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普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2-08
证券代码:300471 证券简称: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7 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方式送
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
3、会议的参加人数: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季文先生主持,公司监
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6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根据公司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王季文作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
决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发行方案的具体调整如下:
调整前:
4、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70,124,295.14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
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季文先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
不超过 23,336,666 股(含 23,336,666 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
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
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调整后:
4、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5,124,289.08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
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季文先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
不超过 21,279,052 股(含 21,279,052 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
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
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6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根据公司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王季文作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
决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中的募集资金数额及发行数量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
稿)》《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及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披
露的提示性公告》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
案》
表决情况:6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根据公司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王季文作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
决权。
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王季文先生拟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并
已于 2022 年 2 月 7 日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数额及认购数量进行了修订。
上述补充协议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的批复后生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
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及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
案》
表决情况:6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根据公司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王季文作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
决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中的募集资金数额及发行数量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修订稿)》及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6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根据公司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王季文作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
决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中的募集资金数额及发行数量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符合《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及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
议案》
表决情况:6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根据公司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王季文作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
决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对《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中的募集资金数额及发行数量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符合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
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修订稿)》及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保证公司资金使用,公司拟向成都农商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种类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
品种,具体授信品种、授信期限、担保方式、利率定价将视公司资金需求和银行审批情况确
定。公司以保证金、存单以及票据提供质押担保时,该质押担保的相等数额债权可以不占用
上述同意的最高融资额度。
以上授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同
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王季文先生或王季文先生授权的其他董事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
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借款手续。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