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普股份: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3-04-18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厚普
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厚普股份”)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相关业务规则,对厚普股份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液空厚普氢能源
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液空厚普”)和成都集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
都集氢”)2023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副总裁陈叶滔为液空厚普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第(三)项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裁陈叶滔为成都集氢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王季文为成都集氢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第(三)项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预计 2023 年度与液空厚普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11,000 万
元,2022 年度的实际发生额为 8,016.43 万元。
公司预计 2023 年度与成都集氢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2,000 万元,
2022 年度的实际发生额为 0.00 万元。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 4 票赞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季文、陈叶滔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此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交易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截至披露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预计交易 上年发生
关联人 日已发生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 金额
金额
加氢站基
向关联方 不超过人
础设施及
采购、销 民币 1,753.87 8,016.43
液空厚普 零部件、研 市场定价
售商品或 11,000 万 万元 万元
发设计服
服务 元
务、租赁
采购或销
向关联方 售氢能设
不超过人
采购、销 备/集氢设
成都集氢 市场定价 民币 2,000 3.24 万元 0.00 万元
售商品或 备材料、技
万元
服务 术服务、租
赁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实际发 实际发
关联交 关联交 实际发 预计发 生额占 生额与 披露日期
关联人
易类别 易内容 生额 生金额 同类业 预计金 及索引
务比例 额差异
公 司 于
2022年3月
加 氢 站 24 日 在 巨
向 关 联
基 础 设 不 超 过 潮资讯网
方采购、
液 空 厚 施 及 零 8,016.43 人 民 币 披露的《关
销 售 商 6.43% 27.12%
普 部件、研 万元 11,000 万 于 预 计
品 或 服
发 设 计 元 2022 年 度
务
服务 日常关联
交易的公
告》。
公司对年度的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谨慎原则依公司日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
常经营做出的,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关联方自身供应能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
力、市场情况波动等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公司遵循公平、
异的说明
公正、价格公允的采购原则,因此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金额存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 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及双方业务需求变化进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 行适当调整所致,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关联交易遵循平
差异的说明 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也未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液空厚普氢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绍义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成都市郫都区德源镇(菁蓉镇)红旗大道北段146号
经营范围: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气体压缩机的制造与销售(另择场地从事
生产活动);新能源领域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计算机、
软件及辅助设备研发、制造与销售(另择场地从事生产活动);物联网技术服务;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和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
营;法律、法规规定专项审批和外商投资产业政策限制经营的项目,未获审批前
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专项审批且外商投资产业政策未限制经营,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涉及国家规定实施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液空厚普总资产为11,137.93万元、
净资产为2,840.72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0,293.82万元、净利润为387.89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裁陈叶滔为液空厚普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三)项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液空厚普系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其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公司认为其履约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成都集氢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叶滔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街道石木路198号西部农机展销中心一期
二号商业楼30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
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
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软件开发;软件
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都集氢成立于2022年12月6日。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
成都集氢总资产为10,000元、净资产为4,280.96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9,433.96
元、净利润为4,280.9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裁陈叶滔为成都集氢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王季文为成都集氢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三)项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液空厚普系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其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公司认为其履约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结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预计2023年度公司与上述各关联人发生销售
商品和服务、采购商品和服务、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各关联人的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
双方一致协商确定。日常业务过程中涉及的交易价格、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遵
循公司一般商业条款,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并由双方协商确定,交
易价格公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符
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并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发展
较为平稳,且关联交易金额呈减少趋势,公司的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独立运营、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保持了一定的持续性,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
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液空厚普氢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
交易总额不超过11,000万元人民币,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成都集氢科技有限公
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
循市场定价的原则,并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
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液空厚普氢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1,000万元人民币,与成都集氢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
需,相关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由双方依照市场价格协
商确定,不存在显失公平、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
操纵利润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影响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
关联交易情况符合公司的2023年度经营计划,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
董事已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
根据市场及双方业务需求变化进行适当调整所致,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关联交易
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也未
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及交易
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
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较大
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厉胜磊 易 旎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0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