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普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3-15
证券代码:300471 证券简称: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2023年3月14日,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债务
人”)全资子公司成都安迪生精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迪生精测”)和成都康博
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康博”)召开的股东会均同意为公司向成都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区支行(以下简称“成都农商银行”或“债权人”)申请15,600万
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
2023年3月14日,安迪生精测和成都康博分别与成都农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
同》和《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安迪生精测
和成都康博此次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和抵押担保事项已经安迪生精测和成都康博履行
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68641294J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5-01-07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世纪城南路599号6栋11层3号
法定代表人:王季文
注册资本:38,599.9052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压缩、液化天然气、氢气的车用、船用、工业及民用加气站设备的设计、
开发、制造(限在工业园区内经营)、销售、租赁、维修及技术服务(国家法律、法规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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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的除外);机电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电子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的设计、开发、制造(限在工业园区内经营)、销售、技术服务;船舶及船舶工程设计、
咨询(凭资质证书经营);消防设施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
程(以上项目凭资质证书从事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特种设备生产(凭特种
设备生产许可证在核定范围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
开经营活动)。
经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财 务 情 况 : 2021 年 度 经 审 计 财 务 数 据 : 资 产 总 额 218,266.45 万 元 、 负 债 总 额
109,118.02万元 、营业收入 87,481.34万 元、利润 总额1,472.06万元、净 利润1,212.76万
元。
2022年前三季度未经审计财务数据:资产总额232,563.59万元、负债总额110,938.34
万元、营业收入45,354.07万元、利润总额-4,606.27万元、净利润-4,738.25万元。
以上数据为公司合并报表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区支行
保证人1:王季文
保证人2:成都安迪生精测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3:成都康博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1、被保证的债权
被保证的债权是指自2023年3月14日至2026年3月13日期间,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约定
的各类业务,而实际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本担保债权的本金最高额为人民币壹亿伍仟陆佰
万元整,保证范围则覆盖上述本金及产生的利息、复利、罚息和实现债权产生的所有费用。
上述期间仅指债权发生时间,不包括债权到期时间。上述各类业务具体包括人民币贷款。
在上述期间内,债权人与债务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
他法律性文件,如果不是由本合同作担保的,应在该等文件中予以明确。
2、保证方式
2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如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
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的,债权人均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债务人因其中一
笔逾期导致债权人依照授信协议或有关协议约定宣布债务人项下全部借款提前到期的,债
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对债务人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贷款分别计算,自每笔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债务提前到
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
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4、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后生效。
(二)《最高额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抵押权人: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区支行
抵押人1:成都安迪生精测科技有限公司
抵押人2:成都康博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1、被担保的债权
被担保的债权是指自2023年3月14日至2026年3月13日期间因抵押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约
定的各类业务,而实际形成的一系列债权,其最高额为人民币壹亿伍仟陆佰万元整。上述
期间仅指债权发生时间,不包括债权到期时间。上述各类业务具体包括人民币贷款。
在上述期间内,债权人与债务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
他法律性文件,如果不是由本合同作担保的,应在该等文件中予以明确。
2、抵押权存续期间
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至被担保的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止。
3、抵押物清单
已为其他
抵押物名 权属证书及 抵押物评
抵押物所在地 抵押物占管人 债权设定
称 编号 估值
抵押金额
3
双流区黄甲街道物联
川(2021)双
生产车 西街118号2栋1~2层1 成都安迪生精
流区不动产 3,281.51
间、研发 号、双流区黄甲街道 测科技有限公 0元
权第 万元
楼 物联西街118号1栋- 司
0072643号
1~6层1号
双流区黄甲街道物联
川(2021)双
生产车 西街88号2栋1层1号、 成都康博物联
流区不动产 4,233.04
间、综合 双流区黄甲街道物联 网技术有限公 0元
权第 万元
研发楼 西街88号1栋-1~5层1 司
0072642号
号
4、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后生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000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9%;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1,9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1.79%;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0,600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43%,实际担保余额为 20,600 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511.6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48%,实际担
保余额为 511.69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担保的情况;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五、备查文件
1、安迪生精测和成都康博与成都农商银行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和《最高额保证
合同》;
2、安迪生精测和成都康博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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