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收到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在认 真审阅相关文件及了解关联交易的情况后,我们对相关议案所涉及事项进行了事 前审核,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投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关联交易各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公司与其他交易对手方协 商确定出资金额,按照认缴出资金额实缴出资并享有相应权益,不存在损害股 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郭东超 邹寿彬 高晋康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