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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图山鼎: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3-01-16  

                        证券代码:300492         证券简称:华图山鼎           公告编号:2023-004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华
图山鼎”) 持股 5%以上股东车璐女士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
售流通股 7,024,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以人民币 34.67 元/股的价格
转让给四川孚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孚晟”); 拟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7,024,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以人民币 34.67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四川恒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四川恒贞”)。
    2、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车璐女士的通知,获悉其于 2023 年 1 月 15 日与四
川孚晟、四川恒贞分别签订了《关于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 车璐女士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持有的公司无
限售流通股 7,024,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以人民币 34.67 元/股(该
交易价格约为《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标的股票收盘价的 80%)的
价格转让给四川孚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7,024,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以人民币 34.67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四川恒贞。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交易各方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车璐                 23,224,498          16.53%        9,175,698            6.53%


四川孚晟                       0          0.00%        7,024,400            5.00%


四川恒贞                       0          0.00%        7,024,400            5.00%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车璐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9,175,698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6.53%;四川孚晟持有公司股份 7,024,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四川
恒贞持有公司股份 7,024,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转让各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车璐,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二)受让方一

企业名称             四川孚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石桥镇“大华国际”B1 号楼 17 层自编号 1704

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西海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成立时间             2023 年 1 月 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85MAC6HTBW83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经营范围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询,四川孚晟不是失信执行人。
  (三)受让方二

企业名称           四川恒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石桥镇街道回龙大道 7 号 2.3 栋 6 层 17 号自编
注册地址
                   号 001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银虎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成立时间           2023 年 1 月 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85MAC757WX5P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经营范围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询,四川恒贞不是失信执行人。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车璐女士与四川孚晟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转让当事人
    车璐女士(转让方)、四川孚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方)
    2、本次股份转让
    2.1 双方同意,基于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以及转让方的陈述与保证,转让方
以总计人民币 243,535,948 元的价格向四川孚晟转让其持有的 7,024,400 股上市
公司股份。
    2.2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四川孚晟持有 7,024,400 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 5.00%。
    3、本次股份转让的定价及支付
    3.1 双方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对价为人民币 34.67 元/股,交易总对价为
人民币 243,535,948 元(以下简称“股份转让价款”)。
    3.2 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四川孚晟应向车璐女士支付股
份转让价款 48,707,190 元,剩余股份转让价款 194,828,758 元,四川孚晟应于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3.3 因本协议项下股份转让所产生的税费应由双方依法自行承担。
    4、本次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及后续权利义务安排
    4.1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深交所
和/或中登公司的要求,尽快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提交关于标的股份过户登记的
相关文件,并尽快完成标的股份过户的相关手续。
    4.2 自标的股份过户至四川孚晟名下之日起,四川孚晟将根据《公司法》、 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享有或承担标的股份股东应
有的相应权利或义务。
    5、协议生效日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成立并生效。
    6、协议签署日期
    2023 年 1 月 15 日。
    (二)车璐女士与四川恒贞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转让当事人
    车璐女士(转让方)、四川恒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方)
    2、本次股份转让
    2.1 双方同意,基于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以及转让方的陈述与保证,转让方
以总计人民币 243,535,948 元的价格向四川恒贞转让其持有的 7,024,400 股上市
公司股份。
    2.2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四川恒贞持有 7,024,400 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 5.00%。
    3、本次股份转让的定价及支付
    3.1 双方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对价为人民币 34.67 元/股,交易总对价为
人民币 243,535,948 元(以下简称“股份转让价款”)。
    3.2 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四川恒贞应向车璐女士支付股
份转让价款 48,707,190 元,剩余股份转让价款 194,828,758 元,四川恒贞应于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3.3 因本协议项下股份转让所产生的税费应由双方依法自行承担。
    4、本次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及后续权利义务安排
    4.1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深交所
和/或中登公司的要求,尽快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提交关于标的股份过户登记的
相关文件,并尽快完成标的股份过户的相关手续。
     4.2 自标的股份过户至四川恒贞名下之日起,四川恒贞将根据《公司法》、 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享有或承担标的股份股东应
有的相应权利或义务。
     5、协议生效日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成立并生效。
     6、协议签署日期
     2023 年 1 月 15 日。
     四、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
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人员、资产、财务、业务、
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 交易各方已向公司提供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2、 本次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股份,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公司 5%以上股东本次转让上市公司股份无需履行上市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
     3、 本次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股份未违反转让方所作出承诺。
     4、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是否能够最
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车璐女士与四川孚晟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
     2、车璐女士与四川恒贞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
3、《华图山鼎设计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4、《华图山鼎设计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5、《华图山鼎设计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