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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胜宏科技: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王剑飞)2019-03-29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董事:
    作为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宏科技”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王剑飞 2018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
独立董事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努力维护了公司和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
如下:
       一、2018 年度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8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
了积极的作用。2018 年 12 月 19 日,本人正式卸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 2018 年度共召开的 10 次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          具体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职位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王剑飞       独立董事       8        8        0       0           否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
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
议,认为这些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
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2018 年 2 月 7 号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预案;关于公司 2017 年财务决算报
告;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
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关于 2018 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
案;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人民币 6 亿元授信额度的议
案;、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支行申请人民币 2 亿元授信额度的
议案;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人民币 3 亿元授信额
度及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申请人民币 2 亿元授信额度议案;关于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
分行申请人民币 2 亿元授信额度议案等均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 年 3 月 5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终止
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 年 7 月 25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延期
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 年 8 月 20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中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关联
交易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
请人民币 4 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
行申请人民币 5 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
行申请人民币 4.5 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议案等均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锁条件成就议案以及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预留部
分第二次解锁条件成就议案均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 年 12 月 3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均认真审核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
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外,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获知公司的最新动态;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18 年度,本人认真审阅公司的
各项议案并与参会委员进行了沟通、讨论,发表了相关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
监督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2018 年度,本人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
的议案,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态度,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与相关人员沟
通、联系,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
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六、其他工作
    2018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 2018 年度本人
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
咨询机构等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剑飞
                                                2019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