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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合科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6-10  

                         证券代码:300491           证券简称:通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9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晓峰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6 月 10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6 月 10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1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漓江道 350 号石家庄通合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试实验楼 5 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7、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 名,代
表 68,822,8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6780%。其中,现场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名,代表股份数为 65,560,4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7.797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名,
代表股份数为 3,262,3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08%。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 10 名,代表股份数为
13,948,5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417%。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视频见证。
    9、征集投票权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
投票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李彩桥女士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
会议案的投票权。截至征集截止时间,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781,7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40%;反对 151,2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6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3,797,2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154%;反对 151,2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4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张逾良、徐卫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总数为
1,889,841 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781,7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40%;反对 151,2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6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3,797,2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154%;反对 151,2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4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张逾良、徐卫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总数为
1,889,841 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781,7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40%;反对 151,2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6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3,797,2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154%;反对 151,2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4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张逾良、徐卫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总数为
1,889,841 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邵华律师和韩月律师视频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