;约定了发行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符合《可转债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5、本次发行符合《可转债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经核查,发行人已与中信建投签订《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聘请中信建投为
可转债持有人的受托管理人,符合《可转债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6、本次发行符合《可转债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
及《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发行相关的《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约定公平、合理,明确了可转债持有人
通过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可转债持有人会议的召集、通知、决策
机制和其他重要事项,符合《可转债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
规定。


    7、本次发行符合《可转债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根据《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构成可转债
违约的情形、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以及可转债发生违约后的诉讼、仲裁或其他
争议解决机制,符合《可转债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可
转债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具备本
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



                                  4-1-22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的程序、条件和方式符合当时有效的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一)发行人的业务独立


    根据近三年审计报告、发行人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发
行人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并经本所律
师核查,发行人主要从事向企业级用户提供网络安全、云计算及 IT 基础设施、
基础网络及物联网相关的产品和解决方案。根据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
供的调查表、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二)发行人的资产独立、完整


    根据近三年审计报告、发行人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发
行人提供的资产权属或使用证明文件等资料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发
行人合法拥有与其经营有关的房产、商标、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所有权或
使用权,具备与其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


    (三)发行人的人员独立


    根据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调查表,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外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
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下属
企业外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除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外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薪。


    (四)发行人的财务独立


                                   4-1-23
    根据近三年审计报告、近三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鉴证报告以及发行人
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发行人设立了独立
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
对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决策独立;发行人在银行开立了独立账户,
不存在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发
行人独立进行纳税。


    (五)发行人的机构独立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内部治理制度、组织架构图、近三年审计报告、近三年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鉴证报告以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发行人设置
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
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并设置了研发体系、职能体系、国际市场体系、国内市场体
系、供应链体系、技术服务体系、审计监察内控中心、证券事务部等体系或部门,
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该等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部门均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
内部制度的规定,独立行使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在机构设置、人员及办公场所
等方面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情形,不存在与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机构混同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具有完整
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
独立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六、发行人的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根据发行人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以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提供的 身份证
明文件、调查表等文件资料,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相关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的前十大股东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股东名册、发行人《2022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4-1-24
月 31 日,发行人的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性质
                                                     (股)      (%)
  1               何朝曦             境内自然人     84,240,000    20.27

  2                熊武              境内自然人     73,008,000    17.57

  3                冯毅              境内自然人     33,696,000     8.11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8,258,017     4.39

  5               张开翼             境内自然人     7,296,100      1.7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
                                   基金、理财产品
  6       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7,233,384      1.74
                                         等
                基金(LOF)

  7               夏伟伟             境内自然人     6,650,700      1.6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 基金、理财产品
  8                                                 6,373,687      1.53
          全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等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
                                   基金、理财产品
  9       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                  5,791,370      1.39
                                         等
                  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汇丰晋信动态策 基金、理财产品
  10                                                4,552,587      1.10
            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等


       (二)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东名册、相关股东提供的调
查表、《2022 年年度报告》《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并经本所律师登录中
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 5%
以上的主要股东何朝曦、熊武、冯毅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作为发行人股东
的资格,所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者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亦不存
在重大权属纠纷。


       (三)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东名册、相关股东提供的调
查表、《2022 年年度报告》、何朝曦、熊武、冯毅签署的《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


                                     4-1-25
限公司之一致行动协议》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何朝曦直接持有发行人 8,424 万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20.27%;熊武直接持
有发行人 7,300.80 万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7.57%;冯毅直接持有发行人 3,369.60
万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8.11%;何朝曦、熊武及冯毅合计持有发行人 45.94%的
股份,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工商登记档案、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及发行人出具的
书面确认及承诺,新增报告期内,发行人股本及股权结构的主要变化情况如下:


    2022 年 8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部分
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决定回购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9 年度股权
激励计划项下限制性股票 61,830 股。


    2022 年 8 月 26 日,发行人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


    2022 年 11 月 1 日,发行人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2),截至该公告日,
发行人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 股票的
回购注销手续,发行人总股本将由 415,682,546 股减少至 415,620,716 股。


     八、发行人的业务

    (一)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
及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未发生变更。新增报
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变更或新增取得的主要业务资质许可证书详
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一。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

                                   4-1-26
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境外业务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境外子公司财务报表、发行人出具的确认与承诺并经访谈
发行人法务主管,新增报告期内,发行人无新增境外子公司,发行人的境外子公
司基本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发行人的业务变更情况


    根据《2022 年年度报告》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新增报告期内,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


    根据近三年审计报告、近三年年度报告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新
增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最近一年及一期不存在类金融业务。


    (五)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发行人近三年审计报告、《公司章程》、发行人于信用广东网(网站:
http://credit.gd.gov.cn/IndexAction!getList.do,下同)打印之《企业信用报告(无违
法违规证明版)》、发行人主管税务、海关、环保、外汇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
证明、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市场监督、税务、海关、
环保、外汇等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发行人最近三年未受到相关行政主管
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合法存续,不存在
尚未了结的可能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不存在影响
其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关联方



                                     4-1-27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企
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发行人近三年审计报告及发行人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定期
报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调查表、发行人出
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包括:


    1、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 3 名,分别为
何朝曦、熊武、冯毅(《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六、发行人的发起人、主要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之“(三)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披露的该等主体的基本情
况于新增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2、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何朝曦、熊武和冯毅(《律
师工作报告》正文“六、发行人的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四)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披露的该等主体的基本情况于新增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3、发行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共 25 家。


    4、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根据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的调查表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直接
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


    5、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与发行人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指前述人士的配偶、父母、年满 18

                                  4-1-2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
父母。


    6、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
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
以外的其他主要企业


    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文件材料,报告期内,与发行
人发生关联交易的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
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以外
的其他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深圳市德科信息
   1                    董事何朝曦配偶之兄弟控制的公司
         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中电港技术 独立董事郝丹之配偶报告期内曾担任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
   2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董事


    7、其他关联方


    根据发行人近三年审计报告、发行人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定期报告、发行人
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的
其他关联方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北京国信新网
   1     通讯技术有限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投资控股持有其 20%股权
             公司
         杭州默安科技   发行人持股 4.65%,发行人联营企业琥珀安云持有其 9.30%
   2
           有限公司     的股权
         东巽科技(北   截止琥珀安云处置该公司之前为发行人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
   3
         京)有限公司   关联方

         北京珞安科技   截止丧失琥珀安云控制权之前为发行人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
   4
         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方

         北京云思畅想   截止发行人丧失琥珀安云控制权之前为发行人施加重大影响
   5
         科技有限公司   的其他关联方

   6     厦门天健财智   发行人独立董事王肖健直接持股 4.56%,其担任董事兼总经


                                    4-1-29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科技有限公司        理的厦门天健咨询有限公司持股 9.5%,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
                               人的厦门裕福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9.5%
           云上(江西)
   7       安全技术有限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投资控股持有其 24.5%股权
               公司


    (二)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企
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发行人近三年审计报告、发行人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定期
报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调查表、发行人与
关联方关联交易协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2022 年度,发行人与其关
联方发生的主要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关联方
                           容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网络安全产
 北京国信新网通
                       品、云计算         566.93             245.65          286.82
 讯技术有限公司
                         及服务

 深圳市德科信息        网络安全产
                                           0.72               3.07            1.09
   技术有限公司          品及服务

 杭州默安科技有        网络安全产
                                             -                    -           0.47
     限公司                品

 厦门天健财智科        网络安全产
                                           0.86               0.59            0.38
   技有限公司              品

                       网络安全产
 云上(江西)安
                       品、云计算          61.89                  -             -
 全技术有限公司
                       产品及服务

 河北燕兆数字科        云计算产品
                                           0.40                   -             -
   技有限公司            及服务

       合计                -              630.80             249.31          288.77
    注:发行人与河北燕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主体为河北燕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河北智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4-1-30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关联方
                      容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东巽科技(北    硬件设备、
                                   -                32.67          236.15
  京)有限公司    配件与服务

 北京珞安科技有   硬件设备和
                                   -                34.72           54.35
   限责任公司       配件

 杭州默安科技有   硬件设备、
                                 63.19              12.46           38.38
     限公司       配件与服务

 北京云思畅想科   硬件设备、
                                   -                13.27          129.45
   技有限公司     配件与服务

 深圳中电港技术   硬件设备和
                                4,594.23           803.08             -
   股份有限公司     配件

     合计             -         4,657.42           896.20          458.33


    (三)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根据发行人近三年审计报告、发行人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定期报告以及发行
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就报告期内的上述关联
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
损害发行人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治理文件中已明
确了关联交易决策的程序。

    (五)同业竞争情况


    经核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六)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4-1-31
    经核查,《法律意见书》“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之“(六)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披露的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朝曦、熊武和冯毅出具的《关
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内容未发生变化。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
定的情形,对承诺人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七)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经核查,《法律意见书》“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之“(七)减少及规
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披露的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朝曦、熊武和冯毅出
具的《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
的承诺函》内容未发生变化。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的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
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对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根据发行人《2022 年年度报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并经本所
律师核查,新增报告期内,除以下变化外,《律师工作报告》“十、发行人的主
要财产”披露的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主要财产未发生变化。

    (一)土地及在建工程


    根据发行人《2022 年年度报告》、投资项目备案文件、建设用地规划、建设
工程规划文件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
人拥有 2 处在建工程,分别为账面价值为 8,581.44 万元的“留仙洞总部基地项
目”及账面价值为 19,889.00 万元的 “长沙产业园项目”。

    (二)知识产权


    1、注册商标

                                 4-1-32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商标注册证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并经本所律
师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网址:sbj.cnipa.gov.cn)查询,新增报告期
内,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已新增取得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核发商标注
册证的注册商标共 5 项,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二。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合法
拥有上述注册商标。


    2、专利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专利证书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并经本所律师
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网站(网址:
cpquery.cnipa.gov.cn)查询,新增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新增取
得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发专利证书的专利共 50 项,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附件三。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合法
拥有上述专利。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
诺,并经本所律师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网址:www.ccopyright.com.c n)
查询,新增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新增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共
23 项,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四。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合法
拥有上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除上述新增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外,深信服持有的登 记号为
2021SR0588803 号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软件名称由“深信服数据安全大脑软件
V3.0”变更为“深信服数据安全大脑管理平台软件 V3.0”,信息安全持有的登记


                                 4-1-33
号为 2019SR1034964 号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软件名称由“深信服终端威胁防
护系统软件 V3.0”变更为“深信服终端安全管理系统(银河麒麟版)软件 V3.0”。


    (四)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根据《2022 年年度报告》、发行人提供的主要生产经营设备清单、采购合
同、发票以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主要生产经营设备包括电子设备、
测试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等;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目前正常使用该
等设备。


    (五)主要财产的产权状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购买上述土地、房产、主要生
产经营设备的合同、支付凭证及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查询中国
裁判文书网,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的上述境内
主要财产不存在产权纠纷。


    (六)财产权利受限情况


    根据近三年审计报告、发行人提供的《不动产权证》、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
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情况表》《预购商品房户室信息表》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
确认及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
股子公司的上述境内主要财产不存在质押、抵押等权利受限情况。


    (七)对外投资


    新增报告期内,发行人未新增控股或参股企业。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及承诺、投资控股的公司登记注册档案,新增报
告期内,投资控股的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发生变更。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投资控股的基本情况如下:



                                  4-1-34
  名称                      深圳市深信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0886884276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 1001 号南山智园 A1 栋六层

  法定代表人                何朝曦

  注册资本                  30,0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成立日期                  2014 年 2 月 7 日

  营业期限                  2014 年 2 月 7 日至 2044 年 2 月 7 日


    (八)租赁房产


    1、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主要房产的租赁合同变更情况


    新增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主要房产租赁合同变更情况如下:


    (1)发行人租赁的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打石 1 路深圳国际创新谷 1 栋 B 座 22-
24 层(原万科云城一期 7 栋 B 座 22-24 层)租赁物业中,租赁物业由 22-24 层变
更为 23 层,出租方变更为深圳市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租赁面积变更为 2,046.28
平方米,租赁期限变更为 2022 年 1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发行人租赁的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平山民企科技园 1 栋 A 座 2
楼、4 楼和 B 座 4 楼的租赁物业租赁合同续期,租赁期限变更为 2023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2 月 28 日;


    (3)发行人租赁的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平山民企科技园 1 栋 B 座 2
楼的租赁物业租赁合同续期,租赁期限变更为 2023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2 月
28 日;


    (4)发行人租赁的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平山民企科技园 1 栋 B 座 3
楼的租赁物业租赁合同续期,租赁期限变更为 2023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2 月
28 日;


                                        4-1-35
    (5)发行人租赁的位于天津市南开区海泰信息广场 D 座 1611~1615、 1617、
1619、1621 号的租赁物业租赁合同续期,租赁期限变更为 2023 年 5 月 1 日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


    (6))发行人租赁的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蜀锦路 88 号 1 栋二单元丽都
国际中心第 6 层 0708 单元的租赁物业租赁合同续期,租赁期限变更为 2022 年
12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7)发行人租赁的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蜀锦路 88 号 1 栋二单元丽都国
际中心第 7 层 07 单元的租赁物业租赁合同续期,租赁期限变更为 2022 年 12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8)发行人租赁的位于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胜和商住广场 D 座 5 楼 20、
22、23A、25、26 号单元的租赁物业租赁合同续期,租赁期限变更为 2023 年 3
月 16 日至 2025 年 3 月 15 日;


    (9)发行人租赁的位于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 67 号金阳光大厦 A 座 21 层
的租赁物业租赁合同续期,租赁期限变更为 2023 年 3 月 18 日至 2025 年 3 月 17
日;


    (10)发行人租赁的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蜀锦路 88 号 1 栋二单元丽都
国际中心 12 层 0708 单元的租赁物业租赁合同续期,租赁期限变更为 2022 年 12
月 6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11)发行人租赁的位于东莞市东坑镇宏宇兴高新产业园厂房四楼(厂房四
楼面积四分之一、位置于双开门电梯靠马路方向)的租赁物业租赁合同续期,租
赁期限变更为 2023 年 4 月 8 日至 2024 年 4 月 7 日;


    (12)发行人租赁的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文轩路 27 号麓谷企业广场 E4
栋 101 号 4 楼、5 楼的租赁物业租赁合同续期,租赁期限变更为 2022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3 年 4 月 20 日。




                                     4-1-36
      上述续期的租赁物业中,出租房未能提供第(1)-(4)、(6)-(7)、(10)
-(11)项租赁物业的产权证明,第(1)-(12)项租赁物业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
手续。关于上述租赁物业瑕疵的具体分析详见《律师工作报告》之“十、发行人
的主要财产”之“(八)租赁物业”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之“十、发行人的
主要财产”之“(八)租赁物业”。


      2、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新增租赁的主要房产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材料及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新
增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未新增租赁使用与经营相关
的面积在 300 平方米以上的房产。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重大合同


      根据发行人《2022 年年度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发行人提供的重大销售、采购、融资协议等文件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正在
履行的重大合同(指金额 400 万元以上的销售合同、2022 年年度前五大供应商
正在履行的采购合同、重大担保合同,或合同金额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可能对发
行人生产经营活动、资产、负债和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合同)主要包括:


      1、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


      (1)销售合同

                                                           合同金额
 序号    合同买方        合同名称         合同标的物                  合同签署日
                                                           (万元)
                      《智慧洋浦(一    GAP-1000-E640-
         海南综保智
                       期)项目-信息   AK、SdSec-1000-
  1      贸科技有限                                          523      2022.12.12
                      化部分项目(网   C606、SdSec-1000-
          责任公司
                      络安全、云管理    C606、融合授权


                                       4-1-37
                                                                   合同金额
    序号     合同买方        合同名称                合同标的物                合同签署日
                                                                   (万元)
                           平台采购)合      CSSP(125 点及以上
                                同》          -买断)、SIP-1000-
                                               D602、AF-2000-
                                               B2150-VX、SIP-
                                              Logger-E600-AK、
                                               AF-2000-B2150-
                                             VX、融合授权 CSSP
                                              (125 点及以上-买
                                               断)、AF-2000-
                                               B2180-VX、AF-
                                             2000-B2150-VX、骞
                                             云异构资源池管理软
                                             件、STA-100-B2600-
                                               T4、DAS-1000-
                                               B2100-AK、SIP-
                                              1000-D602、OSM-
                                              1000-B2100-KM、
                                               YJ-1000-B1120-
                                                AK、AF-2000-
                                               B2180-VX、AF-
                                              2000-B2150-VX、
                                              OSM-1000-B2100-
                                                       KM 等


          (2)采购合同

    序                                                                          合同签署
              合同卖方        合同名称           合同标的物1        有效期
    号                                                                            时间
                                            根 据 具体订单确定订 三 方 未签
                             《 供 货 协 议 货 产 品品名、规格型 订 新 协议
                                                                                2021.09.09
           广州耀恒信息 书》                号、数量、价款、交货 之 前 长期
      1
           科技有限公司                     时间、地点、方式等     有效
                             《 供 货 协 议 根 据 具体订单确定订 在 各 方未
                                                                                2022.12.16
                             书》           货 产 品品名、规格型 签 订 新协

1
 根据公司提供的主要采购合同及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工控机、服务器、交
    换机、硬盘等硬件设备,以及少量软件产品和配件。


                                              4-1-38
序                                                                             合同签署
            合同卖方       合同名称          合同标的物1          有效期
号                                                                               时间
                                         号、数量、价款、交货 议 或 本未
                                         时间、地点、方式等      协 议 终止
                                                                 之 前 长期
                                                                 有效
                                         根 据 具体订单确定订    双方未签
       浪潮电子信息
                         《 供 货 协 议 货 产 品品名、规格型     订新协议
 2     产业股份有限                                                           2021.09.10
                         书》            号、数量、价款、交货    之前长期
       公司
                                         时间、地点、方式等         有效
                                         根 据 具体订单确定订    双方未签
       深圳市智微智
                         《 供 货 协 议 货 产 品品名、规格型     订新协议
 3     能科技股份有                                                           2021.12.31
                         书》            号、数量、价款、交货    之前长期
       限公司
                                         时间、地点、方式等         有效
                                         根 据 具体订单确定订    双方未签
       东莞市华贝电
                         《 供 货 协 议 货 产 品品名、规格型     订新协议
 4     子科技有限公                                                           2021.8.17
                         书》            号、数量、价款、交货    之前长期
       司
                                         时间、地点、方式等         有效
                                         根 据 具体订单确定订    双方未签
       广州市华胜弘 《 供 货 保 障
                                         货 产 品品名、规格型    订新协议
 5     邦计算机有限 协议书》《公                                              2018.08.03
                                         号、数量、价款、交货    之前长期
       公司              司关系证明》
                                         时间、地点、方式等         有效


     (3)授信合同

                                                                授信金额
序号    被授信方        授信方        合同名称及合同编号                      授信期限
                                                                (万元)
                       招商银行股
                                         《授信协议》                         2022.05.10-
 1       发行人        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755XY2022008810)                     2024.05.09
                        深圳分行
                       深圳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        《授信合同》                         2021.10.22-
 2       发行人                                                 20,000.00
                       有限公司龙     (001202021K00223)                     2024.10.22
                         华支行
                       兴业银行股     《授信合同》(兴银深
                                                                              2022.09.22-
 3       发行人        份有限公司     华侨城授信字(2022)      30,000.00
                                                                              2023.07.21
                        深圳分行         第 SXF01 号)

 4      信息安全       招商银行股        《授信协议》            2,000.00     2022.12.27-


                                          4-1-39
                                                          授信金额
序号    被授信方      授信方      合同名称及合同编号                   授信期限
                                                          (万元)
                   份有限公司     (755XY2022045337)                 2023.12.26
                     深圳分行
                   招商银行股
                                      《授信协议》                    2022.10.25-
 5      信锐网科   份有限公司                             10,000.00
                                  (755XY2022035632)                 2024.10.24
                     深圳分行


     (4)借款合同

                                                          借款金额
序号     借款方       贷款方       合同名称及合同编号                 借款期限
                                                          (万元)
                     招商银行股
                                      《借款合同》                    2022.05.31-
 1       发行人      份有限公司                           30,000.00
                                  (IR2205300000107)                 2023.05.31
                      深圳分行
                     中国工商银
                                      《借款合同》
                     行股份有限                                       2022.7.21-
 2       发行人                   (0400000004-2022 年    5,000.00
                     公司深圳红                                       2023.7.21
                                  (红围)字 00577 号)
                      围支行
                     深圳农村商
                                      《贷款合同》
                     业银行股份                                       2022.04.22-
 3       发行人                   (001202021K00223T0      837.00
                     有限公司龙                                       2023.04.22
                                         3002)
                      华支行
                     招商银行股
                                      《借款合同》                    2022.12.28-
 4       发行人      份有限公司                           30,000.00
                                  (IR2212260000051)                 2023.01.28
                      深圳分行
                     招商银行股
                                      《借款合同》                    2022.12.30-
 5      信息安全     份有限公司                           2,000.00
                                  (IR2212290000021)                 2023.06.30
                      深圳分行
                     招商银行股
                                      《借款合同》                    2022.11.17-
 6      信锐网科     份有限公司                           2,000.00
                                  (IR2211170000031)                 2023.05.17
                      深圳分行
                     招商银行股    《承贴通业务服务协
 7       发行人      份有限公司           议》            9,207.49         -
                      深圳分行    (2022051875508009)

     (5)担保合同


     1)成都矢量科技有限公司

                                      4-1-40
    发行人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成都矢量科技有限公司、成
都矢量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杨立签署了业务合作协议及反担保合同,为成都
矢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为成都矢量科技
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75.00 万元(其中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 75.00 万元),
由成都矢量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杨立提供反担保。


    2)江苏群立开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发行人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江苏群立开云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江苏群立开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梅颂签署了业务合作协议及反
担保合同,为江苏群立开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为江苏群立开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000.00 万元
(其中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 1,000.00 万元),由江苏群立开云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实际控制人梅颂提供反担保。


    3)湖南纵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湖南纵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纵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晓艳签署了业务合作协议及反 担保合
同,为湖南纵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
为湖南纵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000.00 万元(其中实际发生金
额为 769.30 万元),由湖南纵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晓艳提供反担
保。


    4)广州市用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州市用德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广州市用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余颐琦签署了业务合作协议及反担
保合同,为广州市用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人为广州市用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30.00 万元(其中实际
发生的担保金额为 30.00 万元),由广州市用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余
颐琦提供反担保。

                                  4-1-41
    5)吉林省卓越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吉林省卓越科技有限公司、
吉林省卓越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雪峰签署了业务合作协议及反担保合同,
为吉林省卓越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为吉林
省卓越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000.00 万元(其中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
为 200.00 万元),由吉林省卓越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雪峰提供反担保。


    6)山西鑫鼎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山西鑫鼎宸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山西鑫鼎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赵鑫签署了业务合作协议及反担保
合同,为山西鑫鼎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
行人为山西鑫鼎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000.00 万元(其中实际
发生的担保金额为 173.30 万元),由山西鑫鼎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赵鑫提供反担保。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重大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均合法、有效。


    (二)侵权之债


    根据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于信用广东网打印之《企业信用报告(无违
法违规证明版)》、其市场监督、劳动与社会保障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新增报告期内的营业外支出明细及发行人出具的确认及承诺,并经本所律师登录
前述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官方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12309 中国检察网查询、对发行人人力资源负责人、法务主管进行
访谈,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不存在因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
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


    (三)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债权债务及担保


    根据发行人近三年年度报告、近三年审计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中国


                                   4-1-42
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并
经本所律师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除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正文“第四部分 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情况的更新”之“九、关联交易及同业
竞争”已披露的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债权债务外,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
存在其他重大债权债务或互相提供担保的情形。


    (四)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项


    根据《2022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其他应收、应付
明细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均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合法
有效。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合并、分立、增资扩股、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或出售
资产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2022 年年度报告》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并经本所
律师核查,发行人在新增报告期内的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情况如下:


    1、合并、分立


    发行人在新增报告期内未发生合并或分立的情形。


    2、增资扩股


    发行人在新增报告期内未发生增资扩股的情形。


    3、减少注册资本


    新增报告期内,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正文“第四部分 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
情况的更新”之“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已披露的回购注销情况外,发行


                                 4-1-43
人在新增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形。


    4、重大资产收购、出售


    发行人在新增报告期内未发生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收购、出售的情形。


    (二)发行人拟进行的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行为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
没有拟进行的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行为。


     十三、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一)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章程的修订情况


    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章程未发生修订。


    (二)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根据发行人在巨潮资讯网所披露的公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发
行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是发行人现行有效
的《公司章程》。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内容符合《公
司法》等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的规定。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会议通知、议案、决议等会议文件资料、董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工作报告及发行人于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信息、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及
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新增报告期内召开董事会会议 3 次、监事会会议
3 次,股东大会会议 1 次。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会议的召开通知、会议决议等文件资料、董事会工作报


                                 4-1-44
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发行人于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信息、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及
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新增报告期内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召集、表
决等程序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十五、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经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
根据《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2022-124),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届满,
鉴于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工作尚未完成,为确保发行
人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将
适当延期,发行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在完
成换届之前,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及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职责。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延期换届选举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一)主要税种税率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
公司执行的税种、税率符合现行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税收优惠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及承诺,新增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境内
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未发生变化。


    (三)财政补贴




                                   4-1-45
    根据《2022 年年度报告》、发行人提供的财政补贴款项支付凭证及依据文
件、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新增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境
内控股子公司新增取得的 200.00 万元以上的财政补贴如下:


                      补助金额
  序号    补助项目               受补助企业            批文依据
                      (万元)
         南京建邺高
         新技术开发                           《南京建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1    区管理委员    300.00    江苏深信服   区管委会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
         会平台建设                           限公司合作协议》
             补贴

    (四)发行人的纳税情况


    根据《2022 年年度报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并经本所律师访
谈发行人法务主管、查询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新增报告
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违法行为受到税务方面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拟投资项目涉及的环境保护情况


    1、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的环境保护情况

    根据《2022 年年度报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并经本所律师登
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网址:www.mee.gov.cn/)、发行人及其境内
控股子公司所在地省级、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网站查询,新增报告期内,发行
人的主营业务为向企业级用户提供网络安全、云计算及 IT 基础设施、基础网络
及物联网相关的产品和解决方案,生产经营过程中无重大污染,发行人未发生过
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亦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发行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涉及的环境保护情况


    根据发行人董事会编制的《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高


                                  4-1-46
新分局出具的《关于湖南深信服科技有限公司深信服长沙网络安全与云计算研发
基地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复函》、建设项目备案文件、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及
承诺并经本所律师对公司该建设项目负责人、法务主管进行访谈,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无需办理环境影响审批或备案手续。

    (二)发行人的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
公司取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情况未发生变化。


    根据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于信用广东网打印之《企业信用报告(无违
法违规证明版)》、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市场
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www.samr.gov.cn/)、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所
在省级、市级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新增报告期内,发
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 而受到
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不存在擅自改变
前次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形,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项目和募集资金运用未发生其他变化。本所
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已得到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并已依法办理投资项目备案手续,相关备案均在有
效期内,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
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十九、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及承诺,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
标未发生变化。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业务发展战略和目标与其主营业务一致,


                                4-1-47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1、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及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争议标的金额
(本金)在 100.00 万元以上的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情况。


    2、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并经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法务主管进
行访谈、在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信用中国网、公示系统、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
判文书网、人民法院公告网、12309 中国检察网进行查询,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根据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何朝曦、熊武、冯毅提供的调查表及其住所地公安局
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并经本所律师在国家税
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信用中国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人民法院公告网、
12309 中国检察网进行查询,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
的主要股东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三)发行人的董事长、总经理


    根据发行人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何朝曦提供的调查表、其住所地公安局出具
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中国证监
会出具的《人员诚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深圳证监局网
站、深交所网站、信用中国网站、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中国裁判文
书网、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12309 中国检察网、国家税务总


                                   4-1-48
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等网站、其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及基层人民法院
公开网站进行查询,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现任董事长、总经理不存
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或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二十一、本次发行的总体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影
响其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
理办法》所规定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实质条件;发行人本次发行已通过
深交所审核,尚需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4-1-49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的签字盖章页)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杨茹




                                                       孙昊天




                              单位负责人:
                                                       王   玲




                                              二〇二三年       月   日




                                4-1-50
    附件一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增报告期内变更或新增的主要业务资质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增报告期内变更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新增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合字 B1.B2-20220041)的获准经营项目、服务
项目和业务覆盖范围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资质证书(证书编号)    企业名称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发证机关      业务种类(服务项目)及业务覆盖范围
                                                                                         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机房所在地为北
                                                                                         京、石家庄、廊坊、太原、长治、呼和浩
                                                                                         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
                                                                                         无锡、常州、苏州、南通、镇江、泰州、
                                                                                         杭州、宁波、涠洲、合肥、亳州、福州、
                                                                                         厦门、济南、青岛、德州、郑州、武汉、
                                                                                         长沙、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东莞、
                                                                                         南宁、海口、澄迈、重庆、成都、绵阳、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                                             中华人民共
                                                                                         贵阳、安顺、昆明、拉萨、西安、咸阳、
    1    业务经营许可证(合字      发行人     2022.10.31       2027.02.07   和国工业和
                                                                                         兰州、西宁、海南藏族自治区、银川、乌
           B1.B2-20220041)                                                   信息化部
                                                                                         鲁木齐
                                                                                         内容分发网络业务:全国
                                                                                         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全国
                                                                                         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全国
                                                                                         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不
                                                                                         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应经营活动。】




                                                           4-1-51
     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增报告期内新增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

序
            证书编号                        产品名称                       企业名称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发证机关
号
                          深信服 APT 威胁检测系统 SIP-Y V3.0 APT 安全监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
1          0108222231                                                      深信服     2022/10/21   2024/10/21
                                         测产品(基本级)                                                             卫局
                          深信服主机安全检测响应平台 V2.0 主机型入侵检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
2          0503222259                                                      深信服     2022/10/21   2024/10/21
                                         测产品(基本级)                                                             卫局
                          深信服零信任访问控制系统 aTrust-1000 V2.0 访问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
3          0402222384                                                      深信服     2022/11/4    2024/11/4
                                       控制(网络-增强级)                                                            卫局
                          深信服零信任访问控制系统 V2.0 访问控制(网络-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
4          0402222449                                                      深信服     2022/11/4    2024/11/4
                                             增强级)                                                                 卫局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
5          0405222637      深信服数据安全大脑管理平台 V3.0 安全管理平台    深信服     2022/11/25   2024/11/25
                                                                                                                      卫局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
6          0404222807        深信服静态数据脱敏系统 V3.1 数据脱敏产品      深信服     2022/12/9    2024/12/9
                                                                                                                      卫局
                          深信服数据库运维安全管理系统 V3.0 运维安全管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
7          0404222809                                                      深信服     2022/12/9    2024/12/9
                                        理产品(基本级)                                                              卫局
                          深信服数据库防火墙系统 V3.0 数据库防火墙(增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
8          0402222848                                                      深信服     2022/12/23   2024/12/23
                                              强级)                                                                  卫局
                          深信服云镜网络资产脆弱性扫描系统 YJ-1000 V3.0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
9          0305222987                                                      深信服     2022/12/30   2024/12/30
                                    网络脆弱性扫描类(增强级)                                                        卫局
                          深信服网络安全审计系统 AC-2200 V12.0 网络通讯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
10         0304222658                                                      信息安全   2022/11/25   2024/11/25
                                      安全审计类(基本级)                                                            卫局
                          深信服威胁检测系统 STA-100-X640(千兆)/V1.0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
11         0502222830                                                      信息安全   2022/12/9    2024/12/9
                                    网络入侵检测系统(第一级)                                                        卫局
                          深信服运维安全管理系统 OSM-1000-GA640 V3.0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
12         0404222866                                                      信息安全   2022/12/23   2024/12/23
                                    运维安全管理产品(增强级)                                                        卫局




                                                            4-1-52
     3、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增报告期内变更或新增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

     (1)新增报告期内新增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

序
           核准代码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企业名称   核发日期     有效期至      发证机关
号
                                                                                                              工业和信息化
             CMIIT       5.8GHz/5.1GHz/2.4GHz 无线局域    NAP-3825HD-
1                                                                        信锐网科   2022.10.14   2025.12.31   部无线电管理
        ID:2022AP15657              网设备                   X(SR)
                                                                                                                    局
                                                                                                              工业和信息化
             CMIIT       5.8GHz/5.1GHz/2.4GHz 无线局域
2                                                          XAP-5520-S    信锐网科   2022.11.07   2025.12.31   部无线电管理
        ID:2022AP17462              网设备
                                                                                                                    局
                                                                                                              工业和信息化
             CMIIT       5.8GHz/5.1GHz/2.4GHz 无线局域
3                                                          XAP-5520-L    信锐网科   2022.11.07   2025.12.31   部无线电管理
        ID:2022AP17461              网设备
                                                                                                                    局
                                                                                                              工业和信息化
             CMIIT       5.8GHz/5.1GHz/2.4GHz 无线局域
4                                                          NAP-5520-X    信锐网科   2022.12.30   2025.12.31   部无线电管理
        ID:2022AP20295              网设备
                                                                                                                    局

      (2)新增报告期内变更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

序
           核准代码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企业名称   核发日期     有效期至      发证机关
号
                                                                                                              工业和信息化
             CMIIT       5.8GHz/5.1GHz/2.4GHz 无线局域
1                                                         NAP-3600(MU)   信锐网科   2022.11.11   2025.12.01   部无线电管理
         ID:2017AP7540              网设备
                                                                                                                    局
             CMIIT       5.8GHz /5.1GHz/2.4GHz 无线局域                                                       工业和信息化
2                                                          NAP-3560-P    信锐网科   2022.12.02   2025.12.31
         ID:2018AP0916               网设备                                                                   部无线电管理




                                                              4-1-53
序
         核准代码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企业名称       核发日期        有效期至        发证机关
号
                                                                                                                        局
                                                                                                                   工业和信息化
           CMIIT
 3                        2.4GHz 无线局域网设备        NAP-2400-S     信锐网科       2022.12.30      2025.12.17    部无线电管理
       ID:2014DP6055
                                                                                                                         局
                                                                                                                   工业和信息化
           CMIIT          2.4GHz 无线局域网设备                       信锐网科                                     部无线电管理
 4                                                     NAP-2800-P                    2022.11.11      2025.12.31
       ID:2015DP0452
                                                                                                                         局

     4、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增报告期内新增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序
        许可证编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企业名称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发证机关
号
1     12-B475-223363    用户接入服务管理器           NAC-6200H            信锐网科     2022/11/14   2025/11/14    工业和信息化部
2     12-B475-200457      以太网交换机            RS3320-12M-PWR-LI       信锐网科     2022/12/26   2025/12/26    工业和信息化部

3     12-B475-200456      以太网交换机            RS3320-28M-PWR-LI       信锐网科     2022/12/26   2025/12/26    工业和信息化部

4     12-B475-200454      以太网交换机            RS6300-50Q-EI-24X       信锐网科     2022/12/29   2025/12/29    工业和信息化部




                                                          4-1-54
     附件二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增报告期内在中国境内已取得商标注册证的注册商标
序
           注册号         注册人         类号            商标             注册日期    有效期至     取得方式
号

1          57813081      信锐网科         37                             2022.10.21   2032.10.20   原始取得

2          65141748      信锐网科         35                             2022.11.28   2032.11.27   原始取得

3          65151266      信锐网科         45                             2022.11.28   2032.11.27   原始取得

4          65167184      信锐网科         37                              2022.12.7   2032.12.6    原始取得

5          65157916      信锐网科         38                              2022.12.7   2032.12.6    原始取得




                                                        4-1-55
      附件三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增报告期内在中国境内已取得专利证书的专利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取得方式
                               一种网络安全防护方法、装置、设备及存
 1      信锐网科    发明专利                                           ZL 201910193979.1   2019/3/14    2022/10/4    原始取得
                                              储介质
                               一种 STP 协议报文分布式处理方法、系统
 2      信锐网科    发明专利                                           ZL 202010554552.2   2020/6/17    2022/10/4    原始取得
                                            及相关设备
                               网络数据的处理方法及装置、计算机装置
 3       深信服     发明专利                                           ZL 201810284506.8    2018/4/2    2022/11/22   原始取得
                                          及可读存储介质
 4       深信服     发明专利   一种分布式路由器的配置方法及相关设备    ZL 201910381442.8    2019/5/8    2022/11/22   原始取得
                               一种云平台及跨云平台网络互通系统、方
 5       深信服     发明专利                                           ZL 201811406894.9   2018/11/23   2022/11/22   原始取得
                                                法
                               一种 IOT 攻击防御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
 6       深信服     发明专利                                           ZL 201911114672.4   2019/11/14   2022/11/22   原始取得
                                            和存储介质
                               一种流量控制方法、系统及电子设备和存
 7       深信服     发明专利                                           ZL 201910380620.5    2019/5/8    2022/11/22   原始取得
                                              储介质
 8       深信服     发明专利       一种检测下载行为的方法及装置        ZL 201910679609.9   2019/7/25    2022/11/22   原始取得
                               过载保护方法、系统、计算机可读存储介
 9       深信服     发明专利                                           ZL 201910727486.1    2019/8/7    2022/11/22   原始取得
                                           质及电子设备
                               数据库安全访问方法、装置、设备、系统
 10      深信服     发明专利                                           ZL 201911403382.1   2019/12/30   2022/11/22   原始取得
                                         及可读存储介质
                               一种虚拟机联网控制方法、装置、电子设
 11      深信服     发明专利                                           ZL 202010115625.8   2020/2/25    2022/11/22   原始取得
                                           备及存储介质
 12      深信服     发明专利    威胁检测方法、装置、设备和存储介质     ZL 201911399397.5   2019/12/26   2022/11/22   原始取得
                               一种漏洞修复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
 13      深信服     发明专利                                           ZL 201911368461.3   2019/12/26   2022/11/22   原始取得
                                               质




                                                            4-1-56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取得方式
                             一种云平台安全状态预测方法、装置、设
 14     深信服    发明专利                                          ZL 202010006685.6    2020/1/3    2022/11/22   原始取得
                                         备及存储介质
 15     深信服    发明专利           认证方法及认证平台             ZL 202010091137.8   2020/2/13    2022/11/22   原始取得
                             一种 WebShell 检测方法、装置、设备及
 16     深信服    发明专利                                          ZL 202010143249.3    2020/3/4    2022/11/22   原始取得
                                           存储介质
 17     深信服    发明专利      检测方法及检测设备、存储介质        ZL 202010123227.0   2020/2/27    2022/11/22   原始取得
                             一种外部用户授权方法、装置、设备及可
 18     深信服    发明专利                                          ZL 202010258132.X    2020/4/3    2022/11/22   原始取得
                                         读存储介质
                             一种摄像头违规识别方法、系统、设备及
 19     深信服    发明专利                                          ZL 202010157794.8    2020/3/9    2022/11/22   原始取得
                                       计算机存储介质
                             进程管理方法、装置、系统与计算机可读
 20     深信服    发明专利                                          ZL 202010150711.2    2020/3/5    2022/11/22   原始取得
                                           存储介质
                             一种识别安全信息的方法、装置、系统和
 21     深信服    发明专利                                          ZL 202010136555.4    2020/3/2    2022/11/22   原始取得
                                             介质
                             一种垃圾邮件检测方法、装置、电子设备
 22     深信服    发明专利                                          ZL 202010170963.1   2020/3/12    2022/11/22   原始取得
                                         及存储介质
                             病毒防御方法、装置、设备和可读存储介
 23     深信服    发明专利                                          ZL 202010116835.9   2020/2/25    2022/11/22   原始取得
                                               质
 24     深信服    发明专利     一种数据处理方法、系统及相关设备     ZL 202010213360.5   2020/3/24    2022/11/22   原始取得
 25     深信服    发明专利   一种弱密码检测方法、装置、设备、介质   ZL 202010213358.8   2020/3/24    2022/11/22   原始取得
                             一种数据关联分析的方法、系统、设备及
 26     深信服    发明专利                                          ZL 202010254935.8    2020/4/2    2022/11/22   原始取得
                                         可读存储介质
                             一种远程登录的控制方法、装置、计算机
 27     深信服    发明专利                                          ZL 202010386656.7    2020/5/9    2022/11/22   原始取得
                                       设备及存储介质
 28     深信服    发明专利     一种网络访问的控制方法及相关装置     ZL 202010837961.3   2020/8/19    2022/11/22   原始取得




                                                          4-1-57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取得方式
 29     深信服    发明专利     一种内网主机及云内引流方法、装置     ZL 202010903745.4    2020/9/1    2022/11/22   原始取得
                             缓冲区窗口调整方法、网关设备及存储介
 30     深信服    发明专利                                          ZL 202011588275.3   2020/12/28   2022/11/22   原始取得
                                             质
                             防火墙策略分析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
 31     深信服    发明专利                                          ZL 202011501080.0   2020/12/17   2022/11/22   原始取得
                                             介质
 32     深信服    发明专利     一种网路监控方法、装置及相关设备     ZL 202011353339.1   2020/11/26   2022/11/22   原始取得
                             一种风险端口检测方法、装置、设备和介
 33     深信服    发明专利                                          ZL 202110174442.8    2021/2/7    2022/11/22   原始取得
                                             质
                             一种资源自动接入方法、系统及可读存储
 34     深信服    发明专利                                          ZL 202011583927.4   2020/12/28   2022/11/22   原始取得
                                             介质
                             一种检测恶意行为的方法、装置及存储介
 35     深信服    发明专利                                          ZL 202110203939.8   2021/2/23    2022/11/22   原始取得
                                             质
 36     深信服    发明专利     一种入侵防御方法、系统及相关设备     ZL 202110251899.4    2021/3/8    2022/11/22   原始取得

 37     深信服    发明专利     一种入侵防御方法、系统及相关设备     ZL 202011528024.6   2020/12/22   2022/11/22   原始取得
                             一种网页界面的访问方法、装置、电子设
 38     深信服    发明专利                                          ZL 202110056788.8   2021/1/15    2022/11/22   原始取得
                                         备和存储介质
                             一种攻击行为检测方法、装置、设备及可
 39     深信服    发明专利                                          ZL 202110103976.1   2021/1/26    2022/11/22   原始取得
                                           读存储介质
                             一种应用连接检测方法、装置、电子设备
 40     深信服    发明专利                                          ZL 202110486230.3   2021/4/30    2022/11/22   原始取得
                                           及存储介质
                             一种信号管理方法、设备和计算机可读存
 41     深信服    发明专利                                          ZL 202110284945.0   2021/3/17    2022/11/22   原始取得
                                             储介质
                             一种网络拓扑管理方法、装置、设备及计
 42     深信服    发明专利                                          ZL 202110666753.6   2021/6/16    2022/11/22   原始取得
                                         算机存储介质
 43     深信服    发明专利      数据传输方法、装置及存储介质        ZL 202111146129.X   2021/9/28    2022/11/22   原始取得




                                                          4-1-58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取得方式
                             一种传感器接入物联网的方法、电子设备
 44    信锐网科   发明专利                                          ZL 201911005676.9   2019/10/22   2022/11/22   原始取得
                                         及存储介质
 45    信锐网科   发明专利    一种设备匹配连接的方法、装置和系统    ZL 201911157246.9   2019/11/22   2022/11/22   原始取得
                             一种 OSPF 协议报文分布式处理方法、系
 46    信锐网科   发明专利                                          ZL 202010558789.8   2020/6/18    2022/11/22   原始取得
                                         统及相关设备
 47    信锐网科   发明专利         设备添加方法及物联网平台         ZL 202010494897.3    2020/6/3    2022/11/22   原始取得
                             物联网平台的设备接入方法、装置及电子
 48    信锐网科   发明专利                                          ZL 202011418174.1   2020/12/7    2022/11/22   原始取得
                                       设备和存储介质
                             一种信道分配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
 49    信锐网科   发明专利                                          ZL 202110314756.3   2021/3/24    2022/11/22   原始取得
                                             质
       河南能源
       化工集团
       信息技术              带系统恢复重启操作图形用户界面的显示
 50               外观设计                                          ZL 202230555502.6   2022/8/24    2022/12/30   原始取得
         有限公                            屏幕面板
       司;深信
           服




                                                          4-1-59
  附件四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增报告期内在中国境内已取得的软件著作权

序号     著作权人                         软件名称                           登记号       开发完成日期   发证日期     取得方式
                       深信服星图敏捷应用构建及数据编织平台软件[简称:
 1        深信服                                                          2022SR1457335    2022/8/30     2022/11/3    原始取得
                                     深信服星图平台]V2.0
 2        深信服                深信服零信任分析中心软件 V2.0             2022SR1383454     2022/8/1     2022/9/29    原始取得
 3        深信服      深信服 APT 威胁检测系统软件[简称:SIP 一体机]V3.0   2022SR1474387     2021/8/1     2022/11/4    原始取得
 4        深信服           深信服关系型数据库 PostgreSQL 软件 V2.0        2022SR1627101    2022/10/31    2022/12/29   原始取得

 5        深信服       深信服智能运营模块软件[简称:智能运营软件]V8.0     2022SR1627138    2022/10/20    2022/12/29   原始取得

 6        深信服             深信服应用交付多租户虚拟化软件 V7.0          2022SR1374315     2020/5/1     2022/9/26    原始取得
                         深信服实时应用自我防护平台 RASP 软件[简称:
 7        深信服                                                          2022SR1389727    2022/6/30     2022/10/9    原始取得
                                         RASP]V2.0
                         深信服流量高级威胁检测系统特征库软件[简称:
 8        深信服                                                          2022SR1407853     2021/8/1     2022/10/24   原始取得
                                         NDR]V3.0
 9        深信服             深信服主机安全检测响应平台软件 V2.0          2022SR1481186     2022/2/1     2022/11/8    原始取得
                        深信服数据脱敏与水印溯源系统软件[简称:Sangfor
 10       深信服                                                          2022SR1556638    2022/6/10     2022/11/22   原始取得
                                          DWM]V3.1
                          深信服静态数据脱敏系统软件[简称:Sangfor
 11       深信服                                                          2022SR1554615    2022/8/30     2022/11/21   原始取得
                                          SDM]V3.1
 12       深信服      深信服数据库防火墙系统软件[简称:Sangfor DBF]V3.0   2022SR1584687    2022/8/30     2022/12/18   原始取得
 13       深信服            深信服数据库运维安全管理系统软件 V3.0         2022SR1584709    2022/8/10     2022/12/18   原始取得
                         深信服威胁对抗指挥中心平台软件[简称:Sec 网
 14       深信服                                                          2022SR1556351    2022/10/8     2022/11/22   原始取得
                                           站]V2.0
 15      信锐网科                     iNetBox 软件 V1.4.5                 2022SR0714941    2022/4/18      2022/6/7    原始取得
 16      信锐网科                     信锐锐灵软件 V1.0                   2022SR1399998    2022/7/18     2022/10/12   原始取得




                                                            4-1-60
序号    著作权人                       软件名称                          登记号       开发完成日期   发证日期     取得方式
                    信锐网科小信云网络服务平台[简称:信锐网科小信云
 17     信锐网科                                                      2022SR1490748     2022/9/1     2022/11/10   原始取得
                                      平台]V2.0
 18     信息安全       深信服终端安全管理系统(统信版)软件 V3.0      2022SR1481176    2022/3/10     2022/11/8    原始取得
 19    北京深信服            深信服云计算安全守护软件 V6.0            2022SR1562029    2022/8/12     2022/11/23   原始取得
 20    北京深信服           深信服 HCI 网络虚拟化软件 V6.0            2022SR1562028     2022/8/6     2022/11/23   原始取得
 21    北京深信服             深信服 Sangfor OS 软件 V4.0             2022SR1457396    2022/8/10     2022/11/3    原始取得
 22    北京深信服         深信服规则库软件[简称:规则库]V2.0          2022SR1457395    2022/8/15     2022/11/3    原始取得
                      深信服漏洞扫描插件库软件[简称:漏洞扫描插件
 23    北京深信服                                                     2022SR1457397     2022/8/9     2022/11/3    原始取得
                                        库]V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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