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展: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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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
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
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
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11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为:
1、2022年1月11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拟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2、2022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修订稿)
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4、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9)《关于中信电子、张曙华及其配偶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无偿融资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11)《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6、2022年6月1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7、2022年6月1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孙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2022年9月2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向大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11、2022年11月1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1)《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
承诺的议案》
二、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
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2年度,监事会列席了历次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决定的研究讨论。监事会对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以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
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
作,科学决策,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内部控制制度完善。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
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事项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等情况
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和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
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良好。公司的定期报告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监事会在日常的监督与核查过程
中,也未发现公司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
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及运行情况。
三、 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坚
持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在强
化监督管理职能的同时,公司监事会成员将持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监事会工作
能力和效率,并加强与审计委员会的合作,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促使公司持续、
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