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展: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02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现就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同意二级控股子公司追溯云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增资扩股并放
弃优先认缴出资权,公司董事会已就此事项进行了合理分析,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确认的
评估值为参考依据,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祝小兵 刘红梅 乐嘉锦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