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鼎设计: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辛彤)2019-04-02
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辛彤)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要求,在 2018 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职,
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
影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到期换届,本人任期至 2018 年 11 月 16 日结束,现就
本人 2018 年度履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18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现场出席 1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 8 次。本人积极出席会议,没有缺席的情况发生。召开会议
前,本人通过多种方式,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对董事会审议的各
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因出差列席股东大会 0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 3 月 30 日,对《关于<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
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相关议案内容;对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对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2018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计划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018 年 6 月 14 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018 年 6 月 29 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的过《关于终
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关于签署<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
协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该议案内容;对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
2018 年 8 月 24 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发表了关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对外担保和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对《关于<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相关议案内容,并对相关
事项进行审慎研究、核查认为 2018 年上半年无违规情况.
2018 年 10 月 24 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执行<
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同意该议案内容。
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同意相关议案内容。
2018 年 10 月 31 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
整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发表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的用途的独立意见,同意
该议案内容。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加会议,严格按照《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审议公司
定期报告、内部审计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并认真审核公司审计
部内审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
督。
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
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提名
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了建议,
并对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核查,确保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
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加会议,严格按
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
责,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工作,审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并监督执行。对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出建议,有效地将股东利
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参加各类会
议、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
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
及存放情况等;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关注公司的相关信息和公司经营环境、市场情况的变化,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发展动态,适时对公司经营管理
发表意见和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按照《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要求,认真学习相
关制度,参加深交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加强对准则规定的认识和理解,
不断提高自身在履职中的能力,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供更好的
建议与意见,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
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六、其他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2018 年 11 月 16 日,本
人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
2018 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
辛彤(签名):
2019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