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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厚普股份: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2022-02-17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

2022 年 2 月 17 日




   中国  重庆市两江新区财富大道 1 号财富金融中心 36 层
   36/F, Fortune Financial Center, No. 1 Fortune Avenue
   Liangjiang New Area, Chongqing,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电话| TEL: 86-23-67887666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致: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根据与发行人签订的法律服务协议,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于 2021 年 12 月 19 日出具了《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厚普清
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和《泰和泰(重庆)
律师事务所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律师工作报
告》。

    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下发了《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317 号),
本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上述审核问询函中相关法律事项进行核查并出
具《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和
《律师工作报告》的释义和声明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在对发行人的行为以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涉及事项的合法、
合规、真实、有效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的基础上,现就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事项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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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问题 4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诉讼较多,其中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四川宏达石
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未决诉讼标的金额合计为 3,423.95 万元,
两宗案件尚在审理;发行人控股子公司重庆欣雨压力容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作
为被告涉及未决诉讼标的金额为 583.84 万元,案件尚在执行中。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说明诉讼事项是否对发
行人的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相关会计处理过程及其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
谨慎,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2)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
是否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请发行人充分披露以上事项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对(1)核查并发表
明确意见。

    核查程序:

    (一)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涉诉、仲裁的相关法律文件;

    (二)查询了中国裁判文书网、最高人民法院网、中国仲裁网、国家企业信
用 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企查查等网站;

    (三)取得了发行人关于其报告期内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专项说明;

    (四)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
意见》;

    (五)查阅了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文件;

    (六)取得了发行人 2021 年末部分银行对账单;

    (七)取得了发行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相关说明文件;

    (八)向发行人法务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了解诉讼的基本情况、诉讼对发
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会计处理及预计负债计提情况等;

    (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确定是否符合或达到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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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负债的条件,核查发行人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谨慎。

           核查意见:

           一、结合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说明诉讼事项是否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较大
       不利影响,相关会计处理过程及其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谨慎,是否符合会计
       准则规定。

          (一)四川宏达、重庆欣雨作为被告的重大诉讼进展情况

          1.四川宏达作为被告的重大诉讼进展情况

                                                              标的金额
序号       对方当事人           纠纷类型       一审案号                      一审法院            进展情况
                                                                (元)
                                                                                          2021 年 12 月 8 日,云南
                                                                                          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云南昭通中
                                                                                          院”)作出(2021)云 06
                                                                                          民初 78 号之一民事裁定
        原告:水富鼎谌建筑
                                建设工程      (2021)云                     云南省昭     书,裁定驳回水富鼎谌建
        工程管理中心(有限                                    11,944,11
 1                              施工合同      06 民初 78                     通市中级     筑工程管理中心(有限合
        合伙)                                                8.00
                                  纠纷            号                         人民法院     伙) 以下简称“水富鼎谌
          第三人:谌明书                                                                  中心”)的起诉。
                                                                                          2021 年 12 月 16 日,水
                                                                                          富鼎谌中心向云南省高
                                                                                          级人民法院上诉,该案目
                                                                                          前尚在审理中。

                                                                                          2021 年 12 月 8 日,云南
                                                                                          昭通中院作出(2021)云
                                                                                          06 民初 79 号之一民事裁
                                                                                          定书,裁定驳回水富鼎谌
        原告:水富鼎谌建筑
                                建设工程      (2021)云                     云南省昭     中心以段绍渝为第三人
        工程管理中心(有限                                    14,722,24
 2                              施工合同      06 民初 79                     通市中级     的起诉。水富鼎谌中心在
        合伙)                                                4.00
                                  纠纷            号                         人民法院     上诉期内未提起上诉,该
          第三人:段绍渝
                                                                                          民事裁定书目前已生效。
                                                                                          2022 年 1 月 11 日,云南
                                                                                          昭通中院出具了《生效证
                                                                                          明》,该案已完结。

                                                                                          法院以存在仲裁条款,法
        原告:水富鼎谌建筑      建设工程      (2021)云                     云 南省 水
                                                              5,296,074.                  院不具有管辖权为由驳
 3      工程管理中心(有限      施工合同      0630 民 初                     富 市人 民
                                                              00                          回原告起诉,后原告上
        合伙)                  纠纷          625 号                         法院
                                                                                          诉,2021 年 11 月 24 日,

                                                       4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第三人:黄贤云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裁
                                                                                        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
                                                                                        定。该案已完结。

                                                                                        法院以存在仲裁条款,法
                                                                                        院不具有管辖权为由裁
       原告:水富鼎谌建筑
                              建设工程      (2021)云                     云 南省 水   定驳回原告起诉,后原告
       工程管理中心(有限                                   4,342,682.
 4                            施工合同      0630 民 初                     富 市人 民   上诉,2021 年 11 月 25
       合伙)                                               00
                              纠纷          627 号                         法院         日,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三人:杨华勇
                                                                                        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
                                                                                        定。该案已完结。

                                                                                        (1)法院以管辖权问题
                                                                                        驳回刘成德起诉,刘成德
                                                                                        上诉后二审法院以同样
                              建设工程      (2021)云                     云 南省 水
                                                            3,230,467.                  理由驳回上诉;
 5     原告:刘成德           施工合同      0630 民 初                     富 市人 民
                                                            50                          (2)2021 年 12 月 24 日,
                                纠纷        503 号                         法院
                                                                                        法院裁定解除对宏达账
                                                                                        户的冻结。
                                                                                        该案已完结。

         2.重庆欣雨作为被告的重大诉讼进展情况

                                                            标的金额
序号      对方当事人           纠纷类型          案号                      一审法院            进展情况
                                                              (元)

                                                                                        法院冻结并划扣了重庆
                                                                                        欣雨 1227508.26 元,支
                                                                                        付了本案执行费用后支
                                                                                        付对方当事人重庆置基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170916.01 元。后重庆置
                                              (2021)      5838449.2      重庆市铜     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
       重庆置基能源科技       债权转让合
 1                                            渝 0151 执     8 元及利      梁区人民     重庆欣雨和解,由第三方
           有限公司             同纠纷
                                                3719 号          息          法院       及厚普股份代重庆欣雨
                                                                                        支付 490 万元,剩余迟延
                                                                                        履行金重庆置基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自愿放弃,本
                                                                                        案执行完毕。2022 年 1
                                                                                        月 7 日作出《结案通知
                                                                                        书》,本案结案。

         (二)上述诉讼事项是否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1.成都市仲裁委员会未对上述案件进行受理



                                                     5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根据法院生效裁定所述,原告水富鼎谌中心曾以四川凌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四川凌众公司”、 云南中成输配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中成公
司”)、四川宏达为被申请人,以谌明书、段绍渝、黄贤云、杨华勇为第三人,分
别向成都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另外,原告刘成德曾以四川凌众公司、云南中
成公司、四川宏达为被申请人,向成都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对方当事人         第三人                                仲裁结果
                                           成都市仲裁委出具(2021)成仲案不字第 215 号《不予
          水富鼎谌建筑
                                           受理通知书》,因水富鼎谌中心未提供与云南中成公司、
  1       工程管理中心         谌明书
                                           四川宏达的仲裁协议,故不予受理水富鼎谌中心的仲裁
          (有限合伙)
                                           申请。
                                           成都市仲裁委出具(2021)成仲案不字第 214 号《不予
          水富鼎谌建筑
                                           受理通知书》,因水富鼎谌中心未提供与云南中成公司、
  2       工程管理中心         段绍渝
                                           四川宏达的仲裁协议,故不予受理水富鼎谌中心的仲裁
          (有限合伙)
                                           申请。
                                           成都市仲裁委出具(2021)成仲案不字第 212 号《不予
          水富鼎谌建筑
                                           受理通知书》,因水富鼎谌中心未提供与云南中成公司、
  3       工程管理中心         黄贤云
                                           四川宏达的仲裁协议,故不予受理水富鼎谌中心的仲裁
          (有限合伙)
                                           申请。
                                           成都市仲裁委出具(2021)成仲案不字第 213 号《不予
          水富鼎谌建筑
                                           受理通知书》,因水富鼎谌中心未提供与云南中成公司、
  4       工程管理中心         杨华勇
                                           四川宏达的仲裁协议,故不予受理水富鼎谌中心的仲裁
          (有限合伙)
                                           申请。
                                           成都市仲裁委出具(2021)成仲案不字第 238 号《不予
  5       刘成德                   -       受理通知书》,因刘成德未提供与云南中成公司、四川
                                           宏达的仲裁协议,故不予受理刘成德的仲裁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
条件;(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
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在上述仲裁案件中,因四川宏达未与申请人刘成德、水富鼎谌中心及相关案
涉第三人签订仲裁协议,申请人关于四川宏达支付工程款、履约保证金及赔偿金
的请求不属于仲裁管辖范围,故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除以谌明书为第三人的诉讼案件外,其余诉讼均已被法院的生效裁定驳回

      如上述诉讼进展所述,除原告水富鼎谌中心以谌明书为第三人的诉讼案件尚
在二审审理阶段外,其余案件中,原告均已被法院生效裁定驳回起诉。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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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二)项规定:依照法律
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
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在上述案件中,原告水富鼎谌中心与第三人之间,以及第三人、原告刘成德
与四川凌众公司之间所签订的案涉合同均有有效仲裁条款。成都市仲裁委员会所
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只是否定了原告水富鼎谌中心、刘成德将约定有仲裁
条款的当事人与不具有合同关系及没有约定仲裁条款的当事人合并在一个案件
中申请仲裁,并非否定原告水富鼎谌中心、刘成德与四川凌众公司或第三人之间
的仲裁条款效力。因此,原告水富鼎谌中心、刘成德不得将四川凌众公司、云南
中成公司及四川宏达同时列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在上述案件中,除原
告水富鼎谌中心以谌明书为第三人的诉讼案件为外,人民法院均以上述理由驳回
了原告的诉讼。

    3.重庆欣雨作为被告的案件已结案

    2020 年 7 月 22 日,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铜梁区法院”)作出
(2020)渝 0151 民初 137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重庆欣雨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
付重庆置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基能源公司”)5,838,449.28 元。后
重庆欣雨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市一中院”)上诉,请求人
民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置基能源公司的诉讼请求。2020 年 12 月 2 日,
重庆市一中院作出(2020)渝 01 民终 650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
原判。后因重庆欣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置基能源公司向铜梁区法院申请强制
执行,该院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作出(2021)渝 0151 执 3719 号执行裁定书,
裁定划拨重庆欣雨银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 1,069,541.74 元。在后续执行过程中,
该院冻结了重庆欣雨银行账户并扣划 1,227,508.26 元,支付了执行费后支付置基
能源公司 1,170,916.01 元。后经该院主持,重庆欣雨和置基能源公司和解,2022
年 1 月 7 日,发行人代重庆欣雨支付了 490 万元,置基能源公司自愿放弃剩余迟
延履行金。2022 年 1 月 7 日,铜梁区法院向重庆欣雨、置基能源发出(2021)
渝 0151 执 3719 号结案通知书,通知双方该案件执行完毕。

    综上所述,(1)水富鼎谌中心及刘成德对四川宏达的仲裁均未被受理;(2)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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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富鼎谌中心及刘成德对四川宏达的诉讼,除以谌明书为第三人的案件外,其余
案件均已被法院生效裁定驳回; 3)水富鼎谌中心以谌明书为第三人的诉讼案件,
谌明书与水富鼎谌中心、四川凌众公司之间存在有效仲裁条款,本案不属于法院
管辖范围,且其余案件均已被法院生效裁定以同样理由驳回;(4)重庆欣雨为被
告的案件,因发行人代重庆欣雨支付了诉讼标的款,该案件已结案。故上述诉讼
案件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经发行人说明及本所核查,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合计为 106,082.93 万元,上述未决诉讼合计金额为 11,94.41 万元,占比仅
为 1.13%,占比较低。同时,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
账面货币资金余额为 14,030.91 万元(未经审计);即使败诉,发行人拥有充足的
资金,且上述诉讼标的占净资产比重较低,亦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

    (三)相关会计处理过程及其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谨慎,是否符合会计准
则规定

    1.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或有事项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第四条规定:“与或有事项相
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
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3)该义务的金额能
够可靠地计量”。第五条规定:“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
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应用指南第二条规定,履行该
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通常是指履行与或有事项相关的现时义务
时,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超过 50%。

    2.发行人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水富鼎谌中心诉四川宏达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刘成德诉四川宏达建筑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四川宏达为被告,除以谌明书为第三人的诉讼案件外,其余
诉讼均已被法院的生效裁定驳回;谌明书为第三人的诉讼案件尚在二审(云南省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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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审理当中,相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诉讼事项尚未形成现时义务,不符合
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故公司未计提相应的预计负债。

      重庆置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重庆欣雨债权纠纷案,重庆一中院已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作出二审判决,判决重庆欣雨一次性支付拖欠的债权转让款
5,838,449.28 元及资金占用利息损失,重庆欣雨 2020 年度已按照二审判决结果,
确认相应应付款项,列示于其他应付款科目,除此之外,该事项不会形成额外的
现时义务,故公司无需计提预计负债。

      综上,发行人所涉及的未决诉讼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
存在未充分计提预计负债的情况。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是否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
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一)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截至本补充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版本         发行部门

  1         公司章程                                    2020 年 5 月    董事会办公室

  2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0 年 8 月    董事会办公室

  3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0 年 8 月    董事会办公室

  4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0 年 8 月    董事会办公室

  5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0 年 8 月    董事会办公室

  6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0 年 1 月    董事会办公室

  7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0 年 5 月    董事会办公室

  8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0 年 1 月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
  9                                                    2016 年 10 月    董事会办公室
            责制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
 10                                                    2016 年 10 月    董事会办公室
            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1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0 年 8 月    董事会办公室

 12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19 年 12 月    董事会办公室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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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0 年 1 月    董事会办公室

 14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12 年 3 月    董事会办公室

 15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2016 年 10 月    董事会办公室

 16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12 年 3 月    董事会办公室

 17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11 年 5 月    董事会办公室

 18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16 年 10 月    董事会办公室

 19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16 年 10 月    董事会办公室

 20         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2016 年 6 月    董事会办公室

 21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12 年 3 月    董事会办公室

 22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16 年 10 月    董事会办公室

 23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16 年 10 月    董事会办公室

      除此之外,发行人还建立了《公司管理制度汇编》《程序文件汇编》等内部
控制制度体系。经核查,发行人已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从公司层面到各
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
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较为充分的保
障。

      在诉讼管理方面,公司设立的独立的法规部负责公司的国内外法律事务的处
理,负责处理或委托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处理公司及各下属公司处理诉讼案件、
经济仲裁案件、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等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并制定了《法律事
务管理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各部门需对外提起诉讼时,应首先向法规部进行相关法律咨询,法规
部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案件分析,提出法律意见。各部门结合法规部的专业意见向
公司总经理进行汇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提起部门应当及时准备相关案件材料交
由法规部,法规部就诉讼的相关事宜进行处理。

      (2)法规部收到应诉通知之后,应当及时做出应诉处理,并在事后向总经
理汇报。对于应诉标的大于 50 万元的案件或者对本公司利益有重大影响的案
件,法规部应当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并依据总经理的指示做好下一步应诉工作。

      (3)如需外部律师参与处理的诉讼,原则上先与公司法律顾问进行联系,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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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法律意见和法律方案,如需比较多个律师的重大疑难诉讼,协助总经理确定
外聘律师,确定律师后,法规部负责配合律师收集和提供存放于公司内部的案件
原始证据。

    (4)案件处理完毕后,条件允许可将重大案件作为法制宣传教育材料加以
运用,并将案件材料进行整理并编撰成卷进行归档管理。

    2.2021 年 4 月 9 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川华信专(2021)第 0194 号《内部控制鉴
证报告》,认为发行人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3.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9 年 4 月至 2021 年 4 月分别出具了川华信审
(2019)019 号、川华信审(2020)第 0021 号及川华信审(2021)第 0013 号审
计报告,认为发行人 2018、2019 及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发行人 2018、2019、2020 年末的合并及母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发行人 2018、2019、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核查,发行人成立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
公司总经理任组长,为内部控制建设第一责任人,公司经营管理层领导任组员,
领导小组负责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范围、建设目标的整体部署;领导小组下设执行
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助理任组长,各部门骨干任组员,执行小组负责内控体系建
设的具体职能分工,并确保内控体系建设的质量。通过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领导小
组与执行小组的有效控制,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较为充分的保障。

    综上所述,发行人已经建立了全面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能够有效执行
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问题5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7,012.43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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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控股股东王季文拟以不超过人民币 17,012.43 万元认
购本次发行的所有股份。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明确公司控股股东认购股票数量及金额的下限;(2)
结合王季文目前个人资产负债情况说明控股股东认购资金具体来源,是否均为
自有资金,是否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
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是否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
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请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核查程序

   (一)查阅发行人、发行对象王季文等相关主体出具的说明函、承诺函;

   (二)查阅发行对象王季文的个人征信信用报告;

   (三)查阅发行对象王季文的最近 6 个月的主要银行账户流水;

   (四)查阅发行对象王季文持有的保定银行、内蒙古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
浙商银行相应定期存单;

   (五)对发行对象王季文进行访谈,了解其个人资产负债情况、认购资金来
源及认购金额下限。

    核查意见

    一、明确公司控股股东认购股票数量及金额的下限。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季文先生已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出具承诺函,
承诺内容如下:“本人认购厚普股份本次发行股份的下限为 21,279,052 股(即本
次拟发行的全部股份),认购价格为 7.29 元/股,认购资金的下限根据认购股份下
限及认购价格相应计算而得(即 15,512.43 万元)。”

    二、结合王季文目前个人资产负债情况说明控股股东认购资金具体来源,
是否均为自有资金,是否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
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是否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

                                               12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1.发行对象目前资产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季文除持有发行人股权外,控制的其他主要企
业情况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情况
   1        燕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85.80%
            三河市汇佳房地产开发有限
   2                                                             5,000.00                     50.00%
            公司
            北京瀚景绿源环保科技股份                                        王季文持股 60.50%,其女
   3                                                             5,000.00
            有限公司                                                              王一妮持股 30.00%
            喀什新万象股权投资管理有
   4                                                              200.00                      50.00%
            限公司
   5        三河荣庭商贸有限公司                                 2,638.00                     50.00%
   6        三河燕新物流有限公司                                 1,000.00                  100.00%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同盛优
   7        势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7,000.00                     90.00%
            合伙)
   8        丰镇市濠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0                     70.00%
                                                                            王季文持股 35.29%,其女
   9        河北承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8,500.00
                                                                                  王一妮持股 23.53%
   10       新疆星凯永丰能源有限公司                             5,000.00     星凯投资持股 100.00%
   11       河北耀佳售电有限公司                                 2,000.00     星凯投资持股 100.00%
                                                                            王季文持股 60%。燕新控
   12       北京星凯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0        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39.02%
    注:新疆星凯永丰能源有限公司与河北耀佳售电有限公司由星凯投资直接持有 100%股
份;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季文先生为星凯投资实际控制人。

    除股权资产外,本次发行对象王季文先生持有的部分定期存单情况如下:

    保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定期存单 1.3 亿元、持有内蒙古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定期存单 1.1 亿元、持有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存单 1 亿元(该定期
存单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到期)、持有中国农业银行成都西区支行定期存单
5,000.00 万元(已用于为发行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上述存单的总金额为 2.90
亿元。

    2.发行对象负债情况

                                                  13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次发行对象王季文先生已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就其个人负债情况出具说明
函,说明内容如下:“本人除向本人所控制的企业申请银行借款等有息负债提供
担保及使用信用卡用于个人日常开销、购房贷款外,不存在其他个人大额负债情
况。”

    同时,王季文先生针对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已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作出如下
承诺,承诺:“本人承诺参与认购厚普股份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均
为本人合法拥有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该等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信托
持股、委托持股、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
子公司、发行人其他关联方(不含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主体)资金的情形;亦
不存在由发行人或其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发行人亦出具承诺函承诺“本公司在本次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
中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
形。”

    因此,本次发行对象王季文先生的资金来源为其合法拥有的自有资金。不存
在由发行人或其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综上,发行对象王季文的资金来源为其合法拥有自有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
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
形,亦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
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问题 6

    公司控股股东王季文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包括北京瀚景绿源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丰镇市濠瑞新材料有限公司、河北承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疆星
凯永丰能源有限公司等,其中新疆星凯永丰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石油天
然气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等。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的具体经营内容、业务
开展情况,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是否与发行人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是否采取
了切实有效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主要股东是


                                                   14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否存在违背承诺的情形,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相关规定。

      请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核查程序

      (一)查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最近一
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确认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的具体经营内
容、业务开展情况;

      (二)获取并查阅了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其控制企业的具体经营
内容、业务开展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背相关承诺事项出具的说明文件,了解以上
企业的主营业务情况;

      (三)查看新疆星凯永丰能源有限公司工商档案,确认新疆星凯永丰能源有
限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

      (四)通过天眼查等公开渠道查询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的
基本情况;

      (五)查阅了发行人公告文件,了解发行人出具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六)查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核查意见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的具体经营内容、业务开展情况,并
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是否与发行人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要企业的具体经营内容、业务开展情
况如下:

 序     关联方     注册资本       持股情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
 号       名称     (万元)         况
                                              控股公司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生产     控股公司服
       燕新控                                 销售:水泥、矿渣粉、干粉、膨胀剂、   务;生产销
       股集团                                 外加剂及其它新型建材;环保技术服     售:水泥、矿
  1                 10,000.00     85.80%
       有限公                                 务;环保咨询服务;协同处置工业废     渣粉;协同处
       司                                     弃物;自有房屋、设备、场地租赁。     置工业废弃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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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河市                                                                    商业经营,
    汇佳房                                                                    2020 年度及
                                           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商业经营,物业
2   地产开        5,000.00     50.00%                                         2021 年 1-9
                                           管理
    发有限                                                                    月未实际经
    公司                                                                      营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企业
                               王季文 管理咨询;设计、制作、发布广告;
    北京瀚
                                 持股  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     技术咨询、技
    景绿源
                              60.50%,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术服务,2020
    环保科
3                 5,000.00     其女王 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依        年度及 2021
    技股份
                               一妮持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年 1-9 月未
    有限公
                                 股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实际经营
    司
                               30.00%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喀什新                                 接受委托管理股权投资项目、参与股
    万象股                                 权投资、为非上市及已上市公司提供
                                                                            报告期内未
4   权投资          200.00     50.00%      直接融资的相关服务。(依法须经批
                                                                            实际经营
    管理有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限公司                                 展经营活动)
    三河荣
    庭商贸                                 销售:机电设备、电力材料、汽车配   报告期内未
5                 2,638.00     50.00%
    有限公                                 件、五金机械、办公用品、建筑材料   实际经营
    司
                                           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配送,
                                           销售建材;货物运输;销售:硅铁矿
    三河燕                                 石、硅锰铁合金产品、水渣、转炉渣、
    新物流                                 燃煤炉渣、熟料、粉煤灰、砂岩、煤 货物运输;销
6                 1,000.00    100.00%
    有限公                                 矸石、脱硫石膏、矿粉、尾矿砂、铝 售水渣
    司                                     矾土、铁合金炉渣。(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贵阳经
    济技术
    开发区
    同盛优                                 从事非证劵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
                                                                            报告期内未
7   势股权        7,000.00     90.00%      的咨询服务,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
                                                                            实际经营
    投资管                                 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理中心
    (有限
    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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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镇市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铁
     濠瑞新
8                     10.00     70.00%      合金、矿石、钢材采购、销售、租赁 租赁服务
     材料有
                                            服务
     限公司
                                            环保技术服务;环境卫生管理(利用
                                王季文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利用水泥
                                  持股
     河北承                                 窑协同处置污泥);固体废物处置;
                               35.29%,                                        生产销售水
     大环保                                 水泥、水泥熟料、矿渣粉、膨胀剂、
9                  8,500.00     其女王                                         泥,协同处置
     科技有                                 固化剂及其他新型建材生产、销售;
                                一妮持                                         生活垃圾
     限公司                                 自有房屋、设备、场地、土地租赁(依
                                  股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23.53%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选矿;非金属矿及制品销
                                            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
                                            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
     新疆星                                 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星凯投
     凯永丰                                 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矿 产 资 源 勘
10                 5,000.00     资持股
     能源有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查、开采
                               100.00%
     限公司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
                                            查;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建
                                            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售电;节能设备、风能设备、配电输
     河北耀                                                                    售 电 , 2020
                                星凯投      电设备的销售及维修服务;购售电代
     佳售电                                                                    年度及 2021
11                 2,000.00     资持股      理服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有限公                                                                    年 1-9 月未
                               100.00%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司                                                                        实际经营
                                            活动)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
                                            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
                                            划。(“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
                                王季文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
                                  持股
                                            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
     北京星                    60%,燕
                                            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
     凯投资                     新控股
12                50,000.00                 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 项目投资
     有限公                     集团有
                                            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
     司                         限公司
                                            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
                                  持股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39.02%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17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新疆星凯永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设立初期该公司的经
营范围包括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
等。2021 年 11 月 18 日,新疆新凯永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会决定变更公司经营
范围,并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一
般项目:选矿;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
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矿产资
源勘查;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自新疆星凯成立至新疆星凯经营范围变更期间,新疆星凯未曾进行与石油天
然气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相关服务。为响应
国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油气勘探的号召,星凯投资设立新疆星凯作为项目公司参
与新疆准噶尔盆地永丰区块油气勘察业务,新疆星凯后续将主要以油气勘探为主
业,不存在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

    除新疆星凯外,燕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河燕新物流有限公司、河北承大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丰镇市濠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北京星凯投资有限公司处于正
常经营状态,燕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水泥、矿渣粉、协同处
置工业废弃物,三河燕新物流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货物运输、销售水渣,河北
承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水泥、协同处置生活垃圾,丰镇市
濠瑞新材料有限公司从事租赁服务,北京星凯投资有限公司从事项目投资,上述
公司和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三河市汇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瀚景绿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
什新万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三河荣庭商贸有限公司、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同盛优势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河北耀佳售电有限公司在 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9 月未实际经营,上述公司和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18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立足于清洁能源的高端设备制造及相应的能源工程咨询、
设计、施工,包括天然气车用/船用加注设备、氢气加注设备、天然气车用/船用
加气站、加氢站、民用气化站等成套设备及智慧物联网信息化集成监管平台的研
发、生产和集成;天然气/光伏发电、分布式能源成套设备的研发、集成及运行;
清洁能源领域核心零部件的研发和生产;天然气和氢能源等相关工程的 EPC;气
体集输、净化及井口液化、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管输等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集成
等。

       综上所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主营业务均与发行人主
营业务无关,不存在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业务。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季文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如
下: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目前没有、将
来也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
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在与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2、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承诺将不向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
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人提供任何资
金、业务、技术、管理、商业机密等方面的帮助。

       3、若未来本人直接或间接投资的公司计划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
本人承诺将在该公司股东(大)会和/或董事会针对该事项,或可能导致该事项
实现及相关事项的表决中做出否定的表决。

       4、本人承诺约束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按照本承诺函的要求从事或者
不从事特定行为。

       5、本人承诺,本人将不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
东利益的经营活动: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公司或其他股东经济损失的,

                                                  19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人将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截至本补充意见书出具之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季文对作出的关于避
免同业竞争承诺均在正常履行中,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主要股东不存在违背承诺的情形,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相关规定。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
    条款                              主要内容                        制人及其他主要股东相
                                                                        关承诺是否符合规定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
                及上市公司(以下简称“承诺相关方”)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再融资、股改、并购重组以及公司
                治理专项活动等过程中作出的解决同业竞争、资 符 合 , 不 存 在 使 用 “ 尽
                产注入、股权激励、解决产权瑕疵等各项承诺事 快”、“时机成熟时”等模
   第一条       项,必须有明确的履约时限,不得使用“尽快”、“时 糊性词语;发行人已在定
                机成熟时”等模糊性词语,承诺履行涉及行业政策 期报告中披露相关承诺
                限制的,应当在政策允许的基础上明确履约时限。 事项。
                上市公司应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
                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
                约时的制约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符合,承诺方在作出承诺
                承诺相关方在作出承诺前应分析论证承诺事项的
                                                                      前,已分析论证承诺事项
                可实现性并公开披露相关内容,不得承诺根据当
                                                                      的可实现性,该等承诺事
                时情况判断明显不可能实现的事项。
   第二条                                                             项不属于根据当时情况
                承诺事项需要主管部门审批的,承诺相关方应明
                                                                      判断明显不可能实现的
                确披露需要取得的审批,并明确如无法取得审批
                                                                      事项。承诺事项不涉及主
                的补救措施
                                                                      管部门审批。

                承诺相关方已作出的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不符合
                本指引第一、二条规定的,应当在本指引发布之
                日起 6 个月内重新规范承诺事项并予以披露。
                如相关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履行承诺将不利于维
                护上市公司权益,承诺相关方无法按照前述规定
   第三条       对已有承诺作出规范的,可将变更承诺或豁免履 不适用
                行承诺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应向股
                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承诺相关方及关联方应回
                避表决。
                超过期限未重新规范承诺事项或未通过股东大会
                审议的,视同超期未履行承诺。




                                               20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收购人收购上市公司成为新的实际控制人时,如
                原实际控制人承诺的相关事项未履行完毕,相关
   第四条                                                  不适用
                承诺义务应予以履行或由收购人予以承接,相关
                事项应在收购报告书中明确披露

                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
                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
                履行的,承诺相关方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
                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者
                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承诺相关
                方应充分披露原因,并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
   第五条       提出用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 不适用
                诺义务。上述变更方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
                市公司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承诺相关方
                及关联方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就承
                诺相关方提出的变更方案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
                利于保护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发表意
                见。变更方案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承诺到期
                的,视同超期未履行承诺

第六条、第七
             违反承诺的监管处理                                       不适用
    条

                承诺相关方所作出的承诺应符合本指引的规定,
                相关承诺事项应由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上市
                公司如发现承诺相关方作出的承诺事项不符合本 符合,发行人已在定期报
   第八条       指引的要求,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向投资者作 告中披露承诺相关方的
                出风险提示。                               承诺内容及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发生或正
                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及进展情况。


    综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主要股东切实履行了相关承诺,
不存在违背承诺的情形,其出具的相关承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
的规定。

    问题 7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相关资产包括货币资金 3,930.68 万元、其他
应收款 2,970.76 万元、其他流动资产 4,181.37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 2,052.36 万元
和其他非流动资产 19,130.76 万元。此外,发行人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在成都市
签署了《成都厚普清洁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协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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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约定,厚普基金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厚普基金)总认缴出资额拟由 1,000 万元
变更为 16,660 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4,900 万元,占总认缴
出资额的 29.41%。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
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最近一期末
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是否符合《创业板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以下简称《审核问答》)有关财务性投资和
类金融业务的要求;(2)截至目前,厚普基金的出资结构,发行人对厚普基金
的历次出资时点、认缴及实缴金额、未来出资计划;(3)厚普基金合伙协议的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范围、投资金额及违约责任等,截至目前厚普基
金对外投资标的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标的公司主营业
务等;(4)厚普基金的投资标的与公司目前阶段主营业务的具体协同关系,是
否为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及通过上述
投资获得新的技术、客户或订单等战略资源的具体情况,发行人未将上述投资
认定为财务性投资且未从本次募集资金中调减是否符合《审核问答》的相关规
定。

    请保荐人、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核查程序

    (一)查阅《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2020)》关于财务性
投资的定义;

    (二)查阅发行人的定期报告及相关临时公告;

    (三)查阅关于厚普基金份额变更的《合伙协议》《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合
伙人大会决议》《转账电子回单》等文件;

    (四)查阅厚普基金投资中鼎恒盛签署的增资协议;

    (五)查阅发行人、厚普股权、王季文、香融创投签署的关于厚普基金的合
伙协议;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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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查阅发行人与中鼎恒盛签署的《合作协议》;

    (七)与发行人相关人员访谈了解公司所持有对外投资的背景、原因、业务
开展情况及与发行人存在的协同效应;

    (八)通过企查查查询被投资企业及合资公司的相关工商信息及经营范围;

    (九)查阅发行人向厚普基金的实缴出资的银行回单及厚普基金参与中鼎恒
盛增资的银行回单等相关资料;

    核查意见

    一、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
投资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
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
市审核问答》(以下简称《审核问答》)有关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的要求。

   (一)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的认定依据

    1.财务性投资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对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产业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如同时属于以下情形的,应当认
定为财务性投资:(一)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
不具有该基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二)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
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以下简称
《审核问答》):①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
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②围绕
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
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
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③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
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0%(不包括对类金融


                                               23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业务的投资金额)。④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
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2.类金融业务

    根据《审核问答》: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
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
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

   (二)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
资的具体情况

    2021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
起至本补充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实施财务性投资金额为 1500.00 万元,发行
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类金融业务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本补充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已实
施或拟实施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

    2.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补充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
除参与认缴出资厚普基金外,发行人无其他对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投资情形。
发行人对厚普基金的认缴出资对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带来促进作用。但是从谨慎
性角度考虑,公司认定对产业基金的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背景

    清洁能源行业受国家政策支持取得了快速发展,为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清
洁能源行业投资,厚普股份于 2019 年 11 月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成都厚普股权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普股权”),计划由厚普股权发起管理清洁能源
行业的私募股权产业基金(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或“厚普基金”),对清洁能源行
业投资标的进行投资并对其进行培育管理,通过产业基金的投资为厚普股份未来


                                               24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在清洁能源产业发展进行提前布局,同时为公司在清洁能源行业孵化更多可利用
的资源,与公司主营业务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

    后续发行人作为出资人之一于 2021 年 5 月 7 日与全资子公司厚普股权签署
了《成都厚普清洁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
称“《合伙协议》”)。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 900 万元认缴厚普
基金的合伙份额。

    1)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厚普股权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成都厚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9-11-07

     注册地         四川省成都市

    认缴出资        1,000 万元

    实缴出资        500 万元(出资日期为 2020 年 7 月 3 日)

  主要股东情况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非法
    经营范围        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厚普股权于 2020 年 7 月开始办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
登记工作,并于 2020 年 11 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登记编码:P1071526,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厚普股权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目的是发起管理清洁能源行业的私募股权产
业基金,为厚普股份未来在清洁能源产业发展进行提前布局。厚普股权与公司主
营业务相关,公司对厚普股权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同时,发行人对成都厚
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认缴出资为 1,000.00 万元、实缴出资为 500.00 万元
(出资日期为 2020 年 7 月 3 日),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为 2021 年 2 月 10
日,已间隔六个月以上。

    截至本补充意见书出具之日,厚普股权仅有一笔对厚普基金的实缴出资(金
额为 30.00 万元),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投资。厚普股权承诺后续对外投资均围
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进行财务性投资。

                                               25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2)发行人与厚普股权共同发起设立了产业基金—厚普基金

       2021 年 10 月 15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季文先生、成都市香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香融创投”)共同出资认缴厚普基金出资额,将出资额由 1,000 万元增加
至 16,660 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4,900 万元,占总认缴出资
额的 29.41%;厚普股权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 100 万元,占总认缴出资额的
0.60%;王季文先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5,000 万元,占总认缴出资额的
30.01%;香融创投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6,660 万元,占总认缴出资额的
39.98%。

       2021 年 10 月,上述各合伙人分别向厚普基金实缴了认缴出资额的 30%,即
厚普股权实缴了 30.00 万元、发行人实缴了 1,470.00 万元、王季文实缴了 1,500.00
万元、香融创投实缴了 1,998.00 万元。2021 年 11 月 9 日,厚普基金在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备案编号:SSW292、备案类型:创业
投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此次增资并实缴完成后,厚普基金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增加至 16,660
万元、实缴出资额 4,998 万元,各合伙人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如下:

                                           合伙人性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比例
                                             质           额(万元)                  (万元)
        成都厚普股权投资管理有             普通合伙
 1                                                             100.00       0.60%        30.00
        限公司                               人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             有限合伙
 2                                                           4,900.00      29.41%      1,470.00
        司                                   人
                                           有限合伙
 3      王季文                                               5,000.00      30.01%      1,500.00
                                             人
        成都市香融创业投资有限             有限合伙
 4                                                           6,660.00      39.98%      1,998.00
        公司                                 人
                         合计                              16,660.00      100.00%      4,998.00


       2022 年 2 月 11 日,厚普基金召开合伙人大会,所有合伙人一致同意厚普股
权将其持有的厚普基金份额 70.00 万元转让给自然人李东芳,转让价款人民币 1
元;发行人将其持有的厚普基金份额 3,430.00 万元转让给自然人李东芳,转让价


                                                  26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款人民币 1 元;转让后,自然人李东芳对厚普基金的认缴出资额为 3,500.00 万元,
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出资义务。

    同日,发行人与自然人李东芳签署了《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厚普
基金人民币 3,430.00 万元未实缴的财产份额转让给自然人李东芳,转让价格人民
币 1 元;厚普投资与自然人李东芳签署了《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厚普
基金人民币 70.00 万元未实缴的财产份额转让给自然人李东芳,转让价格人民币
1 元。

    同日,李东芳与厚普股权、发行人、香融创投、王季文签署了《成都厚普清
洁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入伙协议》,同意李东芳入伙成为厚
普基金有限合伙人,并分别以人民币 1 元受让厚普股权投资 70.00 万元份额和发
行人 3,430.00 万元份额。同时,全体合伙人重新签署了《成都厚普清洁能源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本次转让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成都厚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已经全部实缴对厚普基金的出资。

    3)自然人李东芳的基本情况

    李东芳先生,1963 年 2 月生,从商多年,主要从事煤炭运输和煤炭贸易业
务。

    自然人李东芳与发行人及厚普基金各合伙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后续将由自
然人李东芳完成对厚普基金 3,500.00 万元认缴出资额的实缴。截至本补充意见书
出具之日,厚普股权和发行人对厚普基金分别实缴出资 30.00 万元及 1,470.00 万
元,已经全部完成认缴出资额的实缴,后续将不再继续对产业基金进行出资。

    (2)产业基金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成都厚普清洁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21-05-08

       注册地          四川省成都市

       认缴出资        16,660 万元

       实缴出资        4,998 万元(截至本补充意见书出具之日)

                                                  27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成都厚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0.18%、发行人出资 8.82%、王季
  主要股东情况      文出资 30.01%、成都市香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39.98%、李东芳出
                    资 21.01%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私募股
                    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
                    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产业基金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补充意见书出具之日,厚普基金参与投资的标的公司为中鼎恒盛气体
设备(芜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恒盛”)。根据发行人与中鼎恒盛的相关
合作协议,中鼎恒盛系国内知名的隔膜压缩机生产商,而隔膜压缩机是加氢站的
核心零部件之一,是氢气储存、运输和加注过程中的必备设备。而发行人在与法
液空合作之后,凭借自身技术优势及与法液空的战略协同,发行人在国内加氢站
领域初具规模,完成了国内多个大型加氢站的 EPC 业务及加氢站成套设备业
务。因此,发行人与中鼎恒盛拟实施包括合资设立总装工厂、售后服务协同、科
研合作及发行人通过产业基金入股中鼎恒盛等合作事项。

    为此,发行人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与其他 16 名投资人共同与中鼎恒盛签署
了《关于中鼎恒盛气体设备(芜湖)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协议约定厚普基金
按照 10.5 元/出资额的价格向中鼎恒盛出资 2,200 万元,其中 209.5238 万元计入
注册资本,剩余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增资完成后厚普基金持有中鼎恒盛
2.75%的股权。

    (4)产业基金投资目的

    投资目的系发行人利用产业基金围绕氢能制氢、储运氢、加氢、用氢产业链
中的核心技术及关键企业进行投资,为发行人未来在清洁能源产业发展进行提前
布局。属于发行人通过借助外部资金优势进一步扩大发行人业务布局,拓宽发行
人氢能加注设备业务关键核心零部件的供应渠道,促进发行人氢能加注业务做大
做强,符合发行人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增强了发行人的综合竞争力和

                                               28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可持续发展能力。

    (5)产业基金剩余资金情况

    截至本意见书出具之日,厚普基金剩余资金尚未投入使用。后续资金仍将按
照《合伙协议》约定,主要用于围绕氢能制氢、储运氢、加氢、用氢产业链中的
核心技术及关键企业进行投资。

    根据《审核问答》对财务性投资的认定,上述产业基金投资目的符合围绕产
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公司投资产业基金能够
对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带来促进作用。但是从谨慎性角度考虑,发行人认定对产
业基金的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无财务性投资。若考虑发行人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出资的 1,500 万元后,发行人已持有的财务性投资的金额为 1,500.00 万元,
占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1.41%(未超过
30%),占比较小,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2022 年 2 月 7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
发行的相关议案修订案,将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及下
属子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向厚普基金的合计 1,500 万元投资认定为财务性
投资,并在募集资金总额中予以扣除,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
问答》的相关规定。

    综上,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
务)情形,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相关要求。

    3.拆借资金

    2021 年 5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由公司向参股公司液空厚普氢能源
装备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提供 980 万元借款,借款期间月利率计为 0.3958%,
即年利率为 4.75%,期限为一年,到期一次性还款,并按每季度末最后一日结算
应支付利息。液空厚普控股股东 ALAT 按照持股比例同等条件提供 1,020 万元借
款。

                                                 29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上述关联借款主要系液空厚普作为公司与 ALAT 共同出资成立的合资公司,
该公司专注于氢能加注装备领域,自进入 2021 年以来,氢能加注行业出现投资
热潮,液空厚普正处于成长期,需要资金支持,发行人大力支持其发展符合公司
发展战略,且借款用途主要为液空厚普氢能加注设备业务投入等开支。

      根据《审核问答》对财务性投资的认定,发行人向液空厚普提供临时性借款
属于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借款,且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亦符合发行人
的战略方向,故上述拆借资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行为。

      除此之外,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补充意见书出具之
日,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拆借资金的情形。

      4.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补充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
在实施或拟实施委托贷款的情况。

      5.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发行人合并范围内不存在财务公司,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
至本补充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
资或增资情形。

      6.购买收益波动较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即 2020 年 8 月 11 日)至本补充意
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存在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理财产品的情况。为提高资金
收益,公司存在将临时闲置资金用于购买期限短、风险低、预期收益率稳健的结
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的情形,但上述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理财产品不属于收益波动
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发行人购买的上述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序   购     发行     产品名称      购买     到期     期间累 产品类     投资目   产品风   预期
 号   买       方                   期间       日     计购买   型         的     险等级   收益
      主                                                金额                                率
      体                                              (万元)


                                                 30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1   厚    成都     天府理财      2020     无固     6,905.00    非保本   现金管   中低   3.35
    普    农村     之“增富”    年度     定期                 浮动收     理             %
    股    商业     活期理财               限                     益型
    份    银行       产品
2   厚    民生     民生天天      2020     无固      360.00     非保本   现金管   低     2.60
    普    银行     增利对公      年度     定期                 浮动收     理             %
    股             理财产品               限                     益型
    份
3   四    成都     天府理财      2020     无固      513.50     非保本   现金管   中低   3.35
    川    农村     之“增富”    年度     定期                 浮动收     理             %
    宏    商业     活期理财               限                     益型
    达    银行       产品
4   重    工商       工银理      2020     无固      788.00     固定收   现金管   很低   2.64
    庆    银行       财法人      年度     定期                   益类     理             %
    欣             “添利宝”             限
    雨             净值型理
                     财产品
5   安    建设    “乾元一       2020     无固     1,016.00    非保本   现金管   中     2.75
    迪    银行      日鑫月       年度     定期                 浮动收     理             %
    生            溢” (按日)             限                     益型
    测            开放式资
    量            产组合型
                  人民币理
                    财产品
6   安    建设    “乾元一       2020     无固      316.00     非保本   现金管   中     2.75
    迪    银行      日鑫月       年度     定期                 浮动收     理             %
    生            溢” (按日)             限                     益型
    精            开放式资
    测            产组合型
                  人民币理
                    财产品
7   康    建设    “乾元一       2020     无固      106.00     非保本   现金管   中     2.75
    博    银行      日鑫月       年度     定期                 浮动收     理             %
    物            溢” (按日)             限                     益型
    联            开放式资
    网            产组合型
                  人民币理
                    财产品
8   科    中国      中银理       2020     无固      460.00     固定收   现金管   中低   2.40
    瑞    银行    财中银日       年度     定期                   益类     理             %
    尔            积月累-日               限
                      计划
9   智    建设    乾元-安鑫      2020     无固      270.00     固定收   现金管   较低   3.02
    慧    银行    (按日)现       年度     定期                 益类、     理             %

                                              31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物             金管理类                限                   非保本
     联             开放式净                                     浮动收
                    值产品                                         益型
10   智    建设    乾元-恒赢      2020     无固       105.50     固定收   现金管    较低    2.90
     慧    银行    (法人版)       年度     定期                    益类     理               %
     物            按日开放                限
     联            式净值型
                      产品
11   湖    中国      中银理       2020     无固       260.00     固定收   现金管    中低    2.35
     南    银行    财中银日       年度     定期                    益类     理               %
     厚            积月累-日               限
     普                计划
12   湖    中国      中银理       2020     无固       200.00     固定收   现金管    中低    2.24
     南    银行    财(机构       年度     定期                    益类     理               %
     厚            专属)中                限
     普            银理财-乐
                     享天天
13   广    交通     交通银行      2020     无固       100.00     非保本   现金管   稳健型   1.95
     州    银行     “交银现      年度     定期                  浮动收     理               %
     厚             金添利”               限                      益型
     普             净值型人
                    民币理财
                      产品
14   嘉    工商       工银理      2020     无固       3,354.00   固定收   现金管    很低    2.64
     绮    银行       财法人      年度     定期                    益类     理               %
     瑞             “添利宝”             限
                    净值型理
                      财产品
15   厚    成都     天府理财      2021     无固       15,174.0   固定收   现金管    中低    3.35
     普    农村     之“增富”    年度     定期          0         益类     理               %
     股    商业     活期理财               限
     份    银行       产品
16   厚    成都     天府理财      2021     无固       2,970.00   固定收   现金管    中低    最新
     普    农村     每日开放      年度     定期                    益类     理              公布
     股    商业     净值型理               限                                               7日
     份    银行     财产品                                                                  年化
                                                                                            收益
                                                                                              率
                                                                                            3.46
                                                                                              %
17   四    成都     天府理财      2021     无固       269.00     固定收   现金管    中低    3.35
     川    农村     之“增富”    年度     定期                    益类     理               %
     宏    商业     活期理财               限
     达    银行       产品

                                                 32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18   四    光大     光大理财      2021     无固       1.00      固定收   现金管   较低   中国
     川    银行     “光银现      年度     定期                 益类、     理            人民
     宏               金 A”               限                   非保本                   银行
     达                                                         浮动收                   公布
                                                                  益型                   的7
                                                                                         天通
                                                                                         知存
                                                                                         款利
                                                                                           率
19   湖    中国      中银理       2021     无固      996.00     固定收   现金管   中低   2.35
     南    银行    财中银日       年度     定期                   益类     理             %
     厚            积月累-日               限
     普                计划
20   安    建设     “乾元-私     2021     无固      605.00     非保本   现金管   中     2.5%-
     迪    银行     享”(按      年度     定期                 浮动收     理            3.1%
     生             日)开放               限                     益型
     测             式私人银
     量             行人民币
                    理财产品
21   安    建设    “乾元-恒      2021     无固     2,310.00    固定收   现金管   较低   2.90
     迪    银行    赢”(法人     年度     定期                   益类     理             %
     生            版)按日                限
     测            开放式净
     量            值型人民
                   币理财产
                       品
22   安    建设    “乾元一       2021     无固      402.00     非保本   现金管   中     2.75
     迪    银行      日鑫月       年度     定期                 浮动收     理             %
     生            溢” (按日)             限                     益型
     测            开放式资
     量            产组合型
                   人民币理
                     财产品
23   安    建设     “乾元-日     2021     无固      15.00      非保本   现金管   较低   1.80
     迪    银行         日鑫      年度     定期                 浮动收     理            %-2.8
     生             高”(按日)             限                     益型                    5%
     测             开放式理
     量               财产品
24   安    建设     建信理财      2021     无固      110.00     非保本   现金管   较低   1.8%-
     迪    银行     “私享”净    年度     定期                 浮动收     理            3.2%
     生               鑫净利               限                     益型
     测             (现金管
     量               理类按
                    日)开放

                                               33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式净值型
                    私人银行
                    人民币理
                    财产品
25   安    兴业     添利小微      2021     无固      432.00     固定收   现金管   很低   2.70
     迪    银行                   年度     定期                   益类     理            %-2.9
     生                                    限                                             0%
     测
     量
26   安    建设    “乾元-恒      2021     无固      50.00      固定收   现金管   较低   2.90
     迪    银行    赢”(法人     年度     定期                   益类     理             %
     生            版)按日                限
     精            开放式净
     测            值型人民
                   币理财产
                       品
27   安    建设       建信理      2021     无固      70.00      固定收   现金管   较低   2.90
     迪    银行     财“恒赢”    年度     定期                   益类     理             %
     生             (法人                 限
     精             版)按日
     测             开放式净
                    值型人民
                    币理财产
                        品
28   安    建设    “乾元一       2021     无固      50.00      非保本   现金管   中     2.75
     迪    银行      日鑫月       年度     定期                 浮动收     理             %
     生            溢” (按日)             限                     益型
     精            开放式资
     测            产组合型
                   人民币理
                     财产品
29   智    建设     “乾元-日     2021     无固      75.00      非保本   现金管   较低   1.80
     慧    银行         日鑫      年度     定期                 浮动收     理            %-2.8
     物             高”(按日)             限                     益型                    5%
     联             开放式理
                      财产品
30   智    建设     “乾元-日     2021     无固      49.00      非保本   现金管   中     2.75
     慧    银行         鑫月      年度     定期                 浮动收     理             %
     物             溢”(按日)             限                     益型
     联             开放式理
                      财产品
31   智    建设    乾元-恒赢      2021     无固     1,095.20    固定收   现金管   较低   2.90
     慧    银行    (法人版)       年度     定期                   益类     理             %
     物            按日开放                限

                                               34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联             式净值型
                      产品
32   智    兴业     兴业银行      2021     无固      172.00     非保本   现金管   很低   2.68
     慧    银行     添利 3 号     年度     定期                 浮动收     理             %
     物             净值型理               限                     益型
     联             财产品
33   科    中国      中银理       2021     无固     1,338.00    固定收   现金管   中低   2.35
     瑞    银行    财中银日       年度     定期                   益类     理             %
     尔            积月累-日               限
                       计划
34   科    兴业     添利小微      2021     无固     1,130.00    固定收   现金管   很低   2.70
     瑞    银行                   年度     定期                   益类     理            %-2.9
     尔                                    限                                             0%
35   嘉    工商       工银理      2021     无固     13,110.0    固定收   现金管   很低   2.64
     绮    银行       财法人      年度     定期        0          益类     理             %
     瑞             “添利宝”             限
                    净值型理
                      财产品
36   厚    农业     农银理财      2021     无固      40.00      固定收   现金管   低     一年
     和    银行     “农银时      年度     定期                   益类     理            期定
     精             时付”开               限                                            期储
     测             放式人民                                                             蓄存
                    币理财产                                                             款基
                    品(对公                                                             准利
                    专属)                                                                 率
                                                                                         (整
                                                                                         存整
                                                                                         取)
                                                                                         +120
                                                                                           bp
37   宏    工商       工银理      2021     无固     1,720.00    固定收   现金管   很低   2.64
     宇    银行       财法人      年度     定期                   益类     理             %
     嘉             “添利宝”             限
     祥             净值型理
                      财产品
38   厚    成都     天府理财      2022     无固     5,000.00    固定收   现金管   中低   最新
     普    农村     每日开放      年至     定期                   益类     理            公布
     股    商业     净值型理       今      限                                            7日
     份    银行     财产品                                                               年化
                                                                                         收益
                                                                                           率
                                                                                         3.46
                                                                                           %
39   智    兴业     兴业银行      2022     无固       8.00      非保本   现金管   很低   2.68

                                               35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慧    银行     添利 3 号     年至     定期                 浮动收     理             %
     物             净值型理      今       限                     益型
     联             财产品
40   安    建设       建信理      2022     无固      905.00     固定收   现金管   较低   2.90
     迪    银行     财“恒赢”    年至     定期                   益类     理             %
     生             (法人         今      限
     测             版)按日
     量             开放式净
                    值型人民
                    币理财产
                        品
41   安    建设     建信理财      2022     无固      10.00      非保本   现金管   较低   1.80
     迪    银行     “私享”净    年至     定期                 浮动收     理            %-3.2
     生               鑫净利       今      限                     益型                    0%
     测             (现金管
     量               理类按
                    日)开放
                    式净值型
                    私人银行
                    人民币理
                      财产品
42   安    建设       建信理      2022     无固      10.00      固定收   现金管   较低   2.90
     迪    银行     财“恒赢”    年至     定期                   益类     理             %
     生             (法人         今      限
     精             版)按日
     测             开放式净
                    值型人民
                    币理财产
                        品
43   安    建设     建信理财      2022     无固      40.00      非保本   现金管   较低   1.8%-
     迪    银行     “私享”净    年至     定期                 浮动收     理            3.2%
     生               鑫净利       今      限                     益型
     精             (现金管
     测               理类按
                    日)开放
                    式净值型
                    私人银行
                    人民币理
                      财产品
44   康    建设       建信理      2022     无固      50.00      固定收   现金管   较低   2.90
     博    银行     财“恒赢”    年至     定期                   益类     理             %
     物             (法人         今      限
     联             版)按日
     网             开放式净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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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型人民
                      币理财产
                        品
 45   科     兴业     添利小微      2022     无固      440.00     固定收   现金管   很低   2.70
      瑞     银行                   年至     定期                   益类     理            %-2.9
      尔                             今      限                                             0%
 46   重     工商       工银理      2022     无固      70.00      固定收   现金管   很低   2.64
      庆     银行       财法人      年至     定期                   益类     理             %
      欣              “添利宝”     今      限
      雨              净值型理
                        财产品
 47   嘉     工商       工银理      2022     无固     1,130.00    固定收   现金管   很低   2.64
      绮     银行       财法人      年至     定期                   益类     理             %
      瑞              “添利宝”     今      限
                      净值型理
                        财产品
 48   宏     工商       工银理      2022     无固      70.00      固定收   现金管   很低   2.64
      宇     银行       财法人      年至     定期                   益类     理             %
      嘉              “添利宝”     今      限
      翔              净值型理
                        财产品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购买的理财产品具有收益稳定、风险较低、流动性强的
特点,不属于波动较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7.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补充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
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8.其他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补充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
存在其他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业务及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三)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
括类金融业务)

      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
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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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主要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科目核查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1      货币资金                                                                       3,930.68

   2      其他应收款                                                                     2,970.76

   3      其他流动资产                                                                   4,181.37

   4      长期股权投资                                                                   2,052.36

   5      投资性房地产                                                                    839.67

   6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130.76

                         合计                                                           33,105.60


    1.货币资金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 3,930.68 万元,为库存现金、活期
存款、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公司货币资金中不
存在财务性投资。

    2.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价值为 2,970.76 万元,其
中包含发行人向参股公司液空厚普的关联借款 98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向参股公司液空厚普借款 980 万元,液空厚普系
发行人与 ALAT 合资设立的公司,主要业务为氢能加注装备领域。其中发行人持
股 49%、ALAT 持股 51%,发行人与 ALAT 按照持股比例向液空厚普提供借款
2,000 万元,其中发行人提供借款 980 万元,借款期间月利率计为 0.3958%,即
年利率为 4.75%,期限为一年,到期一次性还款,并按每季度末最后一日结算应
支付利息。鉴于目前液空厚普正处于成长期,需要资金支持,发行人大力支持其
发展符合发行人发展战略,且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其氢能加注装备投入等开支,不
属于投资与主业不相关的类金融业务等财务性投资范围。

    除此之外,其他应收款主要为项目押金保证金、应收暂付款等,不涉及拆借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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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4,181.37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预缴企业所得税                                                                             13.74
 增值税(待抵扣及待认证进项税等)                                                        4,167.63
                               合计                                                      4,181.37

    从上表可见,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预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待抵扣
及待认证进项税等)等税金,不涉及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4.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2,052.36 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

  序号                         被投资单位                               金额(万元)

   1      液空厚普氢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注 1)                                           1,562.36

   2      成都厚鼎氢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注 2)                                            490.00

                              合计                                                     2,052.36

    注 1:2019 年 4 月 17 日,公司与法液空的全资子公司 ALAT 签订《合资合同》,双方
合资设立液空厚普氢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从事开发、制造和销售氢能加注装备的相关业务。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 ALAT 认缴 5,100 万元人民币,持股 51%;
公司认缴 4,900 万元人民币,持股 49%。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已实缴 2,450 万元,
ALAT 已实缴 2,550 万元。

    注 2:为推进公司氢能产业的发展,北京厚普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中鼎恒盛气体设备(芜
湖)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成都厚鼎氢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其中中鼎恒盛
气体设备(芜湖)有限公司持股 51%,北京厚普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49%。

    上述公司主营业务均为氢能源装备开发、制造及相关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
相关,公司对前述公司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投资性房地产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为发行人位于成都市青羊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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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广富路 8 号 13 栋的办公用房,上述厂房系在发行人收购四川宏达时四川宏达
的办公用房,后四川宏达搬迁至发行人总部基地,导致上述办公用房长期闲置,
因此将其对外出租,不属于为获取投资收益而进行的财务性投资。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 19,130.76 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预付航空零部件加工设备款                                                            1,881.39
 LNG 橇装加气站成套设备                                                                140.28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7,109.08
                                  合计                                              19,130.76

    从上表可见,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相关资产、
预付航空零部件加工设备款和用于出租的 LNG 橇装加气站成套设备,其中分布
式光伏发电项目相关资产系由于公司子公司四川宏达与盘锦俊谊科技有限公司
等项目公司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已建成分布式光伏发电站 37.14MW,
工程施工成本合计 17,109.08 万元,由于项目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基
于谨慎性原则,暂将其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上述其他非流动资产均与发行人
经营业务有关,其中不存在拆借资金和委托贷款等财务性投资。

    综上,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及类
金融业务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的相关要求。

    二、截至目前,厚普基金的出资结构,发行人对厚普基金的历次出资时点、
认缴及实缴金额、未来出资计划。

   (一)厚普基金的出资结构

    截至本补充意见书出具之日,厚普基金出资结构情况如下:

                                         认缴金额       实缴金额
     出资人              类别                                         出资比例    出资时限
                                         (万元)       (万元)
 成都市香融创业      有限合伙人            6,660.00        1,998.00   39.9760%   2022-12-31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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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有限公司

     王季文          有限合伙人             5,000.00        1,500.00     30.0120%    2022-12-31
 厚普清洁能源股
                     有限合伙人             1,470.00        1,470.00      8.8235%    2022-12-31
   份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
 成都厚普股权投
                    伙人、私募基              30.00             30.00     0.1801%    2022-12-31
 资管理有限公司
                      金管理人
     李东芳          有限合伙人             3,500.00             0.00    21.0084%    2022-12-31
     合计                  -               16,660.00        4,998.00     100.00%         -

    (二)发行人对厚普基金的历次出资时点、认缴及实缴金额、未来出资计划

    1.发行人对厚普基金的历次出资时点、认缴及实缴金额

                                                                                     单位:万元

                                                                                     实缴注册资
          项目                 投资金额              投资时间         认缴注册资本
                                                                                         本

厚普基金设立,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其中发行人认
                                  0.00               2021-5-8           1000.00         0.00
缴 900 万元、厚普股权认
缴 100 万元

引入外部合伙人暨增资至
16,660.00 万元,各出资人
                                1,470.00          2021-10-27            4,900.00      1,470.00
实缴至认缴额的 30%暨发
行人首次出资

引入外部合伙人暨增资至
16,660.00 万元,各出资人
                                 30.00            2021-10-27             100.00        30.00
实缴至认缴额的 30%暨厚
普股权投资首次出资


    根据发行人、厚普股权、成都市香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王季文于 2021 年
10 月签订的《合伙协议》约定,在合伙协议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各合伙人首
次实缴其认缴出资额的 30%。发行人对应增资款 1,470 万元已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向厚普基金进行了实缴,同日厚普股权对应增资款 30 万元亦进行了实缴。截
至本补充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全资子公司厚普股权合计实缴出资 1,500.00
万元。

    2.未来出资计划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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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分两次到账。在合伙协议
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各合伙人首次实缴其认缴出资额的 30%。对外投资金额
超过首次实缴出资额的 70%时,各合伙人在 15 个工作日内缴付剩余认缴出资额。

    2022 年 2 月 11 日,厚普基金召开合伙人大会,所有合伙人一致同意厚普股
权将其持有的厚普基金份额 70.00 万元转让给自然人李东芳,转让价款人民币 1
元;发行人将其持有的厚普基金份额 3,430.00 万元转让给自然人李东芳,转让价
款人民币 1 元;转让后,自然人李东芳对厚普基金的认缴出资额为 3,500.00 万元,
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出资义务。

    同日,发行人与自然人李东芳签署了《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厚普
基金人民币 3430.00 万元未实缴的财产份额转让给自然人李东芳,转让价格人民
币 1 元;厚普投资与自然人李东芳签署了《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厚普
基金人民币 70.00 万元未实缴的财产份额转让给自然人李东芳,转让价格人民币
1 元。

    同日,李东芳与厚普股权、发行人、香融创投、王季文签署了《成都厚普清
洁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入伙协议》,同意李东芳入伙成为厚
普基金有限合伙人,并分别以人民币 1 元受让厚普股权投资 70.00 万元份额和发
行人 3,430.00 万元份额。同时,全体合伙人重新签署了《成都厚普清洁能源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约定厚普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
币 16,660.00 万元。

    自然人李东芳与发行人及厚普基金各合伙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后续将由自
然人李东芳完成对厚普基金 3,500.00 万元认缴出资额的实缴。

    截至本补充意见书出具之日,厚普股权和发行人对厚普基金分别实缴出资
30.00 万元及 1,470.00 万元,已经全部完成认缴出资额的实缴,后续将不再继续
对产业基金进行出资。

    三、厚普基金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范围、投资金额及
违约责任等,截至目前厚普基金对外投资标的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金额
及持股比例、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等。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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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厚普基金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投资范围

    有限合伙企业主要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投资,投资的标的企业行业范围如下:

    (1)氢能产业:围绕氢能制氢、储运氢、加氢、用氢产业链中的核心技术
及关键企业进行投资。投资氢能产业的金额不低于基金总实缴规模的 70%。

    (2)其他相关行业:清洁能源产业、高端制造产业、工业信息产业、轨道
交通产业、航空航天产业。

    出于保值目的,对尚未进行投资的闲置资金进行管理,合伙企业的全部现金
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待投资、待分配及费用备付的现金,闲置期间可用于银行存
款类产品、货币市场基金等低风险的金融产品以增加企业收益。

    2.投资金额

    投资单一项目金额不超过有限合伙企业总认缴金额的 35%。

    3.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有限合伙企业的总收益=有限合伙企业的总收入-有限合伙企业的出资额-有
限合伙企业费用等。

    有限合伙企业出现亏损时,由全体合伙人根据认缴出资额的比例分担;超出
有限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的部分(如有),由普通合伙人承担。

    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货币收入不进行循环投资。

    除各方之间另有约定,在有限合伙企业投资项目退出并取得货币收入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在扣除合伙企业费用、税收、基金费用后,应按照如下原则和
顺序向合伙人进行分配:

    (1)向全体合伙人分配,直至所有合伙人均收回其实缴出资金额;

    (2)上述分配后如仍有剩余可分配财产的,则向所有合伙人分配,直至各
合伙人实现按照实缴出资额乘以每年 6%(单利)收益率计算的自实际缴付该笔
实缴出资之日起至相应出资被该合伙人收回之日止的投资收益;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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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上述分配后如仍有剩余可分配财产的,则由基金管理人分配其中的
20%,剩余 80%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4.认缴出资

     (1)合伙人认缴出资额

     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16,660 万元,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
额如下:
序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认缴比例
号                                                        (万元)                   (万元)
     成都厚普股权投资管理
1                                     普通合伙人               30.00       0.18%        30.00
     有限公司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
2                                     有限合伙人            1,470.00       8.82%      1,470.00
     公司
3    王季文                           有限合伙人            5,000.00      30.01%      1,500.00
     成都市香融创业投资有
4                                     有限合伙人            6,660.00      39.98%      1,998.00
     限公司
5    李东芳                           有限合伙人            3,500.00      21.01%         0.00
                       合计                                16,660.00     100.00%      4,998.00


     厚普股权、发行人对厚普基金分别实缴出资 30.00 万元及 1,470.00 万元,已
经全部完成认缴出资额的实缴,后续将不再继续对产业基金进行出资。

     (2)出资方式

     合伙人均应以货币方式进行出资。

     (3)缴付出资

     1)有限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分两次到账。在合伙协议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
各合伙人首次实缴其认缴出资额的 30%。对外投资金领超过首次实缴出资额的
70%时,各合伙人在 15 个工作日内缴付剩余认缴出资额;

     2)各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应按照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的
要求缴付各期实缴资本。缴付出次通知应于其所载明的该期实缴资本的出资日之
前提前至少十个工作日送达相关的合伙人;

     3)经全体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不按照 1)条约定的出资


                                                44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进度进行实缴出资。

    (4)追加出资

    有限合伙企业可在首次实缴到位后 12 个月内通过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或原
有合伙人增加出资额的方式将有限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增加为 48,750 万元。

    除香融创投外的其他合伙人或新增合伙人拟增加对有限合伙企业的认缴出
资额时,香融创投须在 30 天内按照其他合伙人拟增加认缴出资额的三分之二增
加对有限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

    香融创投对有限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的最高金额不超过 19.500 万元。合伙
人增加追加认缴出资额后 30 天内进行同比例实缴到位。其他合伙人对有限合伙
企业的认缴出资额为 29,250 万元时,香融创投对有限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为
19,500 万元,有限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为 48,750 万元。

    5.违约处理办法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有限合伙企业谋求最大利益。若因执
行事务合伙人及其管理人员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或其超越有限合伙企业授权范
围履行职务,致使有限合伙企业受到损害或承担债务、责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应
承担赔偿责任。

    6.合伙企业的解散

    当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发生时,有限合伙企业应解散并清算:

    (1)普通合伙人或持有 10%以上合伙份额的有限合伙人提议并经除普通合
伙人外的全体合伙人表决通过;

    (2)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届满,且合伙人会议决定不再经营;

    (3)所有投资项目退出;

    (4)有限合伙企业发生达到或超过有限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的严重亏损,
或者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经营;

    (5)普通合伙人被除名或根据本协议约定退伙且有限合伙企业没有接纳新


                                               45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的普通合伙人:

     (6)有限合伙人一方或数方严重违约,致使普通合伙人判断有限合伙企业
无法继续经营;

     (7)有限合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8)出现《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二)截至目前厚普基金对外投资标的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金额及持
股比例、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等

     截至本补充意见书出具之日,厚普基金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 对外投资标的 投资金额             持股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
号   公司名称   (万元)             比例

                                          设计、生产、组装气体设备(《特种
                                                                             从事隔膜压缩
                                          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特种设
      中鼎恒盛气体                                                           机产品、备品备
                                          备及压力管道元件除外),机械加工
 1    设备(芜湖)      2,200.00    2.75%                                    件的研发、生产
                                          销售气体设备及其备品备件,技术
        有限公司                                                             和销售及配套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技术服务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厚普基金的投资标的与公司目前阶段主营业务的具体协同关系,是否
为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及通过上述投
资获得新的技术、客户或订单等战略资源的具体情况,发行人未将上述投资认
定为财务性投资且未从本次募集资金中调减是否符合《审核问答》的相关规定。

      厚普基金的投资标的中鼎恒盛系隔膜压缩机/隔膜式压缩机/氢气隔膜压缩机
的专业设计和制造商,主要从事隔膜压缩机产品、备品备件和技术服务。目前技
术水平国际领先,国内市场占有率排名靠前。中鼎恒盛拥有近 20 项发明及实用
新型专利,共有 2,000 多台隔膜压缩机正在世界各地运转。

      此外,国内约三分之一左右的加氢站采用了中鼎恒盛的 45MPa 隔膜压缩机,
同时国内大流量氢气充装压缩机 90%以上的市场份额也主要由中鼎恒盛占据。

      隔膜压缩机作为加氢成套设备中的核心零部件,其成本约占总成本的 30%
左右,同时隔膜式压缩机输出压力极限可超过 100MPa,密封性能较好,是加氢


                                                 46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站氢气压缩系统的最佳选择,但国内目前具备加氢站用隔膜压缩机的生产商较
少,且产能尚有不足,部分加氢站压缩机仍需要采购国外厂商产品,如美国 PDC
公司的隔膜压缩机产品等,但进口压缩机采购成本高昂,不利于国内加氢站的长
远发展。发行人作为国内加氢站成套设备主要提供商及总包单位,通过产业基金
参与中鼎恒盛的投资,一方面有助于提升国内隔膜压缩机产能,实现隔膜压缩机
的国产化替代,另一方面,亦有助于加强发行人与中鼎恒盛之间的合作关系,根
据《合作协议》的相关安排,双方已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在成都共同设立了合资
公司成都厚鼎氢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其中中鼎恒盛气体设
备(芜湖)有限公司持股 51%、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北京厚普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持
股 49%,主要从事隔膜压缩机的生产、制造和销售。

    后续,待发行人氢能项目一期建设完成后,双方预计将按照《合作协议》由
厚鼎氢能在新都区建设总装工厂,从事隔膜压缩机的生产,初期将形成 300 台/
年的隔膜压缩机总装产能,进而与发行人加氢成套设备形成良好协同。

    综上,发行人通过厚普基金向中鼎恒盛进行投资,符合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
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且与发行人具备良好的协同效应,亦不属于
《审核问答》中认定的财务性投资。但是从谨慎性角度考虑,发行人认定对产业
基金的合计 1,500 万元实缴出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无财务性投资。若考虑发行人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出资的 1500 万元后,发行人(含下属子公司)以持有的财务性投资的金额
为 1,500 万元。2022 年 2 月 11 日,发行人、厚普股权将 3,430.00 万元和 70.00
万元对产业基金尚未实缴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了自然人李东芳,后续将不再继续对
产业基金进行出资。上述财务性投资 1,5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合并报表归
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未经审计)的比例仅为 1.41%(未超过 30%),占比较小。
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2022 年 2 月 7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议案,拟扣除公司及厚普股权对产
业基金的财务性投资合计 1,500.00 万元,即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总额由不超过 17,012.43 万元调减至不超过 15,512.43 万元。


                                               47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综上,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
务)情形。同时,发行人已将本次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减,即由不超过 17,012.43
万元调减至不超过 15,512.43 万元,扣除了本次发行董事会召开前 6 个月至今已
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1,500.00 万元,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
审核问答》的相关要求。

       问题 8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持有投资性房地产余额 839.67 万元。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发行人的
主营业务情况说明其合理性;(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否涉及房地产业务,所持资产是否存在自行开发建设形成或外购的住宅和商业
地产,持有目的及后续安排。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对(2)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核查过程

       (一)查阅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工商档案,
核查是否存在房地产业务相关描述;

       (二)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及查询企查查等公开信息渠道,确认发行人及其子
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房地产业务;

       (三)查阅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了解房产用途及取得方
式;

       (四)查看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租赁合同,了解出租相关资产用途;

       (五)发行人对房产的取得方式、持有目的及后续安排作出了说明;

       (六)取得成都厚普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对经营业务的说明文件。

       核查意见: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否涉及房地产业务,所持资产
是否存在自行开发建设形成或外购的住宅和商业地产,持有目的及后续安排。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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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经营范围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公
司共 23 家、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参股公司共 3 家。

      1.发行人的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为压缩、液化天然气、氢气的车用、船用、工业及民用加气站
设备的设计、开发、制造(限在工业园区内经营)、销售、租赁、维修及技术服
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机电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电子
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的设计、开发、制造(限在工业园区内经营)、
销售、技术服务;船舶及船舶工程设计、咨询(凭资质证书经营);消防设施工
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以上项目凭资质证书从事
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特种设备生产(凭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在核
定范围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2.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经营范围情况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持股情况                               经营范围
                                                  压缩、液化天然气加气站设备的设计、开发、
                                                  制造、销售、维修及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
                                                  件的销售、安装及相关技术服务;机电产品(不
                                                  含品牌小轿车)、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
                                                  电子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办公设
          成都华气厚普                            备(不含彩色复印件)及文体用品的生产、销
  1       燃气成套设备            100.00%         售及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太
          有限公司                                阳能发电系统设备、光伏电站工程配套设备、
                                                  燃料油(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化学产
                                                  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
                                                  活动)。
                                                  电子科技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生产(工业行业另设分
                                                  支机构经营或另选经营场地经营)、销售、安
          厚普智慧物联                            装电子产品、机电产品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
  2                               100.00%
          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研发、租赁、销售通信设备(不含无线
                                                  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和卫星地面接收设备)并提
                                                  供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开发、销售计
                                                  算机软硬件及配件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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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子公司名称           持股情况                               经营范围
                                                  机械设备、安防产品、五金、塑料制品、工艺
                                                  品的销售并提供技术服务;办公设备及耗材的
                                                  研发、销售并提供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及咨询、
                                                  企业形象策划、商务咨询(不含投资咨询);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凭相关资质从事经
                                                  营);(依法须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网络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
                                                  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网上贸
          厚普车呗网络
                                 间接持股         易代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不含
 3        技术(成都)有
                                 100.00%          气球广告);销售:计算机、电子产品。(依
          限公司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压缩、液化天然气加气站设备配件的设计、销
                                                  售、维修及相关技术服务;机电产品、化工产
          成都华气厚普                            品(不含危险品)、电子产品、办公设备、文
 4        通用零部件有            100.00%         体用品销售、维修及相关技术服务;销售:建材
          限责任公司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
                                                  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测量设备、阀件、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另
                                                  设分支机构或另择经营场地经营)、销售、维
                                                  修、服务;压力容器的设计、研发、销售;计
                                                  算机软硬件的研发、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通讯产品(不
          成都安迪生测
 5                                100.00%         含无线电发射设备)、电子产品(国家有专项
          量有限公司
                                                  规定的除外)、办公设备的生产(另设分支机
                                                  构或另择经营场地经营)、销售;货物及技术
                                                  进出口;批发兼零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
                                                  品);(以上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测量设备、阀件、机械设备研发、生产、销售、
                                                  维修、服务;压力容器的设计、研发、销售;
          成都安迪生精
                                 间接持股         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化工
 6        测科技有限公
                                 100.00%          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通讯产品、电子产
          司
                                                  品、办公设备生产、销售。(依法须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活动)。
                                                  智能泵、阀门、阀件和低温机电一体化产品、
                                                  设备的研发、生产、制造、销售、维修服务;
          成都康博物联
                                 间接持股         压力容器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子标签的设
 7        网技术有限公
                                 100.00%          计、制造和销售;电子标签识别技术的研发、
          司
                                                  应用与推广;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销售及相
                                                  关技术服务;网络系统集成技术及相关产品的

                                                 50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持股情况                               经营范围
                                                  设计、研发;石油、化工、通讯系统工程集成
                                                  技术的研发、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从事货物
                                                  及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产品包装材料
                                                  销售;广告业(不含气球广告)。(依法须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低温液体输送管道、液氮低温制冷设备、储存
                                                  设备与配件以及空分配套设备的开发、设计、
                                                  制造、销售:电力控制设备、金属材料(不含
                                                  稀贵金属)、五金交电、机械工具设备、结构
          成都科瑞尔低
                                 间接持股         件、标准件;空分设备与低温液体设备、管道、
 8        温设备有限公
                                 100.00%          阀门安装服务;货物进出口,燃气设备、石油
          司
                                                  化工设备、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的生产、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
                                                  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加拿大处弗洛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设备和相关设备的制造、安
 9                                100.00%
          有限责任公司                            装、销售和服务
                                                  (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
                                                  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石油化工工程;市
                                                  政公用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电子与智能
                                                  化工程;机电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
                                                  保温工程;输变电工程;电力工程;环保工程;
          四川宏达石油                            电力生产;电气安装;管道和设备安装;环境
10        天然气工程有            100.00%         治理业;新能源技术开发;节能技术开发;天
          限公司                                  然气净化技术研发;建筑工程;工程项目管理;
                                                  规划管理;安全评价;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咨
                                                  询;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推广服务;进出口业;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特种设
                                                  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低、中压容器的设计、
                                                  销售;第三类低、中压容器的制造、销售;GC2
                                                  级、GB1 级压力管道的安装。(按许可证核准
                                                  的事项及期限从事经营)*石油设备、化工设备、
                                                  制冷设备和相关技术服务;钢结构件的设计、
          重庆欣雨压力
                                                  制造、销售;销售: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
11        容器制造有限            80.00%
                                                  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
          责任公司
                                                  生产、安装、调试:制冷空调净化设备;钻井
                                                  设备、石油天然气场站设备、天然气处理设备
                                                  的销售、租赁,吊装设备租赁。(以上范围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
                                                  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51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持股情况                               经营范围
                                                  LNG 船用项目建设;船用项目技术开发与咨
                                                  询;船舶动力系统设计、研发、销售;船舶设
                                                  备设计;船舶销售;船舶管理;船舶代理;船
                                                  舶租赁;国内旅游资源开发和经营管理,旅游
          湖南厚普清洁
                                                  宣传促销策划、旅游商品开发销售、旅游景区
12        能源科技有限            51.00%
                                                  配套设施建设、景区游览服务;经营水上、陆
          公司
                                                  路和航空货物运输业务;国内一般贸易,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清洁能源项目开发;水上燃气经营项目的筹建;
                                                  船用项目技术开发与咨询;船舶动力系统设计、
                                                  研发、销售;国内旅游资源开发和经营管理;
          沅江厚普清洁                            旅游宣传促销策划、旅游商品开发与销售、旅
                                 间接持股
13        能源科技有限                            游景区配套设施建设、景区游览服务;经营水
                                 51.00%
          公司                                    上、陆路货物运输业务;国内一般贸易,货物
                                                  及技术的进出口服务(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气体
          四川厚普卓越                            压缩机械、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燃料电池、
14        氢能科技有限            100.00%         电子设备的研发、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公司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
                                                  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能源技术咨询服务;能源
                                                  管理服务;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生物质
                                                  能源的技术研究、开发;可再生能源领域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石油制品批发(成品油、危险化
          广州厚普惠通                            学品除外);天然气的利用技术开发;燃气经营
15        清洁能源投资            60.00%          (不设储存、运输,不面向终端用户);商品批
          有限公司                                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
                                                  (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互联网商品销售(许
                                                  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通用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
                                                  械设备销售;机械配件零售;机电设备安装服务;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物燃气系统
                                                  安装服务;代办燃气钢瓶检测服务。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
          成都厚普股权
                                                  咨询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
16        投资管理有限            100.00%
                                                  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公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川省嘉绮瑞                            航空零部件、模具、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子产
17                                60.00%
          航空装备有限                            品的技术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

                                                 52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持股情况                               经营范围
          公司                                    商品进出口业务(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新能源原动设
          成都厚普驰达                            备销售;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
18        机械零部件有            100.00%         五金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
          限公司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市
          北京厚普氢能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19                                100.00%
          科技有限公司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制
                                                  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
                                                  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电机
                                                  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智能
                                                  基础制造装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园区管理
                                                  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
          成都厚普氢能           间接持股
20                                                业管理;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科技有限公司           80.00%
                                                  类信息咨询服务);创业空间服务;会议及展
                                                  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
                                                  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航空零部件、模具、机械设备及配件制造、销
          成都市宏宇嘉                            售及技术服务;销售:五金产品、建材、金属
                                 间接持股
21        翔航空设备制                            材料(不含稀有金属)、电子产品、汽车零部
                                 33.00%
          造有限公司                              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
                                             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成都厚普清洁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
                              直接持股 90%,
          能源股权投资                       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
22                              间接持股
          基金合伙企业                       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0.6002%
          (有限合伙)                       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
                                             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
                                             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创业投资
                                             (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

                                                 53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持股情况                               经营范围
                                                   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在线能源计
                                                   量技术研发;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
                                                   器仪表销售;终端计量设备制造;终端计量设
                                                   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仪器
                                                   仪表修理;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
                                                   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
                                                   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
                                                   工程装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工业自
           成都厚和精测           间接持股
  23                                               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智
           科技有限公司           44.44%
                                                   能水务系统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计量技术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
                                                   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金属结构销售;环境
                                                   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
                                                   净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测量仪
                                                   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生
                                                   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互联网数据
                                                   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 1:发行人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合伙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厚普基金的股权变更为成都厚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
股 0.60%、发行人持股 29.41%、王季文持股 30.01%、成都市香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39.98%。
    注 2:安迪生测量与天津市天大泰和自控仪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大泰和”)于
2021 年 8 月签订合资协议,约定天大泰和完成对厚和精测实缴出资 1,000 万元后 30 天内,
其向安迪生测量转让厚和精测 300 万股权,转让价格 300 万元,股权转让后,安迪生测量持
股 61.111%,天大泰和持股 38.889%。截至本补充意见书出具之日,尚未完成此次股权转让。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参股公司为液空厚普氢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成都厚鼎氢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甘肃金普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持股情况                               经营范围
                                             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气体压缩机的制造与销售(另
                                             择场地从事生产活动);新能源领域的技术研发、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及
         液空厚普氢能
                                             辅助设备研发、制造与销售(另择场地从事生产活
 1       源装备有限公           49.00%
                                             动);物联网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
             司
                                             律、法规和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禁止经营的项目,不
                                             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专项审批和外商投资产业
                                             政策限制经营的项目,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

                                                  54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持股情况                               经营范围
                                             法规未规定专项审批且外商投资产业政策未限制经
                                             营,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涉及国家规定实施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
                                             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
         成都厚鼎氢能                        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
                              间接持股
 2       源装备有限公                        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器辅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
                              49.00%
             司                              电气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加气站、加油站项目的筹建,天然气充装站筹建,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设、维护、运营;天然气城
                                             市气化工程项目建设,天然气管道输送设施的建设,
                                             天然气管道输送网络建设,建筑物燃气系统安装服
                                             务;压缩石油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技术咨询服务,
                                             燃气设备租赁服务;润滑油、燃气设备、仪表、气
                                             具及零配件的销售及维修;进出口贸易;燃气燃烧
         甘肃金普清洁                        器具安装、维修;燃气汽车的租赁、燃气汽车零配
 3                              30.00%
         能源有限公司                        件的销售;畜牧养殖、销售;农副土特产品加工、
                                             销售;五金交电、润滑油(脂)、汽车配件、汽车
                                             用品、建筑材料、装潢装饰材料、预包装食品、散
                                             装食品、乳制品、烟酒副食、日用百货、服装鞋帽、
                                             电子产品、电线电缆、水暖材料的批发、零售;室
                                             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及施工;电子商务、道路普
                                             通货物运输、货运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如上表所示,公司及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中均不含房地产业务。

       (二)所持资产是否存在自行开发建设形成或外购的住宅和商业地产,持有
目的及后续安排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主要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序      权利                           建筑面积
                     产权证号                               坐落          房屋用途   取得方式
号        人                             (㎡)
                                                     成都市高新区世
                 川(2020)成都
        厚普                                         纪城南路 555 号 1               土地:出让
 1                 市不动产权第          82.28                              住宅
        股份                                           栋 1 单元 31 楼               房屋:外购
                     0006538 号
                                                           3108 号

                                                  55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川(2020)成都
                                                          成都市高新区康                    土地:出让
2                    市不动产权第        79,875.47                               厂房
                                                            隆路 555 号                     房屋:自建
                       0006545 号
                                                       金堂县赵镇关岭
                   川(2019)金堂
                                                       大道 1188 号国际                     土地:出让
3                    县不动产权第          308.22                                住宅
                                                       社区 2 期 17 栋-1-2                  房屋:外购
                       0030673 号
                                                            层1号
                   川(2021)成都
                                                          成都市青羊区广     厂房、库房、 土地:出让
4                    市不动产权第         2,653.23
                                                          富路 8 号 13 栋      机动车库   房屋:外购
                       0128410 号
                                                       成都市龙泉驿区
                   龙房权证监证字                      龙泉车城东七路                       土地:出让
5                                          309.64                                泵房
                     第 0744321 号                     360 号水池泵房 1                     房屋:自建
                                                           楼1号
                                                                             办公、生产
                                                          成都市龙泉驿区
                   龙房权证监证字                                            车间、行政     土地:出让
6                                        16,508.74        龙泉车城东七路
                     第 0744322 号                                           中心、研发     房屋:自建
                                                              360 号
                                                                               中心
                                                       成都市龙泉驿区
          燃气     龙房权证监证字                      龙泉车城东七路                       土地:出让
7                                          66.15                                门卫室
          成套       第 0614818 号                     360 号 3 栋 1 层 1                   房屋:自建
                                                              号
                                                       成都市龙泉驿区
                   龙房权证监证字                      龙泉车城东七路                       土地:出让
8                                         5,913.60                               车间
                     第 0614820 号                     360 号 2 栋 1 层 1                   房屋:自建
                                                              号
                                                          成都市龙泉驿区
                   龙房权证监证字                         龙泉车城东七路                    土地:出让
9                                         4,875.62                              检测楼
                     第 0614819 号                        360 号 1 栋 1—5                  房屋:自建
                                                              层1号
                   渝(2018)铜梁                      重庆市铜梁区东
                                                                                            债务人以
10                   区不动产权第           42.6       城街道办事处龙            公厕
          重庆                                                                              资抵债
                     001180979 号                      安大道 186 号 1 层
          欣雨
                   渝(2018)铜梁                      重庆市铜梁区东
                                                                                            债务人以
11                   区不动产权第        11,035.11     城街道办事处龙            厂房
                                                                                            资抵债
                     001188963 号                      安大道 186 号 1 层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主要情况如下:

                                                                       房屋用                 土地使用
序号        权利人     产权证号      面积(m)            坐落                   终止日期
                                                                         途                   权类型
                      渝(2016)                     重庆市铜梁区
            重庆欣                                                     工业用
     1                铜梁区不   5,615.60            东城街道办事                2063/9/5       出让
              雨                                                         地
                      动产权第                       处龙安大道


                                                     56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000208574                            182 号
                         号
                        双国有                       双流县公兴镇
            安迪生                                                        工业用
     2                (2015)第      9,557.28       镇双塘社区 5                   2064/8/7     出让
              精测                                                          地
                        376 号                           组
                        双国有                       双流县公兴街
            康博物                                                        工业用
     3                (2015)第     10,368.24       道双塘社区 5                   2064/8/7     出让
              联网                                                          地
                        375 号                           组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所持资产中住宅和商业地产的持有目的及后续安排
如下:
                                                                                               持有目
序       权利     开始使                    建筑面                         房屋用    取得方
                              产权证号                        坐落                             的及后
号         人     用日期                    积(㎡)                         途        式
                                                                                               续安排
                                                           成都市高新
                             川(2020)                                             土地:出   员工宿
                                                           区世纪城南
         厚普    2011 年      成都市不                                              让         舍(暂将
1                                            82.28         路 555 号 1      住宅
         股份     8月         动产权第                                              房屋:外   其对外
                                                           栋 1 单元 31
                             0006538 号                                                购      出租)
                                                           楼 3108 号
                                                           金堂县赵镇
                             川(2019)                      关岭大道               土地:出
                                                                                               会议及
         厚普    2012 年      金堂县不                     1188 号国际              让
2                                            308.22                         住宅               商务接
         股份     6月         动产权第                     社区 2 期 17             房屋:外
                                                                                                 待
                             0030673 号                    栋-1-2 层 1              购
                                                               号

         发行人持有的上述“序号 1”的住宅,购置于 2011 年,主要系发行人的注册地
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世纪城南路 599 号 6 栋 11 层 3 号,
该住宅的离发行人的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距离较近,发行人购置该住宅用于员工
宿舍;后续公司不断发展,主要经营地从注册地变更为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
区(龙泉驿区)车城东七路 360 号及成都市高新西区康隆路 555 号,为了提高使
用效率,暂将其对外出租,后续仍将以满足公司自用为主。

         发行人持有的上述“序号 2”的住宅,购置于 2012 年,发行人购置该住宅用
于会议及商务接待,目前仍在正常使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不存在自行开发建设形成住宅或商
业地产的情况,外购的住宅和商业地产持有目的为自用为主,上述住宅分别购置
于 2011 年及 2012 年,购置时间较早,未计划用于房地产开发。部分房产为提高
利用效率,暂将其对外出租,后续仍将以满足公司办公自用为主。发行人及其子

                                                      57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公司、参股公司均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亦未实际开展房地产业务。发行人购
置住宅不属于炒房行为,符合房地产调控相关产业政策。




                                               58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此页无正文,为《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签字盖章页)




    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

                       王蕾




                                               经办律师

                                                                      石广富




                                               经办律师

                                                                      侯正中




                                                                       年      月   日




                                               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