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29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作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的相关资料,
经审慎分析及独立判断,现就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嘉绮瑞航空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绮瑞”)本
次向关联方借款事项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有利于支持嘉绮瑞日常经营和资
金周转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
在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
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决策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郭东超 邹寿彬 高晋康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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