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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赢合科技: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6-28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9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形式。

    4、本公告所称中小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6 月 28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1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28 日上午 9:15—下
午 15:00。

    (4)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科园路 1006 号软件产
业基地 5 栋 E 座 901 室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庆东先生主持。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www.cninfo.com.cn)刊登《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7)。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196,206,686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30.20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84,459,729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28.39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1,746,95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808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1,779,857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1.81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2,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 0.005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1,746,95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8085%。

                                    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
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96,16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82%;反对31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42,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18%。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96,16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82%;反对31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42,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18%。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96,206,6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31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79,8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31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96,16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82%; 反对3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42,725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18%。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成员2022年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96,206,6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31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79,8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31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96,178,0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54%;反对28,63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51,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9%;反对28,6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4
    同意196,206,6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31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79,8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31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王维东及许小菊因已放弃表决权的相关安排,
未进行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
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 意 10,096,41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权 股 份 数 的 85.7091% ; 反 对
1,683,4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4.2909%;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0,096,41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所 持 股 份 的 85.7091% ; 反 对
1,683,4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2909%;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96,206,6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31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5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79,8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31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96,16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82%; 反对3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42,725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18%。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96,206,6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31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79,8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31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6、议案9涉及特殊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修改原议案或
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张鑫律师、殷思琪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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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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