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展: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11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实事求是和独立判断
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
查,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无偿融资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公司实
际控制人张曙华先生及其配偶拟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无偿融资担保,担保总
额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曙华先生及其配偶拟为公司及公司子公
司提供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的无偿融资担保,是为了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增强公
司营运资金的储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本次交易遵循双方
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乐嘉锦 刘红梅 祝小兵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