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隆科技: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4-11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2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 2018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及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于 2019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确认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预计 2019 年公司及子公司与广州启帆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启
帆”、“乙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涉及
公司董事会成员回避事宜,无需董事回避表决。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9 年,预计公司及子公司与广州启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定 合同签订金额或 2019 年 1-3 月已发 2018 年发生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价原则 预计金额(含税) 生金额(不含税) 额(不含税)
向关联人销售
广州启帆 市场价格 996 131.87 266.71
产品、商品
向关联人提供
广州启帆 市场价格 4 0 0
服务
合计 1,000 131.87 266.71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18 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聚隆启帆精密传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
隆启帆”)与广州启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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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
关联交 关联 关联交 实际发生金 预计金额
占同类业务 额与预计 披露日期及索引
易类别 人 易内容 额(不含税) (含税)
比例 金额差异
2018 年 4 月 21 日巨
向关联 潮资讯网《关于确认
人销售 广州 销售产 2017 年度日常关联
266.71 4,000 0.87% -92.27%
产品、商 启帆 品 交易及预计 2018 年
品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 编号:2018-020)
由于报告期内订单量未达预期,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和预计
金额差异较大。
2018 年度,上海聚禾圣模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禾圣”)与关联
方上海华和模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和”)、上海通慧塑料厂(以
下简称“上海通慧”)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金 预计金额 披露日期及
关联人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类别 内容 额(不含税) (含税) 索引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采购原材
向关联人 上海华和 21.59 100 0.10% -74.74%
料
采购原材
采购原材
料 上海通慧 0 100 0 -100.00%
料
2018 年 4 月
小计 21.59 200 0.10% -87.37%
21 日巨潮
向关联人 资讯网《关
上海华和、
采购能源 电费 73.25 160 17.94% -46.70% 于确认
上海通慧
动力 2017 年度
小计 73.25 160 17.94% -46.70% 日常关联交
向关联人 上海华和 租赁厂房 50 80 45.74% -37.50% 易及预计
租赁厂 2018 年度
房、办公 上海通慧 租赁厂房 0 20 0 -100% 日常关联交
场所 易的议案》
小计 50 100 45.74% -50% (编号:
向关联人 上海华和 销售商品 0 60 0 -100% 2018-020)
销售产
上海通慧 销售商品 128.34 500 0.42% -70.23%
品、商品
小计 128.34 560 0.42% -73.42%
合 计 273.18 1020 - -69.67%
报告期内聚禾圣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较大主要是聚禾圣经营情况不佳,预计的部分业务未能实现。2019 年 3 月,
公司将聚禾圣全部股权出售,聚禾圣已于 2019 年 3 月办理完毕股权转让等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聚禾圣不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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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广州启帆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兴;
注册资本:人民币 2862.32 万元;
住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瑞路 2 号;
经营范围:工业机器人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机械设备租赁;电子、通信与
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商品
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通用机械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广州启帆及广州启帆董事、总经理陈盛花先生合计持有子公司苏州聚隆启帆
精密传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隆启帆”)49%的股权,且陈盛花先生任聚隆
启帆总经理,可以对聚隆启帆实施重大影响。因此,公司与广州启帆之间的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广州启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启帆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原则
市场原则:双方产品、服务的采购和销售,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双方
的交易价格,具体采购销售价格在每次订单中约定明确。
书面原则:全部交易,均以书面合同、协议、供应计划等书面文件为依据。
公开原则: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避原则:乙方在甲方审议关联交易合同时,遵守回避表决的要求。
(2)价格核定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以市场价格
为基础,确定双方的交易价格。未来如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双方寻求协商以
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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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算办法
按双方订立合同、协议、供应计划等书面文件为准。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9 年 4 月 8 日,公司与广州启帆签署了《关联交易总体合同书》。
公司与广州启帆签署的《关联交易总体合同书》经双方签署并由双方自行履
行其内部批准手续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其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
格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该等交
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需要,
符合其发展战略,有利于其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
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
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预计的 2019 年度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
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9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子公
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
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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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预计的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需
要,符合其发展战略,有利于其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交易价格遵循公平
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
构成影响。
2、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2019 年度关联交易总体合同书》;
6、《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预计 2019 年关联交易的
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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