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聚隆科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9-04-11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家       第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机
用电器研发、销售;模具研发、生产、销售;      器人核心零部件、家用电器核心零部件、模
注塑件生产、销售;洗衣机配件、其它机电产      具的研发、生产、销售;房屋租赁;自营本
品研发、生产、销售;RV 减速器的研发、生产、   公司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
销售;自营本公司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产品和技术除外)(依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产品和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开展经营活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购本公司的股份:                              回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励;
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本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
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回购本
                                              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进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      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     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
或者注销。                                    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      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 (六)项
                                             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
                                             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
                                             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法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十七)审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一)项、第(二)项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       司股份的回购方案;
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
                                             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                                         作;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
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七)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
大会审议。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事项;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组织办理营业执照变更、《公司章程》工
 商备案等相关事宜。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