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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赢合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2018-12-29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18-130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马雄伟先生因职务变更、张飒女士因个人原因离职,均不再
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00,000 股;激励对象李守荣先生、韦有志先生当期的考核结
果为“C”,其二人所持有的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合计 7,200 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
司回购注销。因此,公司本次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7,200 股,回购价格
为 16.95 元/股,并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详见公司 2018 年 12 月 13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的公告。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注册资本为 376,210,670 元,本次涉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7,200 股(对应注册资本 207,200 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
本将变更为 376,003,470 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
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
继续实施。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
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