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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厚普股份: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公告2021-11-05  

                                    证券代码:300471             证券简称: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7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钟骁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公司董事钟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103%),其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6,406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045%)。

    近日公司收到钟骁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目前,钟
骁先生的减持计划中减持的数量已过半,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份占总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股本的比例

            集中竞价
   钟骁                   2021 年 11 月 4 日       26.02 元/股    9,000 股         0.0025%
               交易

    注:钟骁先生本次集中竞价减持的股份来源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及资本公
积转增股份。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       占公司总      股份数      占公司总
                                          (股)       股本比例      (股)      股本比例
            持有公司股份                 37,500     0.0103%     28,500     0.0078%

   钟骁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7,500     0.0103%     28,500     0.007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0.00        0.00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上述股份减持期间,钟骁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
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
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4、钟骁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 备查文件

    1、钟骁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