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展: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无偿融资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4-11
证券代码:300469 证券简称:信息发展 公告编号:2019-037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提供无偿融资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无偿融资担保事
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2、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无偿融资担保事
项构成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无偿融资担保事
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
关部门批准。
4、公司提示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息发展”)于2019
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无偿融资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
实际控制人张曙华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无偿融资担保,担保总
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
2、关联关系概述
张曙华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张曙华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其为公司提供担保
构成关联交易。
3、审批程序
2019年4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无
偿融资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曙华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
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上海中信
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
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
投票权。
4、特别审批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张曙华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
曙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1.71%股份,并通过个人独资的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
司间接持有公司30.02%的股份。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为支持公司的业务发展,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解决公司融资担保的问题,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曙华先生及其配偶拟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不超过8亿元人
民币的无偿融资担保。上述担保为无偿提供,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曙华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支
持了公司的发展,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公司
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产生不利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
额
公司2019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为4.145亿元,均为为公司提供无偿融资担保,上述额度已经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并提交至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审议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无
偿融资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认
可,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决
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劵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遵循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
致的原则,本次交易是为了推动公司业务发展,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全体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七、监事会核实意见
监事会认为: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公司
实际控制人张曙华先生及其配偶拟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无偿融资担保,担保
总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此次事项的
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曙华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及公司
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
了公司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均
已审议通过该交易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
对该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保荐机构对信息发展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
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无偿融资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