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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创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2019-02-02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变更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做出的
相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许   亮                     王   玥                     程   丽




                                                       2019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