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普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的公告2021-09-08
证券代码:300471 证券简称: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2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收到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江涛先生的通知,获悉江涛先生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减持计划过程中,因操
作失误,在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票过程中出现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减持计划具体内容
2021 年 7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21-058),因个人资金需求,持有本公司股份 38,356,32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 10.52%)的股东江涛先生计划自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以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294,4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且任意连
续九十个自然日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江涛先生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如其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江涛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谭永华持有公司股份 2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
二、减持计划实施基本情况
2021 年 8 月 12 日至 9 月 8 日,江涛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
2,399,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580%;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 6,209,2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7025%。其中 2021 年 9 月 8 日以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过程中,因系统操作
失误,将“卖出”误操作为“买入”,错误买入公司股票 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14%,
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交易方向
名称 (元/股) (股) 本的比例
集中竞价 2021 年 8 月 12 日 卖出 25.34 811,300 0.2224%
2021 年 8 月 12 日 卖出 20.98 775,000 0.2125%
2021 年 8 月 13 日 卖出 22.13 850,000 0.2331%
大宗交易 2021 年 8 月 16 日 卖出 24.32 937,000 0.2569%
江涛 2021 年 8 月 24 日 卖出 27.54 330,000 0.0905%
2021 年 8 月 25 日 卖出 28.17 3,317,200 0.9095%
2021 年 9 月 1 日 卖出 25.26 190,900 0.0523%
集中竞价 2021 年 9 月 8 日 卖出 25.55 1,397,700 0.3832%
2021 年 9 月 8 日 买入 25.45 5,000 0.0014%
三、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 占公司总股 股份数 占公司总
(股) 本比例 (股) 股本比例
持有公司股份 38,356,323 10.52% 29,752,223 8.16%
江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8,356,323 10.52% 29,752,223 8.1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四、本次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1、公司接到江涛先生的通知后,高度重视,向江涛先生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核实,
江涛先生本次“买入”操作系其系统操作失误导致,在发现误操作时其立刻停止了股票减持
操作并告知公司,本次误操作事项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
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谋求不当利益的目的。
2、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
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
得收益。江涛先生在当日的交易中,卖出公司股份的最高价为 26.18 元/股、均价为 25.55 元/
股,买入公司股份的最低成交价为 25.44 元/股、均价为 25.45 元/股。经公司与江涛先生确
认,认定本次误操作产生的收益为:(卖出最高价-买入最低价)×买入股份=(26.18 元/股-
25.44 元/股)×5000 股=3700 元。江涛先生拟将本次误操作产生的收益所得 3700 元全部上
交给公司。
3、江涛先生已经深刻认识到本次误操作的严重性,特委托公司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
的歉意,并向公司董事会表示未来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承诺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4、公司董事会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高度
重视并认真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