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厚普股份 股票代码: 300471 信息披露义务人: 江涛 住所: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99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谭永华 住所: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99 号****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及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 2022 年 5 月 2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等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 息披露义务人在厚普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 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厚普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 释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章 释义........................................................................................................................ 1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三章 权益变动的目的 ................................................................................................... 3 第四章 权益变动方式 ....................................................................................................... 4 第五章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章 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章 备查文件 ............................................................................................................... 9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 ................................................................................. 10 2 第一章 释义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术语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江涛 厚普股份、公司、上市公 指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司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指人民币元 1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江涛 身份证号码 5101031963****4573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99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 否 区的居留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 谭永华 动人名称 身份证号码 5109021977****6183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99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 否 区的居留权 一致行动关系 江涛与谭永华为夫妻关系,二人构成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不存在拥有其他上市公司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2 第三章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而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以及 因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上述原因导致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合计降至 5%以下。 二、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7,294,400 股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拟减持时间区间为自 2022 年 3 月 24 日起十五个交 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如其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 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具体情况详见厚普股份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 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3 第四章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采用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的方式。以及因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江涛及其一致行动人谭永华持有上市公司 31,354,923 股股份,占当时公司股份总数的 8.60%。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 19,132,123 股股份,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5.25%。 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上市的影响,公司新增股份 21,279,052 股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上市,公司的总股本由 364,720,000 股增加至 385,999,052 股。信息 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由 5.25%下降至 4.96%。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厚普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 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江涛 无限售流 31,144,923 8.54% 18,922,123 4.90% 谭永华 通股 210,000 0.06% 210,000 0.05% 合计 31,354,923 8.60% 19,132,123 4.96% 注:上述数值保留小数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 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4 公司股份 12,227,800 股,占公司稀释前总股本的 3.35% ,因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上市的影响,公司总股本增加,被动稀释的比例为 0.29%,合计变动比例为 3.64%。 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减持均价 减持股份占总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股) 名称 (元/股) 股本的比例 2021 年 10 月 25 日 21.04 337,400 0.09% 2021 年 10 月 29 日 19.80 747,800 0.21% 大宗交易 2021 年 11 月 29 日 24.34 3,480,000.00 0.95%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1.83 160,000 0.04% 2022 年 1 月 6 日 21.75 2,530,000 0.69% 2021 年 9 月 8 日 25.55 1,397,700 0.38% 2021 年 9 月 28 日 21.15 265,000 0.07% 2021 年 9 月 29 日 21.01 30,800 0.01%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60 643,600 0.18% 2021 年 10 月 8 日 21.08 300,000 0.08% 2021 年 11 月 12 日 24.40 59,600 0.02% 2021 年 11 月 15 日 24.50 425,600 0.12% 2021 年 11 月 16 日 24.60 168,800 0.05% 2021 年 11 月 17 日 24.94 152,000 0.04% 2022 年 4 月 21 日 15.53 72,200 0.02% 江涛 2022 年 4 月 22 日 14.83 381,300 0.10% 2022 年 4 月 25 日 13.61 468,600 0.13% 集中竞价 2022 年 4 月 26 日 12.56 37,700 0.01% 2022 年 4 月 29 日 12.66 52,600 0.01% 2022 年 5 月 5 日 13.30 13,100 0.00% 2022 年 5 月 10 日 13.52 23,000 0.01% 2022 年 5 月 11 日 14.29 82,800 0.02% 2022 年 5 月 12 日 14.01 55,200 0.02% 2022 年 5 月 13 日 14.08 80,400 0.02% 2022 年 5 月 16 日 14.09 22,600 0.01% 2022 年 5 月 17 日 14.23 48,200 0.01% 2022 年 5 月 18 日 14.60 97,000 0.03% 2022 年 5 月 19 日 15.19 25,600 0.01% 2022 年 5 月 23 日 15.37 39,300 0.01% 2022 年 5 月 24 日 15.65 29,900 0.01% 被动稀释 2022 年 5 月 27 日 / / 0.29% 合 计 - - 12,227,800 3.64%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江涛先生在 2021 年 9 月 8 日的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过程中,因系统操作失 5 误,将“卖出”误操作为“买入”,错误买入公司股票 5,000 股,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的公告》。 经核实,江涛先生本次“买入”操作系其系统操作失误导致,在发现误操作时其立刻停止了 股票减持操作并告知公司,本次误操作事项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 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谋求不当利益的目的。江涛先生已将 本次误操作产生的收益所得 3,700 元全部上交给公司。 四、本次权益变动标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 权利限制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 8.60%变动至 4.96%, 不再为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述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导致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构成影 响。 6 第五章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第四章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的前 6 个月 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7 第六章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 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 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 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8 第七章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厚普股份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江涛 谭永华 签署日期: 2022 年 5 月 27 日 10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厚普清洁能源股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成都 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厚普股份 股票代码 300471 成都市高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 信息披露义务人 江涛、谭永华 交子大道 199 号 动人名称 注册地 ****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公司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普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31,354,923 股(含一致行动人)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8.60%(含一致行动人) 股票种类:普通股 持股数量:19,132,123 股(含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稀释前持股比例:5.25%(含一致行动人) 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稀释后持股比例:4.96%(含一致行动人) 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12,227,800 股 合计变动比例:3.64%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是□ 否√ 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是√ 否□ 市公司股票 11 (本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_______________ 江涛 谭永华 签署日期: 2022 年 5 月 27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