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鼎设计: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7-26
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
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
相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对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原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赛普健身(武
汉)股份有限公司 80.35%的股份以及北京赛普力量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3.23%的
股份,同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严格按照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资产重组的各项
工作。同时,公司已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过程中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和审
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工作,与交易各方、中介机构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反复探讨和
沟通。
但由于近期市场环境发生了一定变化,交易双方最终未能就本次重组的部分
核心交易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公司经审慎决定并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根据《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决定终
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公司基于市场环境变化、经审慎研究,并与有关
各方协商之后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不会构成交易各方违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及
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整个过程中,
公司严格遵守了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控内幕交易,保护全体投资者利益。我们同
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此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朱波(签名):
初永顺(签名):
谢军(签名):
2019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