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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鼎设计: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2-21  

						                        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0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会
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对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依据财
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相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新会计政策的执行能够更加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二、关于控股股东车璐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独立意见
   控股股东车璐向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无息借款,用于
公司营运资金、支持对外投资等,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融资
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和进一步拓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
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版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股东车璐向
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议案》的事宜。
   (此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朱波(签名):



    初永顺(签名):



    谢军(签名):




                                                    2019 年 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