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鼎设计: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09
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会
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对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进行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可以提
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理财收益。该事项以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
安全为前提,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
展。
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
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意见,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此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朱波(签名):
初永顺(签名):
谢军(签名):
2019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