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山鼎:华图山鼎: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10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图山鼎
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了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对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1、公司已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并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
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
2、经核查,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不存在担保以及反担保情况;
3、经核查,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
(此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朱波(签名):
谭巧云(签名):
李兴敏(签名):
2021 年 8 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