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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合科技: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一)2018-07-06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

                             声明与承诺

    一、本人已向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人有关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
证言等),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
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
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
本人将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
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
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
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
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
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之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之
签署页)




                   ___

    常     程(签字)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之
签署页)




                   ___

    沈     毅(签字)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之
签署页)




                ___

    陈玉鹏(签字)




                                                       年    月    日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

                             声明与承诺

    一、本企业已向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企业有关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
口头证言等),本企业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
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期间,本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
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
本企业将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
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企业向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
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
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
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
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之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特此承诺。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之
签署页)




西安霍威卓越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                   ___ (签字)


                       沈   毅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