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13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收
到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和《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在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及了解关联交易的情况后,我们
对相关议案所涉及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并
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
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进行审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
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由双方依照市场价格协
商确定,不存在显失公平、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
操纵利润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吴越 郭东超 邹寿彬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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