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29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作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的相关资料,
经审慎分析及独立判断,现就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方案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
权的独立意见
四川省嘉绮瑞航空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绮瑞”)本次实施员工股权
激励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及嘉绮瑞的长远规划和发展
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嘉绮瑞后续业务发展。本次股权激励方案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嘉
绮瑞增资扩股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的相关事项。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王季文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简历等有关资料,王季文先生作为公司
的董事及董事长,熟悉公司的发展战略,我们认为其具备总裁的任职资格,拥有
履行职责所要求的能力和条件,符合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王季文先生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均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聘任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聘任王季文先生担任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郭东超 邹寿彬 高晋康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