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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厚普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4-13  

                                    证券代码:300471         证券简称: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方式送达
给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在成都市
高新区康隆路 555 号 8 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的参加人数: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6 名,实际参会董事 6 名。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季文先生主持,公司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认真行使《公司章程》赋
予的职权,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经
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及“第十节 公司治理”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郭东超先生、吴越先生、邹寿彬先生及报告期内离任的独立董事李锦女士
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0 年度,公司经营班子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围绕公司战略目标,立足国内,深耕 LNG
车用加注装备主业,积极拓展氢能和船用加注市场,加大关键零部件的销售力度,部分板块
较好地完成了年度任务目标。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 年年
度报告摘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
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2020 年
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
《中国证券报》。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78,371,179.63 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167,735,047.89 元,基本每股收益-0.4599 元/股,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
产为 1,912,304,252.20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1,049,894,076.59 元。上
述财务指标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十二节 财
务报告”部分。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相关具体规范建立的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
对编制真实、完整、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独
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
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773.50 万元,2020 年度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132.33 万
元。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公司建设的需要,为保持公司经营连续性及稳定性,本报告
期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对 2020 年度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存货及固定资产等进行了全面
清查,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2020 年度,公司计提应收
账款坏账准备 3,499,726.55 元,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17,367.22 元,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233,390.05 元,存货跌价准备 14,657,098.04 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79,971,594.92 元,
合计转回或转销 8,425,838.58 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利
润总额 9,106.96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0 年
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上市后的相关工作,公司拟继续
聘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
费用为 125 万元,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
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的
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黄耀辉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
过。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与关联方液空厚普氢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
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并由双方协商
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
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并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日常关联交易发展较为平稳,且关联交易金额
呈减少趋势,公司的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 2021 年度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拟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不超过 6,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种类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保
函等信用品种,具体授信品种、授信期限、担保方式、利率定价将视公司资金需求和银行审
批情况确定。公司以保证金、存单以及票据提供质押担保时,该质押担保的相等数额债权可
以不占用上述同意的最高融资额度。
    以上授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
    同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王季文先生或王季文先生授权的其他董事代表公司与银
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借款手续。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
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或较低风险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限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止。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
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将部分机器设备(账面价值 5002.05 万元)通
过售后回租方式与江西中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融资”)开展融资租赁业
务,融资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租赁期限 12 个月,公司将以售后回租方式继续使用该部
分生产用机器设备,同时按双方约定向中通融资支付租金和费用,租赁期满,公司以留购价
格 1 元回购上述资产。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
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王季文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额度内处理公司本次融资租赁——
售后回租业务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售后回租赁合同》、《所有权转让合
同》等。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为 1 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进
行差额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非独立董事四名,目前公司非独立董事暂缺一
名,董事会同意将刘锡君先生和罗碧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提交至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差额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
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上述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

    上述董事候选人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吴越先生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年限即将满 6 年,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的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董事会同意提名高晋康先
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时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吴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吴越先生原定任期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至 2023 年 5 月 15
日,吴越先生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年限期满离任后将不在公司继续任职。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公司补选出新独立董事前,吴越先生仍
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新任独立董事后吴越先生将期满离任。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康隆路 555 号公司八楼会议
室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会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1、刘锡君先生简历
    刘锡君,男,1979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
师。2015 年至 2018 年任管道分公司财务资产处税价科科长,2018 年至 2019 年任中石油天
然气销售分公司财务资产处高级主管,2019 年至 2020 年任中石油天然气销售分公司财务资
产部财务分析高级经理,2020 年至今任中石油天然气销售公司四川分公司总会计师、华油
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刘锡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华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财务总监一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
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查询,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董事的任职资格。
    2、罗碧云先生简历
    罗碧云先生,197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
师。曾任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高级经理,湖南云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湖南一朵生活用品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9 年 1 月至
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罗碧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
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董事的任职资格。
    3、高晋康先生简历
    高晋康先生,男,1963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经济学博士,教
授,博士生导师。2001 年 4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2011 年 4 月至
今,任西南财经大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现兼任四
川省委、省政府法律顾问,成都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成都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
法律顾问;并兼任四川成渝独立董事、乐山商业银行独立董事、成都宏基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高晋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
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