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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图山鼎: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孟国碧2022-04-28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孟国碧)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 2021 年 11 月 17 日当选并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以来,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要求,在 2021 年度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

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公

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 2021 年度履

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1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 1 次,

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会议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严格审议并表决董

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监督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的表决,勤勉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

    2021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项议案

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

票的情形。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与另外两名独立

董事对《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监督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工作。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

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

作。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履职以来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参加各类会议、听取汇报等

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

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关注公司

的相关信息和公司经营环境、市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掌握公司发展动态,适时对公司经营管理发表意见和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按照《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要求,积极参加公

司组织的新任董事的规范化培训,通过自主学习最新修订、颁布的法律、法规和

各项规章制度,于 2021 年 12 月下旬参加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培训班学习,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通过加强对规则的认识和理

解,不断提高自身在履职中的能力,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供更

好的建议与意见,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六、其他

    报告期内,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履

行了相关程序。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提供有利条件,

重视并合理采纳了本人就有关事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因此,本人没有提议召开

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

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以上是本人在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

工作人员在本人 2021 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2022 年,本人将继续

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

与交流,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公司股东的合

法权益。
特此报告!




                   孟国碧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