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合科技:重大资产重组专项核查报告2018-11-05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专项核查报告
天 职 业 字 [2018]20043-5 号
目 录
重大资产重组专项核查报告 1
关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专项核查报告
天职业字[2018]20043-5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 2016 年 6 月 24 日公布的《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变
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相关问题与解答》(以下简称“问题与解答”)
的相关要求,我们对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合科技”或“公
司”)进行了逐项的落实与说明。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并保证账薄记录的真实、
完整是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并根据问
题与解答中需我们专项核查的事项出具真实、准确的专项核查意见。
最近三年的规范运作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形;最近
三年的业绩真实性和会计处理合规性,是否存在虚假交易、虚构利润,是否存在关联方
利益输送,是否存在调节会计利润以符合或规避监管要求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是否存在滥用会计政策、会计差错更正或会计估计变更等对上市
公司进行“大洗澡”的情形,尤其关注应收账款、存货、商誉大幅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
等。
具体如下:
一、执行的核查程序
作为本次专项核查审计会计师,我们对通合科技 2015 年至 2017 年的年度财务报表
进行专项审计。
我们根据贵会要求,对通合科技最近三年财务业绩真实性和会计处理合规性进行了
专项核查,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取得并编制通合科技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收入成本明细表,复核
各年度重大交易及其会计处理,函证重要客户及供应商各年度交易额、余额,对主要客
户及供应商进行真实性检查,分析各年度毛利率波动,了解并分析存货核算方法和核算
流程;关注是否存在虚构交易,虚构利润;关注是否存在调节会计利润的情况,相关会
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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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查通合科技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编制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表,复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15 年度、2016 年
度和 2017 年度编号分别为“大信专审字[2016]第 1-00547 号”、“大信专审字[2017]
第 1-00515 号”以及“大信专审字[2018]第 1-00559 号”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审核报告。对各年度大额资金流水情况进行检查及关注各年受限资产担保情况,
是否存在关联交易及利益输送。
3、取得并编制通合科技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应收款项、存货等明细
表,复核通合科技往来款项账龄及存货库龄是否准确,分析应收款项及存货的减值迹象,
复核各年度应收款项和存货计提减值的依据及其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取得通合科技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取得并审阅通合科技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公告说明,分析
相关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被滥用的情况。
二、核查结论
(一)最近三年的规范运作情况
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于 2016 年 3 月 20 日出具的 2015 年度
“大信专审字[2016]第 1-00547 号”、2017 年 3 月 21 日出具的 2016 年度“大信专审字[2017]
第 1-00515 号”、2018 年 3 月 19 日出具的 2017 年度“大信专审字[2018]第 1-00559 号”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及检查大额资金流水情况。未发现通合科技
2015 年至 2017 年间存在违规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
(二)业绩真实性及会计处理合规性
经核查未发现通合科技 2015 年至 2017 年间存在通过虚假交易虚构利润的情况,未发现
存在调节会计利润以符合或规避监管要求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三)资产减值准备的核查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账龄 奥特迅 中恒电气 科士达 科华恒盛 通合科技
0.5 年以内 - 5% 3% 2% 2%
0.5-1 年 5% 5% 3% 2% 2%
2
账龄 奥特迅 中恒电气 科士达 科华恒盛 通合科技
1-2 年 10% 10% 10% 10% 10%
2-3 年 20% 15% 20% 20% 20%
3-4 年 30% 50% 100% 50% 50%
4-5 年 50% 100% 100% 100% 100%
5 年以上 100% 100% 100% 100% 100%
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接近,2015 年-2017 年已按公司
确认的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
2、存货减值准备的核查
在复核 2015 年-2017 年存货监盘底稿,并现场盘点关注是否存在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生产中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等减值迹象,并未发现
存在此类情况。此外对存货库龄进行了分析和了解,未发现超出保质期的存货。
经核查,通合科技应收账款、存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未发
现存在通过计提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况。
(四)公司会计政策、会计差错更正或会计估计变更核查
1、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2016 年执行《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适用
于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
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
税金及附加
金及附加”项目。
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本公司经营活动发生的房
调增 2016 年度利润表税金及附加金额 1,082,100.00
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
元,调减 2016 年度利润表管理费用金额 1,082,100.00
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 年 5 月 1 日之
元。
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2)2017 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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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 调增 2017 年度利润表其他收益金额 10,805,140.78 元,调
益”科目核算。 减 2017 年度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金额 10,805,140.78 元。
(3)2017 年执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7〕30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
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调增 2017 年度利润表资产处置损益金额 1,279.53 元,调
利润表新增“资产处置损益”行项目,并追溯 减 2017 年度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金额 1,279.53 元。
调整。 调增 2016 年度利润表资产处置损益金额 123,206.60 元,
调减 2016 年度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金额 123,206.60 元。
(4)2017 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及终止
经营》
2017 年 5 月 28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及
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相关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2017 年增加持续经营净利润 10,717,545.22 元、
区分终止经营损益、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2016 年增加持续经营净利润 41,037,968.65 元
2、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2015 年公司调整新增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
公司在石家庄高新区兴安大街以东、漓江道以南 350 号的自有土地新建厂房,其中电源
装配楼已投入使用,该处房屋及建筑物系用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公司
严格履行了相关招标、建设、监理及验收程序,建筑质量比公司现有房屋有很大提高,预计
使用年限会较长。基于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为了更加公允、适当地反映地面建筑物对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对新增的房屋建筑物重新核定了实际使用年限,并相应调
整折旧年限。
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变更前的会计估计
4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5 4.75
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25 5 4.75-3.8
通合科技对新投入使用房屋建筑物预计折旧年限,在参考同行业会计估计及审批后进行
适当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经核查,未发现通合科技存在滥用会计政策、会计差错更正或会计估计变更等对上市公
司进行“大洗澡”的情形。
基于执行以上核查程序,我们未发现通合科技 2015 年至 2017 年间存在影响财务业绩真
实性和会计处理合规性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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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一八年十一月三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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