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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隆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0-30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
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购
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现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聚隆启帆精密传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隆启帆”)
本次向关联方广州启帆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购买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工量器具
等资产,主要是为了提升聚隆启帆设备加工能力,进一步实现产能扩张。聚隆启
帆本次购买的资产可直接满足其生产需要,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聚隆启帆的生产
能力,对聚隆启帆生产、经营有积极影响。
    标的资产已经评估机构评估,双方在评估价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
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袁天荣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
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   鑫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
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朝阳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