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创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2021-04-29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独
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独立
意见
本次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是 根据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公司披露的《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进行的调整,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调整程序和调整结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对本次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二、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黄杰先生的简历及工作经历等情况,未发现其存
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本次提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提名黄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其津贴方案。同意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许亮 王玥 程丽
2021 年 4 月 28 日