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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鼎设计: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2018-11-26  

						证券代码:300492           证券简称:山鼎设计           公告编号:2018-100


                           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含)
人民币 1,500 万元,不超过(含)人民币 3,000 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部分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 30 元/股,拟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
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及维护公
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需。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
       2、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议案可能面临公司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上涨超出回购价
格上限等风险,而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无法顺利实施;
   (2)可能面临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
无法授出的风险;
   (3)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
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财政部、国资委《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综
合考虑公司的股价走势及财务状况,公司决定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
股。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鉴于近期股票市场出现较大波动,公司认为目前公司股价不能正确反映公司
价值。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推动
公司股票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结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状
况和经营情况,决定对公司部分股份进行回购。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需。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由
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
       2、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本次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
       3、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
低于(含)人民币 1,500 万元,不超过(含)人民币 3,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
不超过(含)30 元/股。根据最低回购规模、最高回购价格测算,预计回购股份
最低下限为 5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8320 万股的比例约 0.60%,具体回
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
份数量。
       4、用于回购的资金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含)人民币 1,500 万元,不超过(含)
人民币 3,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
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5、回购股份的价格、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人民币 30 元/股,实际回购股份价格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上限。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况。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
规模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2)
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
日起提前届满。
     7、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含)人民币 1,500 万元,不超过(含)人
民币 3,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0 元/股。公司基于回购股份价格、回购金额限
值,根据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股本结构数据测算,本次回购股份预计可
能对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造成以下影响:(实际的回购股份数量应以回购期满
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股份价格        回购金额限值                回购股份数量               特别说明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00,000      此回购股份数
                 回 购金额 下限 1500
                                       股,约占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量为公司最低
基于公司回购     万元
                                       公司总股本 8320 万股的 0.60%      回购股份数量
股份价格最高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000,000
值 30 元/股      回 购金额 上限 3000                                     测算数据供参
                                       股,约占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万元                                                    考
                                       公司总股本 8320 万股的 1.20%
基于公司董事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745,898
                 回 购金额 下限 1500                                     测算数据供参
会作出回购决                           股,约占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万元                                                    考
定前一个交易                           公司总股本 8320 万股的 0.90%
日(2018 年 11   回 购金额 上限 3000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491,795    测算数据供参
月 23 日)公司   万元                  股,约占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考
股票收盘价                             公司总股本 8320 万股的 1.79%
20.11 元/股
     基于回购股份价格最高值 30 元/股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
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后(基于回购金额上 回购后(基于回购金额上
                       回购前
   股份类别                                限1500万元测算)       限3000万元测算)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59,453,000    71.46%     59,953,000   72.06%    60,453,000   72.66%

无限售条件股份 23,747,000    28.54%     23,247,000   27.94%    22,747,000   27.34%

总股本          83,200,000   100.00%    83,200,000   100.00%   83,200,000   100.00%

     基于公司董事会作出回购决定前一个交易日(2018 年 11 月 23 日)公司股
票收盘价 20.11 元/股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
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后(基于回购金额上 回购后(基于回购金额上
                       回购前
   股份类别                                限1500万元测算)       限3000万元测算)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59,453,000    71.46%     60,198,898   72.35%    60,944,795   73.25%

无限售条件股份 23,747,000    28.54%     23,001,102   27.65%    22,255,205   26.75%

总股本          83,200,000   100.00%    83,200,000   100.00%   83,200,000   100.00%



     8、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
位等情况的分析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 380,530,728.82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06,915,554.24 元。假设此次回购资金人民
币 3,000 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 2018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
占公司总资产的 7.88%,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9.77%。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且自有流动资金较为充足。根据公
司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在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资金总额内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
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
上市条件。
    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
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及说明。
 姓名    身份/职务                            买卖股票情况

        控股股东、   2018 年 5 月 26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6 日期间,车璐通过深圳证券交

 车璐   实际控制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25,400 股,累计增持股

        人、董事长   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0.6315%,累计增持金额 12,335,218.70 元

                     2018 年 5 月 26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6 日期间,袁歆通过深圳证券交
        控股股东、
 袁歆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772,300 股,累计增持
        实际控制人
                     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0.9282%,累计增持金额 18,531,187.80 元

   (1)袁歆、车璐增持行为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
投资价值的认同,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公
司于 2018 年 2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18-011),于 2018 年 5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达到 1%的公告》(2018-035),
于 2018 年 6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
及增持完成的公告》(2018-037)。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18-042),于 2018 年 7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达到 1%的公告》
(2018-055),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计
划完成的公告》(2018-072)。
    经公司内部自查,上述人员的买卖行为系根据公司股价在二级市场的表现而
自行作出的判断,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2)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
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10、本次回购预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及买卖公司股份的说明
   本次回购预案的提议人为公司董事 Clyde Kangda Dong(董慷达),提议时间
为 2018 年 11 月 23 日(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文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慷达未持有公司股份,
在公司董事会作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
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在未来六个月无减
持计划。
   11、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授权副董事长、总经理 CHEN LI ANDREW(陈栗)在本次回购股份的决议有效
期内办理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授权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CHEN LI ANDREW(陈栗)及其授权人士根
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的具体股份时间、价格、数量、方式等;
    (2) 授权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CHEN LI ANDREW(陈栗)及其授权人士依
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
宜;
       (3) 授权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CHEN LI ANDREW(陈栗)决定聘请相关中
介机构;
       (4) 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1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会议的
召集、出席人数、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目前,公司业务发展稳定,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
实施,有利于激励员工,留住人才、激励人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维
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投资回报,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
归。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含)人民币 1,500 万元,不
超过(含)人民币 3,000 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含)人民币 30 元/
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为市场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回购不会对公
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回购方案
可行。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有利于激励员工,留住
人才、激励人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
信心,提高投资回报,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同时具备可行性,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回购议案。
   三、其他说明事项
    1、回购股份自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受
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份、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
利。
   2、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议案可能面临公司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上涨超出回购价
格上限等风险,而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无法顺利实施;
   (2)可能面临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
无法授出的风险;
   (3)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
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应对上述风险的措施:如出现上述情况导致回购计划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
实际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择机进行实施。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
议》;
    2、经独立董事签署的《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