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展: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2019-04-11
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
工作指引》 等规定,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保荐机
构”)作为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发展”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对信息发展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
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息发展”)于2019
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无偿融资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
实际控制人张曙华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无偿融资担保,担保总
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概述
张曙华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张曙华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其为公司
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为支持公司的业务发展,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解决公司融资担保的问题,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曙华先生及其配偶拟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8 亿元
人民币的无偿融资担保。上述担保为无偿提供,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
四、 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19年4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无
偿融资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曙华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
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上海中信
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
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
投票权
五、 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曙华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支
持了公司的发展,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公司
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产生不利影响。
六、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中山证
券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
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
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事项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
章程》的规定,履行了上述相关法律程序。
保荐机构对信息发展信息发展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
供无偿融资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何庆桥
王艺祥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19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