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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厚普股份:关于独立董事亲属短线交易的公告2021-04-13  

                                   证券代码:300471        证券简称: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亲属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邹寿彬先生出具的《
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邹寿彬先生之子邹某于
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9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邹某于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9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26,400股,累计卖出公司股票26,400股,该期间的交易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邹某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短线交易明细如下:

     1、买入情况

      买入日期       买入股数(股)         买入单价(元/股))        买入金额(元)
2021年4月7日                      22,000                    12.10              266,200
2021年4月8日                          400                   12.33                4,932
2021年4月8日                       1,000                    12.39               12,390
2021年4月8日                       3,000                    12.20               36,600
       合 计                      26,400                          --           320,122
     2、卖出情况

      卖出日期         卖出股数(股)         卖出单价(元/股)        卖出金额(元)
2021年4月8日                      22,000                    12.62               277643
2021年4月9日                       1,100                    12.24                13464
2021年4月9日                       1,100                    12.00                13200
2021年4月9日                       2,200                    11.95                26290
       合 计                      26,400                          --           330,597
     注: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额计算方式为:交易数量26,400股(卖出均价12.52元/
股-买入均价12.13元/股)=10,296元;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情况后,积极核查并了解相关情况,邹寿彬先生及邹某亦积极配合、主动纠
正。经研究,本次事项的处理及措施如下:
    1、依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
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
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
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
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
其他情形的除外。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2、邹寿彬先生在情况说明中表示,事先并不知晓邹某股票交易的相关情况,且未告知
公司经营的相关情况或其他内幕信息。邹某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为其个人操作,不存在
从任何其他主体获得公司非公开信息并利用非公开信息买卖股票,或受任何其他主体建议、
指导、明示或暗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同时,也是邹某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致
,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况。
    邹寿彬先生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邹某也已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买卖公
司股票存在的问题,并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上市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
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表示未来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按照相
关规定,邹寿彬先生之子本次短线交易所得利益10,296元已上缴公司所有。

    3、公司要求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一
步加强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切实管理好股票账户,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


    特此公告。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