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普股份: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的公告2020-12-08
证券代码:300471 证券简称: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0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
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涛先生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分别与王季文先生及北京星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星凯”)签
署了《王季文与江涛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及《北京星凯投资有
限公司与江涛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江涛先生拟将持有的公司
72,944,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转让给王季文先生及其控制的北京星凯。本次
交易完成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将变更为北京星凯,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王季文先生。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王季文先生发来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
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0〕488 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王季文
收购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披露的
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