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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厚普股份: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4-18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厚普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厉胜磊                  联系电话:028-65731653

保荐代表人姓名:易旎                    联系电话:028-6573165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现场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现场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现场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0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4 月 7 日

                                            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的管理和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使用、信息披露等规定进行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2
9 . 其 他 业 务 类 别重 要 事项 ( 包 括 对外 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                     无                     不适用
期保值等)

                                                   发行人及其聘请的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
                                                   证券服务机构配合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良好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                     无                     不适用
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是                不适用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作承诺                                   是                不适用

3.2020 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时,收购人王季文
及 其相关 方北京 星凯投资 有限公 司 所作 出的 承
                                                               是                不适用
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发布
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公告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22 年度保荐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2023 年 3 月 14 日,公司披露关于变
                                                          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原保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荐代表人王钦刚,因工作变动,无法
                                                          继续负责公司持续督导保荐工作,华
                                                          安证券委派易旎接替王钦刚担任公司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
                                                                         无
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此页无正文,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厉胜磊                       易   旎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0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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