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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鼎设计: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31  

						                     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的相
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对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拟调整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方案中其他要求均不作变更,本次调
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
等相关规定。
    2、公司调整回购股份的用途,系公司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 年 10 月 26 日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对公
司股份回购政策作出的修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进行的调整,有利于维护公司
价值及股东权益;调整用途后部分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有利于激励员工,留住人才、激励人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文典(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朱波(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辛彤(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2018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