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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合科技: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孝峰)2021-03-30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2020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现就本人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
作用。本人认为,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本
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
 本年应出席次数   实际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未出席
       4                 4                  0               0           否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本年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2                      2                  0                  0

    二、2020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积极研究分析,发挥
本人专业优势,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积极提出建议,关注风险控制。严格审核重
大事项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对重大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
并发表了以下的独立意见:
    1、公司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
了解,并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 年度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津贴)绩效方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等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对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
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对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对外担保情况以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详
细了解,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报告期
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我们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
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
供担保的情形。

    (2)经核查,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修
改,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公司 2020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人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对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条件、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
诺等议案以及关于设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关于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等议案进行了详细了解,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自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充分发挥自己
的专业优势,就公司的日常经营及发展战略出谋划策,保障公司积极达成战略目
标。2020 年参加了 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就《关于公司发展战略及 2020 年经营
计划的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的议案》等事项进行审议,与其他委员达成一致同意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0 年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除
出席董事会会议外,会同其他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
研,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了解情况,并进行现
场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累计工作时间超过 10 天。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
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关注公司的对外投资和信息披露工
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认真履行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
    六、其他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2021 年,本人将继续认
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孙孝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