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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鼎设计: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李兴敏)2020-04-21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李兴敏)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 2019 年 12 月 18 日当选并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以来,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要求,在 2019 年度认真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作情况,积极参加公司各项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19 年度履职期

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19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1 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方式参加 1

次,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会议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严格审议并表

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监督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的表决,勤勉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

    2019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项议案的

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的情形。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9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股东大会 0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1 次董事会,且此次会议无需要独

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的事项,本人暂未发表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

作,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积极探讨符合公司发展方向的战略布

局,为公司实现快速、持续、健康的发展积极出谋划策。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并认真审核公司审计工作报告及

工作计划,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要求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监督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工作。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19 年度履职以来,本人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参加各类会议、听取汇报等

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等;并
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关注公司的相关信息和公司经营环境、市场情况的变化,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发展动态,适时对公司经营管理

发表意见和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按照《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要求,自主学习最

新修订、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 年 12

月举办的第 110 期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取得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合格证书,加强对

新规则、新规范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在履职中的能力,为公司董事会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供更好的建议与意见,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

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六、其他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19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

工作人员在本人 2019 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2020 年,本人将继续

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

与交流,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公司股东的合
法权益。



    特此报告!




                 李兴敏(签名):


                                    2020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