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展:关于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三)2018-12-28
关于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三)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
形式收购杭州华亭科技有限公司 9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及时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保证所提
供的所有文件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
述,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
司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
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
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
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
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以下无正文)
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2018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