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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图山鼎: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2021-04-23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2019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对《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条款修改如下:

原《监事会议事规则》条款                         修改后《监事会议事规则》条款


第二条:监事会是公司常设监督机构,依据《公司     第二条:监事会是公司常设监督机构,依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   法》、《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

对股东大会负责。                                 对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

                                                 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

                                                 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     第四条: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

事的情形之一的,也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事的情形之一的,也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其     监事会人员和结构应当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

本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兼任监事;最近两年     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市公司财务进行

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     监督和检查等职责。

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其

                                                 本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第五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

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     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

产。                                             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积极履行监督职责。



第六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     第六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

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
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任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       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连

选可以连任。

第八条:如因监事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     第八条:如因监事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

最低人数时,该监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监事填     最低人数或者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事

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时,该监事的辞职

                                                 报告应当在下任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
           ……
                                                 能生效。

                                                            ……

                                                 新增第十条:监事的权利

                                                 (一)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二)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

                                                 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三)有权检查公司业务及财务状况,审核簿册和

                                                 文件,并有权要求董事会或总经理提供有关情况报

                                                 告;

                                                 (四)有权对董事会于每个会计年度所出具的各种

                                                 会计表册进行检查审核,将其意见制成报告书经监

                                                 事会表决通过后向股东大会报告;

                                                 (五)有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监事会的委托,

                                                 行使其他监督权。

第十三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十四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和定

                                                 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且应当签署书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面确认意见;
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

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     (二)检查公司财务;
建议;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
                                                   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
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建议;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
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
                                                   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持股东大会;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
(五)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
(六)列席董事会会议;
                                                   持股东大会;

(七)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
由公司承担;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公司章程》规定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

                                                   由公司承担;

                                                   (九) 公司章程》规定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五条: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       第十六条: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

事会定期会议应提前十日通知。                       事会定期会议应提前十日通知。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临时会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临时会

议应当提前二日通知监事。                           议应当提前二日通知。情况紧急,需尽快召开监事

                                                   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
召开监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应通过直接送达、传
                                                   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真、电子邮件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

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       召开监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应通过直接送达、传

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真、电子邮件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

                                                   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

                                                   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第十六条:监事会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   第十七条:监事会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

内容:                                         内容:

           ……                                           ……

(五)监事应当亲自出席会议的要求;             (五)监事应当亲自出席会议或者委托其他监事代

                                               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第十七条:监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   第十八条:监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

见的前提下,可以不经召集会议而形成书面决议,   见的前提下,可以不经召集会议而形成书面决议,

但须符合本议事规则规定的预先通知时间且决议草   但须符合本议事规则规定的预先通知时间且决议草

案需经全体监事传阅,监事会决议在经全体监事二   案需经全体监事传阅,监事会决议在经全体监事二

分之一以上签署后即生效。书面决议可以以传真方   分之一以上签署后即生效。书面决议可以以邮寄、

式或送达方式进行。                             邮件、传真方式或送达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监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第二十六条:监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方式,以及是否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公司章程》
(二)出席监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监事会
                                               规定的说明;
的监事(代理人)姓名;

                                               (二)出席、受他人委托出席监事会和缺席的监事
(三)会议议程;
                                               (代理人)人数、姓名、受托监事姓名和缺席的理
(四)监事发言要点;
                                               由;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
                                               (三)会议议程;
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四)监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

                                               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以及有关监事反

                                               对或弃权的理由;

                                               (六)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和会议形成的决议。
第二十六条:监事会应将形成的决议转达给公司董    第二十七条:监事会应将形成的决议转达给公司董

事会和经理班子,督促有关人员落实监事会决议。    事会和总经理,督促有关人员落实监事会决议。监

                                                事会主席可以组织监事进行自查,并可提出评价意

                                                见。

                                                新增第三十一条:本议事规则所称“以上”、“内”,

                                                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除上述条款外,《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3 日刊登

  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议

  事规则》。

      本次修改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