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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息发展: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对照公告2022-06-14  

                        证券代码:300469               证券简称:信息发展          公告编号:2022-062



                   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对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修订原因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
订。



       二、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章程条款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信联信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1         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TRUST ALLIANCE INFORMATION
                                             DEVELOPMENT INC.LTD.SHANGHAI)。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2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
    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
    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所 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公
                                           司的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
3   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财务负责人。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科技创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提供优质
4   新,质量创牌。                         的信息产 品和服务,提升客户 管理效
                                           率。
    第二十 五条 公司 因本 章程 第二十 三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5   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
    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       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       司股份的,按本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             权,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
    议。                                   事会会议决议。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6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
    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 股票而
    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      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     自然人股 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 他具有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       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
    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       子女持有 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 有的股
    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
                                           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
                                           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
                                           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 名义直
                                           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九条公司的股东                   第三十九条公司的控股股
7   或者实际控制人不得侵占公司资产。       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不得侵占公司资产。
    公司董事会建立对 大股东所持股 份       公司董事会建立对其所持股份“占用即
    “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控股       冻结”的机制,即发现其侵占公司资产
    股东侵占公司资产应立即申请司法冻       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
     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       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
     股权偿还侵占资产。                     产。
     第四十条 (十四)公司                  第四十条 (十四)公司
8    发生的交易(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       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
     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       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
     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
     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       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 和评估
     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会      2、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 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会      3、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 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
     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 及的数据如为 负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
     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审议上述事项除应提交股东大会       公司审议上述事项除应提交股 东大会
     审议外,还应当及时披露。               审议外,还应当及时披露。
     (十五)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       (十五)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
     的本款下列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       本款下列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
     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1000 万元以     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
     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
     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第四十一条 (二)公                    第四十一条 (二)公司
9    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       的对外担保在一年内累计担保金额,超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及以后
     任何担保;                             提供的任何担保;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
10   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会议通知中确定       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董事会确定的其
     的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       他地点。股东大会设置会场,以现场会
     场会议形式召开。登记在册的所有股       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
     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
     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
     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之一的,公司       出席。
     应当安排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为股东参
     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一)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含
     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或其他股份性质
     的权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
     原有股东配售股份(但具有实际控制
     权的股东在会议召开前承诺全额现金
     认购的除外);
     (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
     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
     值溢价达到或超过 20%的;
     (三)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
     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
     (四)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偿还
     其所欠该公司的债务;
     (五)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
     到境外上市;
     (六)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要求采取网络投票方式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
11   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同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
     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     比例不得低于 10%。
     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召集股东 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 知及股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
     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     有关证明材料。
     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
     有关证明材料。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      第五十五条 (五)会务
12   下内容:(五)会务常                 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六)网
     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
     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     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
     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     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
     股东大会通知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     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 补充通 知 时应同
     的意见及理由。                       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第六十七条 监事会自                  第六十七条 监事会自行
13   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     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
     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     监事会主 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 履行职
     行职务时,由监事会副主席主持,监     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
     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监事主持。 
     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
     一名监事主持。 
     第七十八条公司持有的                  第七十八条股东买入公司
14   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      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第六十
     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      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
     份总数。                              定比例部 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 三十六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      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
     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上
     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
     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      政法规或 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设立的
     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
     最低持股比例限制。董事会、独立董      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
     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      公开请求 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 出席股
     集股东投票权。                        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
                                           股东权利。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
                                           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
                                           止以有偿 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 征集股
                                           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
                                           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七十九条其表决事项                  第七十九条其表决事项按
15   按扣除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后的二分      扣除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后,与会股东
     之一以上通过有效。                    所持有 表决权 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有
                                           效。
     第八十二条 董事候选人及股东代表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16   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提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会
     请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应当向股东      应当向股东提供侯选董事、监事的简历
     提供侯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      和基本情况。
     况。
     第八十九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第八十九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
17   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      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 意见之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
                                           机构作为 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 交易互
                                           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
                                           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
                                           外。
     第九十六条公司董事中                  第九十六条董事可以由总
18   不包括职工代表,董事可以由总裁或      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
     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      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 务的董
     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      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      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7-9 名董事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19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设董事长 1   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设董事长 1 人,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可以设副董事长。
     第一百零七条 (十六)                   第一百零七条 (十六)
20   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        听取公司 总裁定期工作报告并 检查总
     的工作;(十八)法律、                  裁的工作;(十八)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
     其他职权。                              他职权。超过 股东大会授权范 围的事
                                             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 零九 条 董 事会 制订 董事会 议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制订董事会议
21   事规则作为章程的附件并报股东大会        事规则作为章程的附件并报股 东大会
     批准,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        批准,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 大会决
     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        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
                                             董事会议事规则作为本章程的附件,由
                                             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
22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
     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
     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        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
     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 大会批
     公司发生的交易(受赠现金资产除外)      准。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
     会审议:                                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        提交董事会审议: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
     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
     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账面值
     据;                                    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 市公司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 收入的
     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 公司最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净利润 的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        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万元;
     500 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 及的数据如为 负        取其绝对值计算。
     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除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 保行为
     除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行为    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外,公司其他对外
     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外,公司其他对    担保行为均由董事会批准。
     外担保行为均由董事会批准。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 金额在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及与关联法   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
     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   公司最 近一 期经 审计 净资 产绝 对值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0.5%以上的关联交易,须经公司董事会
     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须经公司董   审议批准,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须
     事会审议批准,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    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
     准的须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    准。
     批准。
     第一百一十一条 (三)              第一百一十一条 (三)
2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该委员会由三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该委员会由三人组
     组成,独立董事在该委员会中应占多   成,独立董事在该委员会中应占多数席
     数席位,并由一名独立董事担任召集   位,并由一名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其
     人,其主要职责是:                 主要职责是:
     (1)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  (1)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
     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   核心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
     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   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
     薪酬政策或方案。                   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政策或方案。
     (2)审查公司董事(指非独立董事)  (2)审查公司董事(指非独立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   高级管理人员和其 他核心管理 人员 的
     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 绩效考
                                        评。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
24   权:                               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
     事会会议;                         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 (三)提名公司总裁人选;
     他有价证券。                       (四)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人选;
                                        (五)提名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人选;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 第二次 第一百一十五条 第二次
25   定期会议于每年的下半年召开。会议 定期会议于每年的下半年召开,审议公
     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 司的半年度报告及相关议案。董事会由
     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并提供必 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
     要的资料,包括会议议题的相关背景 体董事和监事。
     材料和有助于董事理解公司业务进展
     的信息和数据。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
26   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5 日以前书   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5 日前通知
     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若出现特殊情    全体董事。若出现特殊情况,需要董事
     况,需要董事会即刻作出决议的,为    会即刻作出决议的,为公司利 益之目
     公司利益之目的,需要尽快召开董事        的,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
     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        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方 式发出
     者其他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        紧急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
     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作出说明。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由
27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      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裁由董事长提名,副总裁、财务总        总裁由董事长提名,副总裁、财务总监
     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裁提名;        由总裁提名。
     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立之后,由董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
     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                    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        公司其他核心管理人员由总裁提名,经
     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总裁办公会议通过后聘用。
     第一百二十七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         第一百二十七条 在公司控股 股东或
28   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任除董事、监
     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        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在公司及
     人员。                                  下属控股子公司任职。
     第一百二十九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           第一百二十九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
29   责,行使下列职权:(五)                行使下列职权:(五)制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七)              定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        提名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八)向董
     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事会做定期工作报告;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        (九)本 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 其他职
     权。                                    权。
     第一百三十一条 总裁工作细则包括         第一百三十一条 总裁工作细则包括
30   下列内容:                              下列内容:
     (一)总裁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        (一)总裁室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
     参加的人员;                            参加的人员;
     (二)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        (二)总裁、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
     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                    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
     (三)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        (三)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
     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        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
     会的报告制度;                          报告制度;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三十四条 上市公司设董事会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31   秘书, 负责公 司股 东大 会和 董事会 会   负责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
     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        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
     料管 理 , 办理 信 息 披露 事 务等 事   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
     宜。                                    宜。
     第一百三十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第一百三十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32   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        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        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
     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务,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公司
                                             高级管理 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 职务或
                                             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
                                             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第一百 四十 条 监 事应 当保 证公司 披   第一百四十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
33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
                                             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一百四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         第一百四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
34   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
     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 选举产
     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        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 事会会
     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        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
     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        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        监事会应 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 当比例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        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
     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        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会会议。                                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        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 1 名。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
     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
     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一百四十五条(三)                    第一百四十五条(三)对
35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
     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        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        本章程、损害公司行为拒不纠正的或者
     事、 高 级 管理 人 员 提出 罢 免的 建   违反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议;(七)依照《公司                    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七)
     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
     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
                                             讼;
     第一百四十六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        第一百四十六条 监事会每年 至少召
36   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        开两次会议,并且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
     临时监事会会议。                        次。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 事会会
                                             议。
     第一百四十七条 监事会制定监事会         第一百四十七条 监事会制定监事会
37   议事规则,明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        议事规则,明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
     表决程序,以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        决程序,以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
     和科学决策。                            学决策。
                                             监事会议事规则作为章程的附件,由监
                                             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五十五条  ①公                   第一百五十五条 (1)公
38     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     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
       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       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
       过 3,000 万元;                        过 5,000 万元;
         ②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     (2)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
       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 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 的       超过公 司最 近一 期经 审计 总资 产的
       30%。                                  50%。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39     的会议通知,以公告或以专人送出或       的会议通知,以公告或以专人送出或以
       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             网络通讯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召开董事会的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召开董事会的
40     会议通知,以专人送出或以传真或电       会议通知,以专人送出或以网络通讯方
       子邮件方式进行。                       式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召开监事会的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召开监事会的
41     会议通知,以专人送出或以传真或电       会议通知,以专人送出或以网络通讯方
       子邮件方式进行。                       式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通知以专人送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通知以专人送
42     出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       出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 上签名
       (或盖章),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       (或盖章),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
       达日期;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的,自       日期;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的,自交付
       交付邮局之日起第五个工作日为送达       邮局之日起第五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
       日期;以传真送出的,以公司发送传       以网络通讯方式发出的,以公司专人网
       真的传真机所打印的表明传真成功的       络通讯发 出的表明发送成功的 文件时
       传真报告日为送达日期;                 间为送达日期;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有本章程第一百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有本章程第 一 百
43     七十八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       七十九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
       过修改本章程而存续。                   修改本章程而存续。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一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 一
44     百七十八条第(一)项、 百七十九条第(一)项、

       第一百 九十 八条 本章 程附 件包括 股   第一百九十八条 本章程附件包括股东
45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       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
       监事会议事规则。                       会议事规则和总裁工作细则。
     除上述修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并以经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最
终核准登记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内部配套制度将根据《公司章程》的修改进行相
应修订。
     特此公告。
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