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展: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2-28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现就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事
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乐嘉锦 刘红梅 祝小兵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