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涛先生提交的《关于提 请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江涛先生提请将《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副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董事长各 1 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生。 除以上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且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 司章程》修订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