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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赢合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8-12-13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18-121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12 月 8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际参加董事
8 名,全体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维东先生召集,会议的召开和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7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68 名,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44,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6%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董事林兆伟先生、于建忠先生、王晋先生、严海宏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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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马
雄伟先生因职务变更、张飒女士因个人原因离职,均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
件,公司拟回购其二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00,000股;激
励对象李守荣先生、韦有志先生当期的考核结果为“C”,其二人所持有的不符合
解除限售条件合计7,2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7,200股,回购价格为16.95元/
股,并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在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
产业园惠泰路 7 号赢合科技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 2018 年 12 月 13 日刊登
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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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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