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鼎设计: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02
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如下
意见:
一、关于聘请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体现了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
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
进行审计。为维持审计的稳定性、持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
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及的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的必须
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有关关联交易不会
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我们同意将《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此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朱波(签名):
初永顺(签名):
谢军(签名):
2019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